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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借貸利息統統不用還哦 快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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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親朋好友間刷臉借錢幾乎是個常事,但是對於利息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很多人卻不甚知曉,比如如下六種情況下,借款人是不用償還利息的,快來了解一下~

1、雙方約定利息的年利率超過24%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十條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故只要借貸雙方約定的年利率高於24%的,法律不予保護超出的利息債權,借款人可以看心情返還超出部分的利息,並且一旦年利率超過36%,借款人已經還本付息的,還可以要求出借人返還超出部分的利息。

2、砍頭息」的情況

什麼是「砍頭息」?舉個例子,如果你向A借款三萬,但A實際給你本金的的時候已經預先把利息的部分去掉了,比如利息應該有三千,但你實際到手只有兩萬七,然後合同上寫的利息計算方式卻仍以三萬進行計算。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所以即使合同上寫明以三萬為本金計算利息也是無效的,你只需歸還到手的兩萬七以及基於此產生的利息部分。

3、雙方沒有約定利息的情況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只要你們的借款合同上沒有寫利息,對方事後卻要求利息的,可以不用理會,就算打官司也是不用害怕的,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4、雙方利息約定不明(分情況處理)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所以注意,除自然人之間借貸之外的借貸,利息約定不明確的,也有可能要支付利息。

5、借款人提前將借款歸還的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借款人提前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所以,如果借款人提前歸還了利息,只按照實際借期歸還利息就可以了,不用再歸還借期以外合同約定借期以內的利息部分。

6、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有4種: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一旦借款合同都無效了,那麼約定的利息肯定也無效。

相關案例

2011年4月15日,在祁某的擔保下,黨某向康某借款50萬元,並給康某出具借據一張。借據載明:今借到康某人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借款人黨某,擔保人祁某。2018年4月10日,康某將該債權轉讓於劉某,雙方達成了債權轉讓協議。此後,康某以手機簡訊的方式告知了祁某、黨某。兩人未提出異議,後經劉某追要,黨某通過微信陸續給劉某還款4000元。其後就再也未收到還款,故劉某訴至法院。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黨某向康某出具載有明確債權債務關係的借據,雙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所以黨某應履行還款義務。因劉某與康某達成債權轉讓的合意,並且給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原告即取得了債權人的一切權利,故劉某請求黨某償還借款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另,劉某請求利息按月利率2%計算,因康某與被告書面未約定利息,且原告未提交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故原告請求被告承擔利息的請求院不予支持。黨某所償還的4000元,應在借款本金中予以扣除,故黨某應償還劉某借款本金49.6萬元。祁某作為保證人在借據上簽名形成了合法的保證關係,由於祁某在借據中未約定保證方式,故其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應按合同約定在保證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祁某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被告黨某追償。

最終,法院判決黨某於判決生效後五日內償還劉某借款本金49.6萬元;祁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祁某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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