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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彈衣無用?美國大兵身中27槍不死全靠它,中國防彈衣可扛槍林彈雨

原標題:防彈衣無用?美國大兵身中27槍不死全靠它,中國防彈衣可扛槍林彈雨


防彈衣的老祖宗可以追溯到古代,為了抵禦刀槍箭矢,世界各國都發展出了各自的盔甲。


比如皮甲、環甲、鱗甲、板甲,材料種類涵蓋了皮革、植物還有金屬,古代中國甚至獨創出紙甲,其防禦能力一點也不比鐵甲差。


但是隨著熱兵器的大規模裝備,盔甲很快就被淘汰,畢竟,在當時的冶煉技術下,製造能抵禦子彈的盔甲,其重量人體根本無法承受。


而防彈衣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開始嶄露頭角。


比較悲催的是,這時候的防彈衣出現在最惡劣的時代,無論一戰還是二戰時期,都是全威力槍彈的天下,步槍機槍的動能過大。


拿大家耳熟能詳的德國毛瑟步槍來說,其發射的7.92毫米子彈,初速每秒830米,動能達到3400焦耳,比現代的小口徑步槍動能高出一倍,穿甲彈能打穿200米外9毫米的鋼板。


而同一時期蘇聯的莫辛納乾和美國的M1步槍,威力也不相上下。


早期的防彈衣基本都是硬碰硬,全鋼製造,厚度在兩三毫米左右,對於全威力彈來說,和一層紙的區別不大。


比如著名的蘇聯戰鬥工兵,他們裝備的SH-42胸甲防彈衣,其厚度為2毫米,重3.5公斤,理論上能抵擋德軍MP40衝鋒槍在100-125米發射的9毫米子彈,但是衝鋒槍通常是在很近的距離上開火,所以它真正能對抗的只是手槍。


二戰後防彈衣材料從金屬向著合成材料發展,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杜邦公司發明了凱夫拉材料,才真正宣告了防彈衣時代的來臨。


而隨著陶瓷插板技術的出現,軟硬結合的防彈衣對於步兵槍械已經具備極高的抵抗力,甚至出現了在一次作戰中,身中27顆AK子彈不死的美軍士兵。



身中27槍不死的麥克-戴

不過現在仍然有許多關於防彈衣的謬論在網上流傳。


最典型的就是「防彈衣無用論」。


其理論是雖然防彈衣可以抵擋子彈射擊,但是子彈擊中防彈衣後,巨大的動能仍然會折斷肋骨,震壞內臟,極端情況下,穿著防彈衣甚至比不穿防彈衣受的傷害還大,不穿防彈衣可能就是一個普通貫通傷。


美軍攔截者防彈衣


這種論調在全鋼製的防彈衣時代還有那麼幾分道理,畢竟被大威力槍彈擊穿後,鋼製防彈衣會產生許多高速碎片,產生類似爆炸性的創傷。


但是現代防彈衣軟硬結合,陶瓷插板碎裂後可以吸收很大一部分子彈能量,而內層的軟質襯墊又會再吸收部分衝擊,最後作用在人體上的只是子彈很小一部分能量。許多近距離被全威力步槍彈擊中的士兵,只是皮膚淤腫,連輕傷都算不上。



能夠打在防彈衣上還震死人的,除非是大口徑機槍。比如美國M2機槍,使用12.7毫米子彈,動能18000焦左右,200米擊穿15毫米厚鋼板,只要很小一部分能量作用在人體上,就會產生上述骨折之類的效果。


所以任何防彈衣都不會拿它作為防禦指標。


還有一種情況是穿防禦能力較低的軟質防彈衣,遭遇比較大口徑武器攻擊,如大口徑左輪手槍,霰彈槍獨頭彈,這些子彈穿透力不足,但是威力很大,有可能造成較大的附帶損傷。


所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即便如此,不穿防彈衣挨槍子兒,肯定比穿防彈衣更受傷。斷肋骨也好,內臟出血也好,比起前後兩個大洞都好得多。


關於防彈衣,還有個常見說法是頭盔不防彈,子彈打中頭盔,即便沒打穿,動能也會把人的脖子折斷。



首先說明,頭盔的確不防彈,它的作用是抵擋破片和流彈。


步槍子彈在有效射程內的直射,沒有任何頭盔能抵擋,否則重量太大,扣腦袋上脖子受不住。


如果角度不正,子彈很容易被頭盔彈飛,子彈改變方向,能量消耗不大,所以作用到頭盔上的能量也不多。



另外現代軍用頭盔都是複合材料多層設計,頭盔不直接接觸頭部,而是用懸掛裝置固定,所以子彈命中頭盔的時候,可以有效緩衝。


最多讓人暈乎一陣,折斷脖子的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目前世界上美國的防彈衣技術最高,畢竟凱夫拉和防彈陶瓷插板技術都是美國人搞出來的,而在防彈衣領域,中國後來居上,水平可以說不落下風。



中國生產的防彈衣價廉物美,現在已經廣泛出口到歐美國家,值得一提的是,這些防彈衣大多是民間公司研發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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