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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的良心

最近閱讀台灣影評人詹正德先生的《看電影的人》,讀到其中《紀錄片的應許之地》一章,有了許多新的感悟,所以記錄下來,做成一篇推送。

Adagio for Strings

 The 50 Greatest Pieces of Classical Music

London Philharmonic Orchestra 

00:00/08:22

正文共:3009字

預計閱讀時間:8 分鐘

紀錄片的良心

如果說一部合格的敘事片建立在表達的衝動上,那麼一部合格的紀錄片就是被觀察與了解的慾望驅動。

上學期,我們有幸在製作課上選擇各自感興趣的題材,拍攝一部6分鐘內的短紀錄片。對於沒有接觸過這類敘事方式的學生來說,紀錄片的製作好像比敘事片簡單許多。首先,你不太需要抱著一種「我要讓觀眾大開眼界」的態度絞盡腦汁地編一個足夠吸引人的故事、不用一遍遍講戲排練、或是費盡心思布置一個「片場」,還要精神緊繃地在shot list上反覆檢查是否有遺漏的鏡頭和穿幫……其次,紀錄片看似不用很多的時間投入。記得拍上學期第一部3分鐘短片時,我和演員花了幾乎兩天半的時間跑遍校園,還因她中途身體不適險些令計劃泡湯(因為只有那一段可行的拍攝時間)。奔波如此,很多場景和拍攝也還是不夠理想。不過拍紀錄片時,我只是通過電話聯繫好想要採訪的一位提琴製作師,約好去他的店裡採訪加拍攝4小時,就完成了。兩小時的拍攝,兩小時取材,非常從容。比較花時間和精力的階段也就只是後期在小黑屋裡琢磨剪輯而已。

這樣比起來,紀錄片不難拍。只要你對一件事(無論大小)有一定的好奇,比如想要了解一杯咖啡的製作過程、非洲大陸上某種毒蜘蛛如何擇偶交配、911後中東的緊張情勢對當地孩童的影響……有諸如此類的關心,你就可以拿起相機手機開啟這段「觀察」之旅。

此處有一個巨大的「但是」。

紀錄片的限制,比敘事片多得多,而且紀錄片導演所要接受質疑的問題通常都是針對他們個人人性和品質的倫理道德問題。不太像故事片,觀眾對它們的評價,或是對導演的評價,通常都從故事好與不好、畫面美不美觀、或創作者水平天賦高低出發。紀錄片卻會直接反映創作者對拍攝對象,甚至是對萬物的悲憫,有一個複雜的道德標準。並不是說敘事片就無需面臨這樣的考核,而是對於紀錄片的創作者來說,他們的角色是帶領觀眾「交流」,且這種交流需要的,引用詹正德先生的話:是「付出生命的」交往行動。一旦紀錄片導演對自己在創作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沒有足夠的自覺,他們的狹隘無知、缺乏敬畏、甚至作為人的缺點都會被直接暴露在影片中。他們的態度決定了視野和所傳達的訊息,這些訊息不是像敘事片在片尾加一句「本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就可以被免責的。

究竟是獵奇還是理解,這或許是很多紀錄片導演需要思索的課題。書中舉了一個例子:2001年上映的,提名第74屆奧斯卡最佳紀錄長片的Promises(《相約戰火蔓延時》/《美麗天堂》)。該片由三位美國導演拍攝,在1995年到2000年多次去往中東,記錄了耶路撒冷7個處於不同陣營的孩子的生活,透過他們涉世未深的視角「觀察」巴以衝突。當時正值中東形勢較為穩定的幾年,因此拍攝過程相對順利。

許多人觀看了這部紀錄片後大為感動,看著這些純真的孩子由於身處不同的立場而產生稚嫩又敏感的思考,不能不讓人心疼。這群9到13歲的孩子中有的愛好和平,有的立場強硬毫不讓步,但是想想他們的意識與觀點有多少是受周遭影響,而非自己本身的感受。因此這樣一部反思性極強的紀錄片勢必會打動大部分觀眾。

然而詹正德卻抱著相反態度。他為自己的文章取名為《揭穿里的美國夢》,並以犀利的文筆指出該片與「紀錄片道德」相背離的致命錯誤。他寫道,導演們用「近乎粗暴」的方式,在孩子憶及故去的親人而哭泣時,毫不客氣地zoom-in進去拍他們的眼淚。這個鏡頭引起了他的警覺,因為這種明顯帶有煽情傾向的鏡頭運用對於拍攝對象來說是一種不道德的利用。

