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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學書絮語

學書絮語

李 浩

寫字畫畫一直是我的愛好,將會伴隨我一生的愛好。我曾「專業地」學習美術,整整三年,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夢想是成為一名畫家,然而這三年的時光基本上「摧毀」了我的這一念頭。我可能會成為一個以繪畫糊口的畫師,大約也可以糊得不錯,但永遠和「大師」們會有永恆的距離。三年的專業學習,更讓我看清的是才氣上的差距。

當然,在學習繪畫的那個歲月,我不可遏制地喜歡上了寫詩。激情的轉移也是一個問題,但不是首要的。我覺得在繪畫上我缺乏開宗立派的能力,而僅僅做一個遲到的跟隨者,我也非常非常地不甘心。我承認,這是老老實實的大實話。

愛好,其實很「耗費」。我說的不只是筆墨紙硯的耗費,更為重要的是它會耗費時間和精力。剛畢業的那幾年,我有時還堅持書畫「日課」——可一旦開始就完全停不下來,本來只想畫一小時,或者一個半小時,然而畫到一半兒如此停下很不甘心,何況還有墨色、顏料的干與涸,如果停上半天可能會影響到效果。於是,一小時變成了兩小時,變成了半天,以至變成了整整一天。

雷平陽給大解寫過一幅字,叫「喪志之玩」,對我而言對書法和繪畫的喜愛幾可謂喪志之玩——我在年輕的時候,當然更醉心與更虐心的是寫作,而如果繼續書畫,將會「耗費」掉我大量的時間。不光是寫與畫,讀帖與讀畫也會隨之耗費時間,即使停下來這一天並沒有畫畫也沒有讀貼讀畫,但腦子裡還總是想筆墨應怎麼用……我在年輕的時候,對於寫出好作品來的急迫遠比現在要急迫得多,那才算是真正的急迫。在經歷反覆的掂量之後,我決定放棄。不然,書畫真會成為我的「喪志之玩」。

一停,就有十幾年之久。我書桌上的畫冊越來越少,筆墨紙硯也盡數一一丟掉,直到2008年。

這一年,我去魯院學習。幾乎是後半段我才算認識了李曉君,也正是在他的影響下我才「重拾」書畫。如果說之前我的「喪志之玩」更多投入在繪畫上,那之後,我更多地轉向了書法。第一次,我從李曉君那裡感受到了米芾的好,之前我並不覺得米元章的「刷字」有什麼,甚至覺得丑;第一次,我從馬笑泉的引薦中懂得了王鐸,之前我同樣不覺得他有什麼特別之處。

我發現我慣常以為好的,其實一般或者都不如一般;而我原來以為不好和很不好的,其實恰是高度和高峰。

見識很重要。這句話反覆地被人提及,而我也反覆地不以為然。但在2008年,我在李曉君和馬笑泉的「幫助」之下開始領略王鐸與米芾,才知道這句很有真理氣息的話,是那樣的道地、中肯、有見地。

儘管我反覆地將自己學習書法和繪畫稱作是「喪志之玩」,但我必須承認而且是很認真地承認,我從自己對於書畫的學習中受益很多,其中也包括對文學的滋養。

不只是「知識」,在小說中出現足可以顯得內行的知識——如果是必須和獨特的需要我當然會將這方面的知識放置在自己的小說中,以增加其豐富度和陌生感,但我並不看重這些。我所談的滋養更為內在。

一是觀察角度和細微,以及細微處的微和妙。這是美術和書法訓練所帶給我的。

二是整體的布局感,以及語言、敘述、故事所呈現的色調——在每寫一篇小說的時候,我都會首先設想它的速度,它的用詞,以及這速度和用詞所能呈現的色彩感。

三是協調與統一,它也是在我學習書畫的過程中所在意並運用於寫作中的。

四是場景的設計,我在小說寫作的時候時常會默想:這個人應從哪裡進來,他如何在場景中突出出來,光應當從何處進入才能保障效果最佳,他如果移動會移動到什麼地方去……我會悄悄地給自己構圖。

現在,我在師範大學任教,教授寫作。而我的教授方法,更多地來自於當年的藝術學習,我認為它運用到文學中同樣有效,而且真的有效。因為,我所有教給學生的,多是「經驗之談」而非理論之談。

在學習美術的時候,我們的主體課有兩項:寫生,臨摹。我認為小說的寫作也應是這兩門課和這兩門課的延展。寫生,就是到生活中去,到生活中捕捉,到生活中體驗,看同樣一件事誰還能有新的並自恰的角度,誰還能有抓住主要和本質的能力,看誰的造型更准更妙。而另一課,臨摹,我以為更為重要——但在我們的習慣教育中這一點經常受到輕視,可輕視它,我們的文學和文學審美就要付出加倍的代價。我願意和學生們「亦步亦趨」地拆解、臨摹經典小說的種種設計,在這一拆解和臨摹中充分體會它在設計中的高與妙,其合理性與有效性,在這一基礎上再追問何以如此,有沒有更好的可能?在最初的階段,我反而傾向於「就是有更好的可能,也首先按原樣臨摹,哪怕是你覺得明顯的瑕疵」——有時候,這瑕疵也許是我們見識上的問題,是我們一時無法體會的沉澀豐厚。

在寫作中,我們似乎從不強調臨摹,而願意直接「創造」,而且我們還有著豐富的「影響焦慮」,總怕有臨摹的痕迹——可不從臨摹入手,你大約無法充分地體會前人的經驗和這些經驗的運用,無法把真正的、內部的文學知識學到手,在這一前提下你的創造很容易在幾年的時間裡只在簡單的問題上打轉兒,技術一直不過關;或者你這樣的天才把前人已有的經驗又發明了一遍,甚至都不如前人總結得好。可在我的藝術學習中,臨摹是不可少的,而我也真的從中受益、大受益。

三年以及更久的藝術學習還給了我一個堅固的理念,「不墮俗格」。俗,對我們這些學習書法和美術的人來說是第一敵人,俗,等於是死刑,而且從不設緩刑。無論是書法還是美術,我所接受的教育都是:對一件藝術品最高標準是「不俗」,而「俗」,則直接將它排除在藝術之外,不過是矇騙傻瓜和外行的「貨」而已。它也直接影響到我對小說、詩歌的判斷,我固執地把不俗、「不墮俗格」看成是文學的重要標準,甚至是第一標準。

有一些書法家、畫家朋友,譬如胡慶恩、馮寶麟、平之強、劉樹允、江書學、呂鐵元、田雨瀟、陳鳳壬……我願意成為他們的朋友,從他們那裡得到,而且,我也的確從他們那裡得到很多。

某年,去往雷平陽書房,他告訴我他書法的受益在於一是讀帖,二是盯著書法家們看他們怎麼寫。他告訴我,那些書法家們各有不同,但有一點是共通的,就是「力量要送到」,他的示範也讓我受益良多。

作家徐則臣說我的字不懂得放,「小學生的字」——我承認他說的有道理。我的字的確過於內斂,相對而言中宮緊,於是我用幾年的時間從王寵、黃庭堅的楷書,以及喜愛的魏碑中尋找,試圖讓自己能變一面目。

在我們的傳統中,有許多高雅、有趣、有著含蓄之美的事與物,譬如書法、繪畫,譬如茶和茶道,譬如種種的玉石及美器……它讓人著迷,讓人沉浸,讓人感覺窮盡一生也依然是遠遠不夠的。一旦進入,則很難再從中走出來,這既是其魅力,也是其「喪志」的地方。

本文發表於《文藝報》2018年6月15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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