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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慘清官:堂堂正三品窮到賣女兒,還被朱元璋處以宮刑

在中國古代歷史中,宋朝官員的俸祿是最高的,而明朝官員的俸祿是最低的,「俸祿之薄,無以逾明者」。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寒,最恨貪官污吏,因此他在制定俸祿制度時,把官員俸祿制定的非常低,就連高級官員也是如此,因此明朝出現了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清官。

比如在明朝洪武年間,一位堂堂正三品的「副部級」官員,為了籌措回家的路費,居然窮到賣女兒的地步。朱元璋聞訊後,勃然大怒,絲毫沒有同情這位官員,反而將其處以宮刑。這位官員堪稱是明朝最慘的清官了,那麼此人到底是誰呢?這到底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此人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出身書香門第。洪武初年,天下初定,人才缺乏,朱元璋於是下令地方官推薦當地人才,此時曾秉正也被當地推薦,被任命為海州學正。洪武九年,朱元璋「以天變詔群臣言事」,曾秉正上書皇帝,得到朱元璋的嘉許,之後不斷得到提升。

曾秉正先被任命為思文監丞,沒過多久改任刑部主事,之後又擔任陝西參政。後來朱元璋設置通政司,「掌內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訴之件」,曾秉正被任命為首任通政使。曾秉正雖然來到了皇帝身邊,但他為人正直,太過書生氣,上書言事多次頂撞皇帝。

後來朱元璋一怒之下,免去了曾秉正的職務。前面說了曾秉正是南昌人,如今被免職,只得從返回故鄉,但是此時他卻犯了難,因為他沒有足夠的路費盤纏。被逼無奈之下,此時的曾秉正做出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把自己年僅四歲的女兒賣了,「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

很多人可能不相信,曾秉正被免職前畢竟是堂堂正三品的朝廷大員,怎麼會這麼窮呢?這還真不是曾秉正哭窮,因為他確實有難言之隱!按照明朝的制度,正三品的官員每月俸祿為35石,而且這只是紙面上的俸祿,在實際發放過程中,經常用寶鈔、實物來代替。

朱元璋又不懂經濟規律,濫發紙幣,導致大明寶鈔嚴重貶值,所以購買力非常低。另外曾秉正雖然做官,但需要養活一大家子人,「其家少者五六口,多者十餘口,俸既不足,則其衣食器用、仆隸之需,必出於民」。但曾秉正是個清官,而且又是京官,根本沒有什麼油水,思之再三,他只得賣掉女兒。

更倒霉的事還在後面,朱元璋得知曾秉正居然賣女兒籌措路費,龍顏大怒,當場做出決定,將曾秉正抓了回來,得到了與司馬遷一樣的處罰,被處以宮刑,後來「不知所終」。其實在明朝初年,像曾秉正這樣的清官還有很多,但下場最慘的應該就是曾秉正了,堂堂正三品大員,居然賣女兒籌路費,最後還被處以宮刑,實在是歷史上極其罕見的!

參考資料:1.《明史》;2.《明太祖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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