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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三種角色:兒子、丈夫、父親

男人的三種角色:兒子、丈夫、父親

父親節是洋人的節日,多年來我對其無感。但這幾年每到這一天,打開手機父親節話題刷屏了,我也無可迴避。

中國人感謝父愛、追念父恩,多半是在其在世時記得他的生日,在其去世後還要記得其忌日。生前勤問候,歿後不忘祭奠,為人子女者就算做的不錯了。

我的父親離開這個世界已經三年了,現在靜靜地躺在故鄉一個松樹、楓樹簇擁的山崗上,今年年初母親去世後葬在他的身旁。在我此後的生涯中,和故鄉、和父母最緊密的聯繫,恐怕就是每年的清明,去那個離北京直線距離1700多公里的墳地掃墓掛青了。

此刻,我坐在書房裡,靜靜地想起和父親相處的往事,妻子在隔壁輔導兒子的功課。對於父母已經故去的男人來說,接下來最重要的職責恐怕就是如何做好一位父親。

一個男孩來到世上,大多數要扮演三種角色:兒子、丈夫和父親。這三種角色各有不同,好兒子未必是好丈夫和稱職的父親,而好父親也可能是浪蕩的丈夫和不孝的兒子。但這三種角色或曰三種社會身份的履職情況如何,卻有一個共同的評價標準,即「責任指數」。

先說兒子這個角色。這是任何一個男人無法自我選擇的結果,他的降生沒有人會徵求他的意見。在三種角色中,做兒子我以為是最容易的,而且相比做父親,兒子的責任是有限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大多數父母是最愛兒子的,兒子即使子道有虧,曾經令他們擔憂、傷心,但轉過身來,他們又會很快原諒兒子的種種不是。而兒子只要取得一丁點兒成就,父母的自豪和喜悅之情,往往超過兒子本人。

怎樣做好一個兒子,中國傳統文化提倡的是「孝道」,何謂「孝道」,幾千年來論述的典籍汗牛充棟。《孝經?開宗明義章》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這一始一終,在我看來,就是做好一位兒子的最低標準和最高標準。

為什麼不敢毀傷自己的身體是盡孝道的最低標準呢?我以為並非說自己的身體是屬於父母的,而是因為兒女的安全是父母最擔憂的事。一個人從小到大,如果能主動愛惜自己的身體,讓其不受損傷,健健康康活著,父母的操心會少了一大半。一個男孩在青春期,出門在外,父母擔心的是他血氣方剛,與人爭鬥,不顧生死安危;他人到中年,父母又擔心他貪杯嗜酒,常常酩酊大醉傷害自己的身體。對父母來說,兒女的身體遠比他是否仕途顯達、生意場上掙大錢重要得多。

「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這當然是很高的標準了。什麼是「立身行道」,很難量化,而能「揚名於後世」的兒子,畢竟是少數。我以為可以如此理解這個標準:讓父母真心為兒子感到自豪,能給父母帶來榮耀。在帝制時代,歷代王朝把「顯親揚名」標準化,如兒子做到一定級別的官員,父母乃至祖父母、曾祖父母能夠得到封贈。一個人做了一品大員,他從未入仕的父親可以得到一品光祿大夫的榮譽職銜,其母親則是一品誥命夫人。這就是民間通俗所言給父母「爭臉面」。

今天雖然沒有誥封制度,而且一個男人的成就也不僅僅以官職單一的標準衡量。但如何讓父母在人前人後受到尊重,其實還是有不太明顯但卻真實存在的標準。近些年我們能夠看到不少這樣令人無比嘆息的報道:某位出身貧寒的官員,大學畢業後兢兢業業,奮鬥幾十年身居高位,掌握大權,父母和鄉親為他自豪。而因貪腐一下子身敗名裂,成為囚徒。為此遭受最殘酷打擊的不是他自己和他的妻兒,而是其年邁的父母。

再說丈夫這個角色。夫妻是異性男女合為一體,這既是因愛而結合,更是訂立了一種社會契約。丈夫做得如何,不是看他多麼體貼,更不是對妻子有沒有甜言蜜語。當然,掙錢養家是必須的,如果能在官場和生意場上混得風生水起,讓妻子倍感榮耀,是個加分項,但這不是最重要的。我以為最重要的是讓妻子有安全感。

