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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剛剛!曾在博白制毒販毒的兩名主犯被判死刑!

6月20日上午,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6起毒品犯罪案件26名罪犯進行公開集中宣判,其中兩名主犯庄建遠、劉干雄被判處死刑,蔡軍喜、庄文傑、左武照、劉俊林被判死緩。其他20名罪犯分別被判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的刑罰。

宣判現場

宣判現場

被告人家屬、新聞媒體記者、社會各界群眾等60多人到場旁聽。

特大制毒案兩主犯被判死刑

當天的宣判中,被告人庄建遠等人製造毒品罪一案成為群眾關注焦點。該案系公安部督辦的玉林特大製造毒品案件。

被告人出庭

涉案人員接受宣判

案件涉新型毒品氯胺酮702.20千克,涉案人員多達22人且地域跨度大,系廣東、廣西兩地制毒分子聯合製造毒品。無論是涉案人員數量,還是涉案毒品的數量,均是我市審理的涉毒案件之最。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9月,被告人庄建遠糾集被告人阮良明等人,通過入股投資的方式籌集資金製造毒品氯胺酮。於同年9月24日,在廣昆高速公路G80北流收費站出口附近,庄建遠、阮良明、范康安等人通過劉小虎等人聯繫購買的25包制毒原料,每包重25千克。庄建遠和龐志輝等人將制毒原料運到博白縣,於25日至27日由劉干雄、庄文傑、阮良明等人在制毒地點製造毒品氯胺酮。經鑒定,公安機關在制毒地點提取的土樣中檢出氯胺酮。

2015年10 月,庄建遠糾集了劉俊林、劉干雄、龐志輝等人通過入股投資的方式籌集資金製造毒品氯胺酮。於同年10月13日,在廣昆高速公路G80容縣收費站出口附近的路段,庄建遠、蔡軍喜、阮良明等人通過左武照、王健景等人聯繫購買了49包制毒原料,每包重25千克。同月14日,庄建遠、阮良明、劉俊余等人將購買的49包制毒原料運至博白縣,由劉干雄、庄文傑、許傑益、范康安等人製造毒品氯胺酮。同月15日,公安機關搗毀了該制毒窩點,繳獲氯胺酮可疑物38盆。經稱量氯胺酮凈重702.20千克。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庄建遠、劉干雄犯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蔡軍喜、庄文傑、左武照、劉俊林犯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阮良明犯製造毒品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龐志輝、王健景犯製造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

被告人在庭審現場懺悔

四起販賣毒品案集中宣判

當天,玉林市中院還對杜江販賣毒品罪案、滕慶林販賣毒品罪案、梁炎販賣毒品罪案、蘇榮龍販賣毒品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上訴人分別領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

打擊毒品犯罪不手軟

「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我們對一批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以進一步震懾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案件主辦法官陳一軍表示,在審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嚴厲打擊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同時,貫徹好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突出打擊重點,體現區別對待。

主辦法官接受電視台採訪

據悉,近年來,玉林市中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罪名主要集中為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新類型合成毒品「MDMA」、「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麻古」、「冰毒」「等新類型毒品成為主要犯罪毒品,「以販養吸」現象比較突出,製造毒品源頭犯罪有所增加,且查獲的製造毒品犯罪均是幾百公斤,被告人涉及到多省區的,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

玉林市中院對毒品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充分發揮法院刑事審判懲罰毒品犯罪的職能作用,有力打擊毒品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不斷擴大打擊毒品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全力以赴打贏禁毒人民戰爭。近期,我市兩級法院將陸續開展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活動,在全市掀起禁毒高潮。

(來源: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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