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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父母需警惕!這樣就已經算虐待兒童了,是重罪!

當過父母的人總會有這種體會,帶娃出門可真累啊!帶著孩子一起去辦事,怕孩子哭鬧哄不住;不帶孩子吧,又擔心被壞人拐走,孩子走丟!不少「機智」的家長朋友,想出這麼一個辦法:把孩子鎖在車裡,自己快去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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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海外帶娃,這麼一鎖,有可能徹底與親生孩子的撫養權說再見了!高昂的保釋金說不定會讓你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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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洛杉磯阿罕布拉市一名華人保姆就犯了這個錯誤,當然她錯得更加離譜!

一位保姆名叫劉秀紅(Helen Siuhung Law,音譯),她將六歲孩童鎖在近50攝氏度的車內長達兩個小時。

劉秀紅於6月12日被阿罕布拉警局逮捕,罪名是「置兒童於險境」,屬重罪,保釋金10萬元。

(圖片來源:阿罕布拉警局)

有研究表明,當室外氣溫達到35攝氏度時,陽光照射15分鐘,封閉車廂里的溫度就能升至65攝氏度 ,在這樣的環境里待上半小時就能致命。

調查數據顯示,每年夏季美國每個月至少有3個小孩被悶死在車內,這一數字表明保護兒童的相關法律十分重要。

真的如此,別看只是為了孩子不走丟,而在警方看來就是虐待兒童!

還有一位田納西州62歲的奶奶萊蒙·奇克斯(Leimome Cheeks),她開車帶著孫子孫女外出。在35℃的高溫下,這位奶奶竟然將兩個孩子關進狗籠里,放在汽車後備箱。

(圖片來源:當地警局)

據看看新聞報道,當地時間6月9日,萊蒙開車回家,她打開後備箱後,一個小孩從小小的狗籠里爬出來。鄰居將這令人震驚的一幕拍下,並立刻報警。

萊蒙向警方辯稱,是因為車內沒有地方坐,才讓孫子孫女坐進狗籠里,而且她有經常停車確認孩子們的狀況。但兩名孩子卻告訴警方,籠子里待著很熱、很悶。

(圖片來源:路透)

警方調查後發現,當天兩名孩子在籠中共待了近27分鐘,孩子們的奶奶萊蒙可能要面臨虐待兒童的罪名。

在美國,忽視對兒童的照顧也被在虐待兒童範疇之中!

千萬別小看虐待兒童。中國僑網報道,在美國,每5個小時就有一個孩子死於被虐待。兒童一旦在幼年時留下心靈上的創傷,可能一生都很難走出陰影。

(圖片來源:路透)

美國法律對虐童的定義是,父母或其他照顧者對兒童的身體虐待、性虐待、心理虐待或忽視兒童的行為。有律師說,美國法律對待虐童行為是零容忍態度,同時有極其嚴厲的監督和懲戒措施。

據海外網報道,虐童在美國大部分州被視為一項重罪。虐童罪名可以輕重不等,輕的可以是品行低劣(gross misdemeanors)一類的輕罪,可能逃脫進監獄的處罰,但若有前科的話會被重判;情節嚴重者可能會被判處終身監禁,尤其是在有性虐待時。

另外,美國幾乎每個州都有「強制性報告」的規定,即只要你知道或者懷疑有孩子被虐待,你就必須要報告。

為了保護兒童,在美國,設有專門的兒童保護行政機構監管兒童權益。1874年,紐約州成立了美國第一個防止虐童協會。到1900年,全美已經成立了161個同類民間組織。

如果機構評估認為兒童正在面臨生命危險、嚴重的身體傷害或暴力威脅,可以不經父母同意直接將其帶離家庭,由國家行使臨時監護權。

美國50個州、哥倫比亞地區、附屬群島等都設有此類法律條款,要求與兒童密切接觸的人一旦懷疑」存在可能的孩子虐待和忽視,必須馬上報告,知情不報可能面臨被指控的危險。

家長為兒童辦理幼兒園入園手續時,需要簽承諾書,許諾如果懷疑任何孩子面臨被虐待的危險,馬上就向相關機構舉報。

依照美國法律,精神情緒上的虐待、肉體上的虐待、對兒童照料上的忽視、性騷擾或性侵害等都算虐待兒童。

其實,孩子都是親生的,最怕的就是已經犯法——「虐待兒童」或「疏忽照顧」,卻不自知!

新移民家庭就很容易面臨這兩項控告,很多在華人看來司空見慣的管教孩子的行為,在美國都會觸法,被視為兒童虐待。當機構介入調查時,父母們就很難解釋清楚了。

因此華人家長需要注意這些細節:

1、孩子在家受傷,要提前跟校方交待

有華人家庭的孩子在家玩耍時受傷,被學校認為是在家中受虐待。家長被要求說清楚,才允許離開。所以,孩子有傷情,及時與校方溝通,免得產生其他誤會。

2、拒絕穿開襠褲

國外的性騷擾案件高發,如果兒童穿著開襠褲,會被認為是暴露下體、虐待兒童。所以選擇紙尿褲,既方便也安全哈!

3、不讓幼兒獨處

年幼兒童一人獨處,常常會被認為是家長沒有提供足夠的食物或充分的醫療護理。華人家長可要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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