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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一老賴不還債還藏40萬買房 獲刑1年半

有錢不還債,偷偷給自己買房,6月14日下午,舟山普陀一名「老賴」因犯拒不執行判決罪,被普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現年50歲的徐某是普陀沈家門人,曾系舟山浩泰石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該公司位於普陀展茅街道,由徐某和妻子出資設立,主營柴油、燃料油、潤滑油零售。

2013年,徐某及其公司陷入一起140萬元借款的保證合同糾紛,被出借人徐某某告上法庭。同年8月,普陀法院作出判決,徐某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須償還140萬元借款及相應利息。徐某提起上訴後,同年12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而就在終審判決下達前幾天,徐某將公司位於展茅螺門的一處油庫儲油罐及相應設備以5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胞弟,後將部分款項用于歸還個人其他債務,並將剩餘40餘萬元現金分別藏匿於家中和公司辦公室內。

2014年1月,徐某某申請強制執行,普陀法院立案受理後作出執行裁定。同年6月,徐某又陷入另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普陀法院判令徐某歸還原告吳某借款75萬元及相應利息。同年7月,吳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作出執行裁定。

然而,徐某對法院的執行裁定視而不見,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間,他將藏匿的40餘萬元用於分期償還個人銀行購房貸款。這些花費有零售貸款歷史還款交易查詢清單、銀行匯款單證、證人證言等予以印證。

去年10月24日,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今年4月13日,普陀區檢察院以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向普陀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所涉的40餘萬元雖然是徐某在民事判決生效前藏匿的,但這筆錢的隱藏處於持續狀態,未用於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支付義務,致使生效判決至案發無法履行,徐某拒不執行判決的行為已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最終,法院一審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該案作為今年全市首起宣判的拒不執行判決、裁決罪案件,進一步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氣焰,推動了「『老賴』入刑」工作,彰顯了普陀區法院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心。

今年以來,普陀區法院不斷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本月上旬開展了打擊拒執行為大會戰,強制騰退不動產2處、扣押車輛2輛、查封機器2台,司法拘留13人,執行到位72.72萬元。

轉載自:舟山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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