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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菩提心,證無上道

發菩提心,證無上道

作者,蘇樹華,上世紀九十年代,隨母音老人蔘學。遵母音老人囑咐,2000年後,隨緣傳授心中心法,及其他方便法門。若人發心,修持心中心法,如法修行,三五百座,即可打開本來,見到本性。有緣行者,莫失良機。

無論做什麼事情,皆有做這個事情的基本原則。遵循這些基本原則,則能做成這一事情。違背這些基本原則,則不能做成這一事情。佛教的宗旨,便是令人覺悟自心,回歸自心,獲得諸人本然的解脫。用佛教的話語來說,就是明心見性,究竟解脫,就是實現了佛的境界。用儒教的話來說,就是致良知,至於純然,就是實現了仁的境界。做成這樣的事情,實現這樣的宗旨,則須遵循文化實踐的基本原則,經歷文化實踐的基本過程。若欲證悟自心實相,第一,要有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的大志向。用佛教的話說,就是要發個菩提大願,誓願證得自心實相,除此之外,更無別求。用儒家的話說,就是發個「志於學」的大願,誓願知得這個「天命」,誓願明得這個「明德」,誓願致得這個「良知」。第二,要選定一法,一門深入,念佛的便一心念去,持咒的便一心持去,直至證得自心實相,直至致得良知心體。第三,證了自心實相,致了良知心體,絕不是無事可做了,還要做悟後保任的功夫,就是佛教所說的倒駕慈航,普度眾生,就是禪宗所說的悟後保任。儒教也是這樣說的,成就聖人之道,先要明明德,或曰先要致良知。明了明德,進而親民,所謂轉化自性之民。致了良知,進而誠正修齊,所謂消融自性習氣。依此原則而行,則能見性成佛,究竟解脫。或曰依此原則而行,則能格物致知,成聖成賢。不依此原則而行,縱經千萬劫,不得成佛道,或曰不向心上用功,但向事上追求,盡其一生,則不得成聖。

發菩提心,在佛教來說,這是頭等重要的,也可以說,這是成就的動因,今雲動機與願望,佛教則雲願力,或曰大願。這個大願,也就是說立志,誓願完成某件事情。孔子「十有五而志於學」,他所說的這個「志於學」,不是志於世間的技藝之學,也不是志於世間的治國安邦之學,而是志於聖人之學,用佛教的話說,那就是發菩提心,證無上覺——仁的境界。釋迦發願,誓願證得無上正等正覺,他所要證的事,不是神秘玄妙的事,不是神仙國里的事,而是無上正等正覺。這個無上正等正覺,就是「最高無上的覺」,就是這個清凈圓覺的心,儒家稱為天理,稱為良知。這個無上正等正覺,是一個「原本的真實」,不是誰創造出來的,不是誰修成的,是故名曰「證得」,而不曰「修成」。唯有此心,無上正等。唯有此心,無上正覺。我們的妙明真心,無上正等,無上正覺。歷代祖師,古聖先賢,皆是證得此心的人。釋迦睹明星而悟道,他所悟的,正是這個無上正等正覺的心。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他所知的,正是這個無上正等正覺的心。學聖學賢,成佛做祖,不是要把自己修成個不同尋常的樣子,而是要證得這個妙明真心,回歸這個妙明真心。

發菩提心,證無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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