我讀到這段時雖並不完全理解他的「警覺」,但也贊同一部紀錄片不該通過人為操控讓片段變得戲劇化。

接下來他提到一個「更明顯玩弄拍攝對象的狀況」:當其中一個小孩馬穆被問道是否願意和猶太小孩見面時,他堅決地表示自己不願與猶太人有任何接觸。令人意外的是,導演此時起身入鏡,坐到馬穆身邊握住他的手說:「我就是猶太人。」馬穆不敢置信地反覆與攝像師確認,十分窘迫。但導演不依不饒,強調自己就是百分之百的猶太人。馬穆「不再說話,攝影機又zoom-in進來了,畫面中只看到導演牢牢握著馬穆的手不放。」

我倒能理解詹正德的憤怒了。這樣的一種介入不是真誠的「付出生命的」互動,而成為玩弄的挑逗和意味不明的試探。這種試探無論是出現在敘事片還是紀錄片都無法被原諒。記得電影課教授多次強調:(敘事片)演員在片場是極度無力和脆弱的。片場中存在一種權力的落差,即導演發出指令,演員聽取指導後在鏡頭和周圍人的注視下進行展現,當演員放下自我做出突破(做那些自己在現實生活中永遠不可能觸及的行為)時,他們是最脆弱的,因此對於導演來說學會保護演員(生理與心理)也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紀錄片的拍攝也一樣,被拍攝的對象無法控制鏡頭捕捉自己的哪些動作,也不知道什麼鏡頭會被導演選用,最終呈現出來的結果如何。就像近幾年調起無數事端的真人秀節目,我們看到太多藝人的行為、語言被後期惡意剪輯,最終被大眾誤解,令人心痛。因此,當《美麗天堂》的導演對馬穆謊稱自己就是他最討厭的猶太人時,這種介入是極不專業的,同時也是對馬穆的不尊重。「你拒絕見猶太人?我倒想看看如果你真的見到猶太人會怎樣。」這樣的態度直接把紀錄片轉變成了實驗,濫用拍攝的權力,實在讓人為馬穆感到不平。

紀錄片導演時刻需要對自己的角色有明顯的自省自覺,曾獲得過國際矚目的日本紀錄片導演想田和弘說過:

我不喜歡某些紀錄片的處理手法,預先全盤計劃也選好劇本,被鏡頭下的影像變成或支持某種論點的工具。若要全真地揭示一件事,製作人就得盡量抽身變得透明、不存在,跟觀眾一起成為observer(觀察者)」

在《美麗天堂》片尾,導演們將孩子們聚在一起,讓他們互相交流,6位小孩(馬穆並沒有出現)慢慢熟悉後愉快地交流著,其中一個年紀比較大的孩子在發表感想時卻哭了:「我想到我們現在多麼快樂,但是導演一離開我們,我們就沒機會再像今天這樣了。」事實也的確如此,導演一走,一切回復原狀,大家該怎麼生活還是怎麼生活。

由於對自己的權力沒有很好的掌控,《美麗天堂》的導演們可能也無法回答詹正德所說的紀錄片導演永遠必須接受質疑的倫理問題:

你憑什麼這樣去衝擊別人的信仰及價值觀?你有什麼資格用這樣的方式去介入別人的生命?

他們自己可以安然進出耶路撒冷,把對時局無能為力的幾個小孩強行攏在一起建立一種「感人而真實」的感情,之後就回到美國了,而那些小孩長大後很可能在戰場上相遇,曾經這段被拍攝的記憶帶給他們的會是安慰還是更多的苦楚?導演真的關心這些問題嗎?

我必須承認,拍攝這樣一部紀錄片並以此促使人們反思是意義重大的,但有時候我們真的做好了一個合格的觀察者嗎?如果一部紀錄片太過著重對概念的呈現,急於向觀者輸出某種態度,且濫用「權力的位階落差」對拍攝對象施壓甚至扭曲「觀察」這一行為,則是背離了紀錄片的初衷。

寫到這,我意識到通篇所談論的好像並不(僅)是紀錄片的拍攝或紀錄片製作者的自我修養。在現在的社會,你我手中皆有可記錄世界的工具,有將自己的見聞與他人分享的平台。我們每個人都是「紀錄片導演」,可以給別人展示我們所以為的、甚至我們希望別人以為的「記錄」。這樣看來,如果想要拍好一部紀錄片,做一個合格的紀錄片導演,首先應做一個善良的人。

這一點適用於任何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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