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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目錄動態調整倒計時:「科學」「藝術」平衡術

編者按

在國家醫療保障局成立前夕,國家人社部社保中心舉行了一場座談會,圍繞腫瘤患者醫保報銷問題,向國內幾大行業組織徵求意見。時任全國社保中心黨委書記熊先軍出席。圍繞提高目錄更新頻率等業界訴求,有醫保系統官員當場直言,醫保報銷制度「是科學,更是藝術」。而醫保目錄動態調整,作為提高患者對創新療法可負擔性的主要手段,備受業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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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醫療保障局成立前夕,國家人社部社保中心舉行了一場座談會,圍繞腫瘤患者醫保報銷問題,向國內幾大行業組織徵求意見。時任全國社保中心黨委書記熊先軍出席。圍繞提高目錄更新頻率等業界訴求,有醫保系統官員當場直言,醫保報銷制度「是科學,更是藝術」。而醫保目錄動態調整,作為提高患者對創新療法可負擔性的主要手段,備受業界關注。

這意味著,在未來接管國家人社部的基本醫療保險職能之後,國家醫療保障局將面臨兩大類問題:一類是藥品分類監管、藥物經濟學評價等「監管科學問題」,另一類是平衡兼顧臨床需求、支持創新與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的「決策藝術問題」。

一位醫改專家告訴健康點,在對抗腫瘤創新葯進行價格談判的基礎上,基於醫保事業發展需要,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應運而生。醫保目錄動態調整的大致方向,一是提高調整頻率,二是縮小調整範圍。醫保目錄動態調整並不取代現行的幾年一次的目錄「大調整」,而是作為「大調整」的一種補充。

國家醫保局成立:健康扶貧再出發

今年以來,中央高層多次提及健康保障工作。健康扶貧工程是總書記親自提出的要求。2017年3月,時任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人民日報》撰文稱,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是導致農村人口貧困的主要原因之一。他提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健康扶貧工作要圍繞讓貧困群眾「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和「少生病」的目標任務。

全國兩會期間,總理在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特地提到,今年春節前到地方調研慰問,路過一個貧困人口家庭,臨時進去,看到老人有大病,也有醫保卡,但還是不敢去看。「這個情景至今揮之不去。」他說。

無獨有偶,在中國人口宣傳教育中心指導和百時美施貴寶支持下,財新健康點、中國抗癌協會康復會聯合發布的《中國腫瘤患者服務升級》研究報告顯示,除去醫保報銷以外,在疾病診療過程中,使用靶向藥物的患者,其總自付費用(OOP)是其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7倍(均值)。71%的受訪者表示疾病花費對患者的家庭壓力大。

患者疾病負擔重,既有藥品、醫療器械定價機制的原因,也有醫保支付方式、醫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原因。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劉國恩告訴健康點,長期以來,新農合、城鎮醫保分屬國家衛計委、國家人社部管理,難以形成合力。患者異地就醫的醫保報銷還涉及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

5月最後一天,國家醫療保障局正式掛牌。首任局長鬍靜林在擔任財政部副部長期間,有著豐富的農村扶貧工作經驗。更重要的是,新的醫保主管部門整合了長期以來分屬多個部門的職權,成為掌控中國99萬家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定價權」、「採購權」和「支付權」的強勢部門。

「我們期待幾位領導到任後整裝待發,給老百姓帶來驚喜。」劉國恩說。

倒計時:醫保目錄動態調整

在劉國恩看來,醫療保障管理職能的整合,還對基本醫療保險(BMI)藥品目錄(簡稱「國家醫保目錄」)的動態調整,在技術層面和管理層面,具備了可行性。

2017年,國家人社部公布了新一輪基本醫療保險(BMI)目錄,新納入目錄的36種談判藥品中,過半是抗腫瘤藥品,平均降價幅度為50%。距離上一輪更新的間隔長達8年。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專家提及,醫保報銷範圍窄,造成一些臨床推薦使用的治療藥品未能納入醫保報銷,使我國患者醫療費自付比例仍然高達35%,造成「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全國政協委員、衛生經濟學家馬進教授草擬了全國政協大會發言《優化醫保目錄推進健康精準保障》。馬進直言,醫保目錄決策機制尚未從「行政主導,內部決策」轉型至「專家共治,社會參與」。

馬進教授建議,國家醫保主管部門提高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的更新頻次,儘快實現「企業定時報批、醫保定時評審、達到要求的定時更新」。為進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優先審評目錄」的創新葯,提供申報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的綠色通道。

4月,時任國家人社部醫療保險司司長的陳金甫,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回應了這一訴求:人社部已經做了專項部署,會儘快啟動建立藥品的動態調整機制,儘可能把更多臨床價值高、治療急需的藥品納入支付範圍,既有效提高患者用藥水平,又通過談判方式把價格降下來,減輕患者的負擔。

如今,國家醫療保障局宣告成立,並接管了國家人社部的基本醫療保險職能。陳金甫隨即轉任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健康點從有關專家處獲悉,隨著近期國家醫療保障局「三定」規定落地,國家醫保目錄動態調整職能對應的司局、處室就能明確,不會因為機構改革而改變總體方向。

專家:統一醫保支付標準,及時銜接臨床應用

目前,國家醫保目錄的調整周期,尚未明確。

有醫保系統專家告訴健康點,一年一調更為合適,反之,如果調整過於頻繁,會過度消耗行政資源。而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遞交的建議則認為,動態調整應當依生產企業需求進行調整,也就是說,新葯獲得審批後,允許生產企業自主提交醫保准入申請,並由醫保主管部門按照透明的流程及時開展談判。

即便是對已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也並不一定能夠獲得及時、充分的臨床應用,更好地惠及患者。

上述協會提到,有的地區醫保主管部門對談判成功的藥品定出了低報銷比例,未能有效減輕患者負擔。醫院層面對談判成功的創新藥品再次議價、以及葯佔比等政策限制也降低了對這些藥品的可及性,不能實現「合理診療、因病施治」。

為了打通醫保惠民的最後一公里,上述協會建議,在醫院層面不應再受葯佔比等相關政策的限制。而即便是未能在國家層面成功通過談判的藥品,也應有機會獲得省級醫保或大病醫保的准入資格。

2017年,國家人社部就「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公開徵求意見建議時,還特地提到了「如何與支付標準相銜接」這一問題。

醫保支付標準是進入目錄後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一般而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通用名制定統一的支付價格(天花板價),超出天花板價部分由患者和醫院共同負擔。由於醫保支付標準缺乏國家層面的統一標準,各地有松有緊、時松時緊,醫保報銷政策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從而導致醫保對患者的服務能力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為此,中國化學製藥工業協會遞交的建議文件建議,支付價格由省為單位統一制定,統一執行,並加強對省級政策制定和後續執行的監管,建立約束和激勵機制。

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訴健康點,該決策諮詢機構正在立項研究制定創新技術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如果創新技術在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上能夠替代傳統技術的,建議納入「正面清單」,在醫保目錄動態調整、醫保支付標準等方面予以傾斜。反之,納入「負面清單」的技術則應該被淘汰。

本文首發於財新健康點 caixin-life;

季敏華|責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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