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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和司馬昭扯上關係,自己醉酒60天,這事也只有他能做出來

原標題:為了不和司馬昭扯上關係,自己醉酒60天,這事也只有他能做出來


魏晉風範是一種人格表現,是魏晉時期士族超然物外,率真任性又風流自賞的一種生活態度和處事態度。其中代表性的是「竹林七賢」,七賢中的代表是阮籍。


曹魏時期,阮籍兩次被迫出仕。他看到社會的複雜,想在其中保持中立以明哲保身。但是,不能。人怎麼可以生活在社會之外呢?更何況像阮籍這樣有才華的人,更是被拉攏的對象。


司馬昭為了拉攏阮籍,想和阮籍結為親家。而阮籍為了躲避這門親事,開始拚命地喝酒,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一連60天,天天醉著,來提親的人根本沒法向他開口,最後,司馬昭只好無奈地放棄。這個醉鬼,由他去吧!



不過,阮籍也有軟的時候。司馬昭輔政後,有一次,阮籍跟司馬昭說,我曾到東平遊玩過,很喜歡那裡的風土民情。這等於是伸出了願意出仕的橄欖枝。司馬昭立刻封阮籍為東平相。阮籍騎著驢到了東平。他拆掉了衙門府前的屏障,簡化了法令。做完了這些事,阮籍悠閑自得地騎著驢又回到洛陽,前後也就十幾天時間。以此來看,阮籍的能力確實不錯。司馬昭讓他做了大將軍從事中郎。


作為竹林七賢之一,阮籍的言論和行為有很多和世俗不同的地方。有一次,有關部門說了一個兒子殺母案,阮籍很氣憤地評論:殺父親還說的過去,殺母親不行!


別人聽了很不解,殺父被稱為罪大惡極的罪名,怎麼叫還說的過去?


阮籍解釋道,禽獸知道自己的母親不知道父親,殺父,是禽獸的罪行,而殺母,則是禽獸不如了。


眾人被他說的心服口服。


阮籍不經常說話,卻常常用眼睛當道具。對討厭的人,阮籍用白眼看,喜歡的人用青眼看。阮籍的母親去世後,嵇康的哥哥嵇喜表示慰問,阮籍給了嵇喜一個大白眼,因為嵇喜是阮籍眼中的禮法之士。後來,嵇康帶著酒,夾著琴來了,阮籍馬上由白眼轉為青眼。變化速度之快,讓人驚訝。



竹林七賢的人都好酒,阮籍也不例外。他家旁邊有個酒店,女主人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媳婦。阮籍經常和王戎去店裡喝酒,喝醉了就若無其事地躺在人家旁邊睡覺,根本不避嫌。而那家的酒店的老闆,也不認為阮籍的行為有什麼不好,他知道阮籍不會做出苟且之事。這才是真正的君子坦蕩蕩。


阮籍不合禮法的行為,還表現在為母親服喪期間。古代的禮法中規定,為父母服喪期間,兒女不能喝酒吃肉。但阮籍不在乎,在司馬昭的宴席上又是喝酒又是吃肉。有人當場就指出他的作法不合禮法,建議司馬昭把阮籍流放到偏遠的地方,以正風俗教化。對世俗的看法,阮籍根本就不管不顧,依舊在那裡喝酒吃肉,神色自若。而司馬昭,最終也沒有治阮籍的罪。



如果從這件事你覺得阮籍是個不孝之人,那麼,你錯了。史書記載,阮籍的母親去世後,阮籍因悲傷過度幾次吐血。他所謂的不合禮法,只不過是不願拘泥於世俗罷了。跟《射鵰》中的黃老邪有點相似,邪中帶有幾分正,正中帶有幾分邪。你覺得阮籍是竹林七賢中最像黃老邪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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