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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購物戀愛法則

穿衣購物戀愛法則

「我發現我們真的不合適,我和他分手了,難受。」

「抱抱你,沒事有我呢,那個男的分了就分了吧不值得。」

「我給你說,他來找我了我們又和好了我真的好喜歡他。」

「你...還能說你什麼?你開心就行,好好的繼續幸福下去。」

作為一個單身目睹了朋友間的分分合合,溫馨提示如果朋友來找你哭訴她/他分手了,你千萬不要跟著TA發泄說對方,你所要做的就是做一個吃瓜群眾默默傾聽就好,如果不涉及家暴吸毒等這種違法行為一定不要去勸你朋友分手。感情這種事情不存在「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種說法。正如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里提到的:「感情有理智根本無法理解的理由。「認真在一起的情侶並不是那麼容易分手的。(按我同學的話說就是下一個人沒有出現沒有愛上下一個,這一個是不會徹底分掉的)咳咳咳,鋪墊完了回歸正題,今天給大家分享一下穿衣購物戀愛法則,別把愛情想的太複雜了,會穿衣服你就應該會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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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喜歡才會長久

買衣服和買到自己特別喜歡的衣服回家後會有什麼區別?作為一個女生買到自己超喜歡心心念念並且穿上顯得漂亮的衣服回去之後就經常穿它,而別的一般般的衣服就會偶爾穿幾次,等到好看的衣服都洗了就會換上這些一般的穿。第二年我們又會去買新的衣服,那些普通的舊衣服可能就永久的住在了衣櫃里或者扔掉給別人,但是特別喜歡的衣服第二年依舊會和新衣服換著穿。這時就要問了那些一般的為什麼要買回家?因為那是逛的那麼多家店中遇到的最不錯的才買的。感情也一樣,有些人會喜歡一個人很多年感情不減,因為那個人是一見鍾情真的超喜歡是在遇見了很多人之後依舊喜歡的,而有些人的戀愛,只是想要陪伴,剛好ta對我有感覺,我也接受ta。這時候感情自然不牢靠,感情是可以慢慢培養的,但是培養出來的結果只會細水長流而不會轟轟烈烈。就好比買回來了一般的衣服,你都花錢買回來了也能穿雖說不是特別喜歡但也不會討厭,所以你並不會扔它,就放柜子里,並不會經常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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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並不代表合適

相信多數人都看過淘寶買家秀和賣家秀的差距,有時候確實是因為衣服實物與圖片不符,但有時候是因為不適合自己並不是衣服不好看。我之前看上了一個衣服喜歡了好久超好看的那種!買回來衣服本身和圖片確實一模一樣,但是由於我太胖了穿上身材缺陷一覽無餘,但是我還是留下了啦,因為我真的喜歡等了好久才買到(這又回到了第一點的真正喜歡才會長久),我要等到減肥完我瘦了然後穿哈哈哈。愛情也如此,ta再好看,但是不適合彼此也沒有用呀,你可以為了ta改變,但是如果你改變的速度跟不上那結局還是不能在一起,就比如我要減肥瘦了穿那條裙子但可能我永遠沒有減肥成功一直穿不了,或者等我瘦了很多好看的衣服我都能穿上,我就不偏愛那條裙子了。這點放到感情上面是可以擴展寫的。和平分手的情侶經常會說一句話:「Ta很好,但是我們真的不合適。」人要比衣服複雜,因為雙方都是有感情有三觀的,兩個人不同頻會導致一方很累。兩個人可以喜歡吃的不一樣,喜歡玩的不一樣,如果連價值觀愛情觀等等思想都不一樣的話,那隨著時間的流逝兩個人之間的彼此的鴻溝就會越來越大。除非一個人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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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也是要考慮的因素

買衣服要考慮自己的經濟水平(這點不同人的觀點不同),有些人月薪四五千,會去買一條價值幾千的裙子,甚至用信用卡超前消費買,但是我的消費觀念我不會,我月薪四五千時真的看上了幾千元一條的裙子我也不會買,看到價錢立馬放棄,我會買幾百的。等我月薪幾萬時看上的裙子的價格是幾千元我可能就考慮考慮買了。關於愛情不一定非說要門當戶對,但是消費觀念最好要一致,門當戶對這回事情不科學因為一個努力奮鬥的人現在沒有錢不代表未來沒有錢。如果對方是一個有錢人,ta日常的生活就是從來不在意價錢,花銷很大。而你每個月就一點點富餘,在一起後,你可以透支信用卡談戀愛,你也可以忙事業賺錢,但是如果不考慮經濟水平日後真的會很累。你透支信用卡買東西總歸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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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時間關係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端午節祝大家端午安康!最後希望大家不要因為談戀愛而談戀愛,願各位仙女們都能嫁給愛情!一個人也要過的美美噠,愛情中所有的分別都是為了遇見對的人,事與願違不過是另有安排。愛情應該是滋潤我們的生活的而不是負擔,如果談戀愛不能讓我更開心的話我為什麼要談戀愛?無論你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我們都要一起進步喲!遇見真正喜歡的人真的是和他聊天都會情不自禁的滿臉笑容!所以說戀愛中的女人都是傻子!痴漢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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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特別的才華

做事情經常三分鐘熱度

懂得道理總比行動多

你,千萬不要像我一樣

希望在這裡你可以有所收穫

我們可以一起走很久很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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