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醫療險亟待調整:續保陳述不清、條款設計不明
百萬醫療險以「網紅」姿態爆發以來,吸引著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湧入。然而,正如一枚硬幣的兩面,機遇和挑戰並存。以一年期產品形態降低門檻的百萬醫療險,在「保證續保」問題上一直界定不清,不少保險公司在產品設計、宣傳銷售中打「擦邊球」,保護消費者權益刻不容緩。
對於百萬醫療險的銷售亂象,一位保險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主要是釐清『連續投保』和『保證續保』的區別。同時在宣傳上要加強監管、更加透明,保護消費者權益,也要提高消費者金融素養,提高辯識能力。」
已有地方發布監管指引
4月18日,天津保監局率先對「百萬醫療險」發布監管指引。該局對「百萬醫療」類短期醫療險提出監管要求,稱保險公司在銷售「百萬醫療」類短期保險時,必須向投保人明示產品本質是短期醫療險,保險期限為一年,釐清「連續投保」和「保證續保」的區別,提示不可抗辯條款適用規則;並要求必須明示產品存在停售或升級換代等「類停售」風險,或將導致全部或發生過賠付的投保人不能連續投保。
5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全面梳理核查各人身保險公司在售存量產品,摸清底數,集中清理整頓一批歷史遺留問題產品,嚴厲打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此次中國銀保監會列出的52條負面清單,明確禁止人身險公司在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開發設計時的如下行為:為追求營銷噱頭,在嚴重缺乏經驗數據、定價基礎上,盲目設定高額給付限額,並在短期健康保險中引入「終身給付限額」「連續投保」等長期保險概念,誇大產品功能,擾亂市場秩序。
不過,上述《通知》僅規範了人身險公司,並未包含百萬醫療險的發行主力——財險公司,但這並不意味著相關公司銷售百萬醫療險不受約束。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關於互聯網渠道短期健康保險續保問題的消費提示》,明確短期健康險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等方面情況。
監管層還強調,按照有關規定,保險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當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向投保人闡明產品屬性,說明所購產品為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提示消費者可能面臨的無法續保風險,嚴禁以「保證續保」概念對消費者進行誤導宣傳。
由此來看,相關保險公司在銷售過程中,不僅不能宣傳「保證續保」,還要提示風險。這也意味著,市場上一大波的百萬醫療險亟待調整。
產品條款設計不透明
根據《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健康保險按照保險期限分為長期健康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
記者注意到,在網紅百萬醫療險產品中,目前人保健康在支付寶平台推出「好醫保·長期醫療」保險提出了「6年保證續保」。此外,富德生命人壽「i無憂」的保證續保期間為3年,復星聯合健康保險百萬醫療險的保證續保期間為5年。而絕大多數的百萬醫療險產品期限為一年,因此不應含有保證續保條款。
從實際情況來看,市場上的百萬醫療險條款對續保陳述不清,在條款設計上存在不透明的現象。如一款百萬醫療險在續保條款中稱,不接受續保的條件包括「續保時年齡超過100歲、被保險人身故、合同約定其他條款所列情況、不如實告知、欺詐等不符合續保條件等」。而對於產品停售、是否接受續保的情形卻未作明確規定。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有的保險公司在條款中規定了「停售不續保」,但在產品銷售頁面上,標明「產品停售,客戶可以選擇升級至同類型的其他產品。」不過,這樣的約定是否有效呢?
就上述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相關保險公司內部人士處了解到,在實際操作中,未發生理賠的情況下,即將到一年期滿前,保險公司客服會提醒消費者繼續投保。對於客戶在猶豫期後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審核不存在欺詐的情況下,會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賠付,第二年仍會接受客戶的投保申請。
在業內人士看來,即便現在保險公司承諾續保,在沒有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未來自主權仍掌握在保險公司手上,無法保證消費者權益。事實上,已有案例顯示,保險公司在一年期後,以種種理由拒保。而此次中國銀保監會的風險提示,也源於有消費者反映通過互聯網購買的短期健康險產品到期後不予續保的問題。
同時,也有經營百萬醫療的險企人士呼籲,行業亟待規範化發展。「各家公司都應當規範自律,健康穩定的發展,這也是監管層鼓勵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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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升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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