這種安全感既有家庭財務上的保障,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沒有錢,讓妻兒過著饑寒交迫的生活,無論如何不能說盡到了做丈夫的責任——今天的中國夫妻倆都有掙錢養家的責任,但我覺得主要責任還是在丈夫。以唐代大詩人杜甫為例,這是位有著儒家情懷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中充滿著對國運民瘼的殷殷關心,但那個時代讓他無法給妻子兒女提供一個起碼的生活保障。無論他和他的詩歌如何彪炳千古,作為一個丈夫,他應該是很內疚的。

今天畢竟不是杜甫那個時代,做丈夫的給妻兒提供一個過得去的物質條件,並不太難。但錢並不能當然地給妻子帶來安全感。不少大官或富商的妻子並沒有安全感,她們的丈夫除了給錢任其消費外,僅僅把家庭當成旅店,把妻子當做高薪聘請的兒女的保姆。而他的情感,系在妻子以外的女人身上。這樣的丈夫即便給妻子買豪宅靚車,給她信用卡隨便刷,卻提供不了安全感。這樣的丈夫,很難說是合格的。

《論語》曰:「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孔子認為孝道的重點是「敬」,而不是能贍養父母,如果標準降到「能養」,那和養狗養馬沒什麼區別。這段孔子的論述其實也可以用到丈夫對待妻子上,一個有權有錢的丈夫,如果僅僅只是給妻子的錢讓她隨便花,那也等於養犬馬了。

最後說說男人要盡無限責任的角色:父親。做父親可比做兒子、做丈夫難多了。一位男人,在兒女降生後,法律上的撫養責任只是到他們成人,但道義的、心理的責任恐怕要到死方休。

如何撫養、教導兒女,主動權在父親這裡。兒女賢與不肖,當然有其本人的造化因素,同胞兄弟也各有命運,但相當大的責任歸結於父親。相比較母親對兒女無私的愛,父親對兒女的盡責程度,我以為是要打折扣的。我們老家有句俗語:「寧願要一個討飯的娘,不要一個當官的爺。」這當然是一種設定條件的單選題,窮母與富爹中間如果只選一個,窮母親更靠譜。

一個人父親是否做得成功,我以為最重要的一點是能否贏得兒女的尊重,而不是老了後兒女出於血緣關係的憐憫。這和他是否盡到做兒子和做丈夫的責任關係甚大。有些做父親的,在社會上混得似乎很成功,給兒女也有能耐提供庇護,可他的兒女卻未必尊重他。究其原因,大多是在兒女成長的歲月里,他對家庭並沒有盡責,給妻子和兒女帶來過傷害。而有些父親,並不識字,一生處於社會底層,但他堅韌勤勞,無怨無悔,用全部的力量和責任心呵護妻子兒女,不惜燃燒自己,照亮兒女的路。這樣的父親,雖然不能讓兒女在社會的「拼爹」中勝出,兒女年少時也不免有所埋怨,但長大後,能從心底里理解父親、尊重父親。這樣的父親,應該說是成功的,因為他基於自身所處的條件,拼盡所有的氣力來盡為父之責。

魯迅先生曾寫過一篇文章《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發表在1919年11月1日《新青年》6卷6號上。這篇誕生在新文化運動大背景下的文章,主旨是批評舊禮教下的父親,即父親對子女的控制,將子女視為私有財產,反對兒女須報父母恩的陳腐理念,呼籲解放子女的個性。如文章一開頭所言:


我作這一篇文的本意,其實是想研究怎樣改革家庭;又因為中國親權重,父權更重,所以尤想對於從來認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父子問題,發表一點意見。總而言之:只是革命要革到老子身上罷了。

魯迅寫這篇文章時,他還沒有做父親。等10年後魯迅48歲時生了周海嬰,他對兒子,表現出老來得子的溺愛,盡量滿足兒子的要求,還寫過《答客誚》來回應:「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這是一個普通父親的正常表現而已,人同此心。很遺憾,在周海嬰7歲時,魯迅就病逝了,他未能陪伴兒子成長。他在新文化運動時如何做父親的主張,也無法付諸實現了。

說一千道一萬,一個父親能否盡責,前提還是要自己身體健康,保持家庭和睦。夫婦能夠陪孩子走過他人生最重要的關隘:讀小學,升中學,考大學,畢業,成家。能夠在兒女最需要父親的時候提供幫助,否則一切都無從談起。譬如一個父親過早的去世了,留給兒女再多的遺產和遺訓又有什麼意義呢?再或者父母離婚了,讓兒女和母親生活在一起,父親除了定期給撫養費,幾近路人。這樣的父親,無論如何不能說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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