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發布,嚴禁開展這8類活動!
中醫
06-21
日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發布「關於公開徵求《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範(試行)》(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15日,《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範(試行)》即將正式出台。
與中醫醫療機構相比,非醫療性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的服務範圍一直比較模糊,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尚未有一個統一、硬性的文件來規範。
對此,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徵求意見稿,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終於可以「有章可循」了。
《意見稿》中指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是指在治未病理念主導和中醫藥理論指導下,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的保養身心、預防疾病、改善體質、增進健康的活動,包括非醫療機構和醫療機構提供的相關服務。而本規範中僅適用於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提供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同時,本規範所稱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是指社會非醫療性中醫養生保健機構。
這個《意見稿》規範和福利並存,對於中醫養生市場進行了更加明確和具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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