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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洪武奇案之「郭恆案」

我們知道,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正是中山王徐達治喪期間,北平省重要軍政頭頭可是都來了!坐鎮北平的燕王朱棣作為徐達的大女婿,如何能不出席岳父徐達的葬禮?徐達被葬於南京太平門外板倉村,其墓至今尤存,朱元璋親筆撰寫有「御制中山王神道碑」文2000餘字,為明功臣墓中最大的一塊,可以想見當時治喪場面之隆重!

「郭桓案」的爆發,源自於北平省。如果沒有北平省可能全國還在維持「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表面虛假繁榮之中!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突然告發北平省左布政使李彧、提刑按察使趙全德,與中央的戶部侍郎郭桓、戶部幹部胡益、王道亨等相互勾結,吞盜官糧,數目巨大。「郭桓案」表面上看是一個「盜賣官糧」的貪污案,實際上並非這麼簡單,豈止一個貪污問題,而是新生的大明帝國暴露出的一系列經濟問題的總爆發!

朱元璋,依靠自己的鐵腕,為治理整頓經濟秩序,打出了一系列組合拳!但是,我們不客氣地說,後世在明清以來江浙士大夫的思維影響下,對於這一輪「治理整頓」的分析和研究,嚴重不足,甚至存在不少的偏見!「郭桓案」的爆發,一時間使得洪武十八年成了大明司法人員最為忙碌的一年。全國上下「系獄者數萬,盡皆擬罪」,多少人頭落地,腥風血雨,令人不寒而慄!鐵法無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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