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說「株連九族」中的九族,到底是哪九族?
文史
06-22
自宗法制度在西周時期確立後,家族主義的文化傳統和家族本位的社會結構同時確立,「一榮俱榮」的家族也開始面臨著「一損俱損」的結局。
戰國時商鞅在秦國大力推行相坐之法、參夷之術,是族刑全面普及深入的濫觴,最後他被誅滅三族,只是對他家庭的一個打擊,商鞅這些措施,被歷朝歷代統治者奉為圭臬,光榮傳承,不啻於是對中華文明的漫長打擊。直到晚清,才在修律大臣任廷芳和沈家本的努力下終於廢除,幾千年的慣性如此頑強,以至於直到幾十年後、「血統論」、「出身論」仍在社會上發揮著固有的作用。
族刑剛建立時,受害者是「三族」,即父母、兄弟、妻子,目標人物的其他親屬尚可保全。後來被引申為"父族、母族、妻族",完成了幾何式的擴張,這個標準是任性而隨意的,別說它是因為你家庭教育、勸誡功能不擅,那分明就是皇權統治的自由發揮,「普天之下」的定義缺乏對他們的桎梏約束。
三族不解渴,很快,九族的定義就浮出水面。
狹義的九族是上四代和下四代的直系男丁,高、曾、祖、父、己、子、孫、曾孫、玄孫,一個也不少。在現實操作中,被同時一網打盡的肯定湊不齊這麼多代,五世同堂的就很罕見了,九世沒有實操性,故而難以「盡興」。
那就再擴充擴充?
下圖即是擴充版的九族概念,它有效避免了場面不夠隆重的現實,一個一輩子可能也沒見過你的族姐妹同樣需要用她自己的生命對你的罪行負責,這九族湊在一起,估計也是平生罕見,這張同框合影是大家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同框合影。
也有考據,認為皇權統治者沒有這麼慈悲,不會放過母族與妻族,單單盯上並深挖父系一族,漢儒認為九族者,是「父四族、母三族、妻二族」,外婆家的澎湖灣必須也血流成海,外婆的母親也概莫能免,這才是中國重刑主義的狂歡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