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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和「姥姥」,究竟哪個才是普通話?

圖:上海教委對此事的回復

文 | 楊津濤

近日,上海小學二年級語文課文《打碗碗花》中的「外婆」,被全部改為「姥姥」。許多網友對此表示難以理解、難以接受。

上海市教委回應稱,修改課文的原因,是查《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的解釋,「姥姥」是普通話辭彙語,而「外婆」則屬於方言。

這種解釋,有無道理?


從使用歷史看,「外婆」久於「姥姥」

在古代宗法中,一個男性的親屬包括宗親、外親和妻親,其中外親指家族中女系(母親或出嫁女兒)的親屬,外祖母即是外親之一。「外祖母」一詞早在先秦典籍中就已出現,而作為口語稱呼的「外婆」和「姥姥」,則遲至唐宋時期,也已開始被人使用。

按照現存史料,用外婆稱呼外祖母,首見於唐朝。僧人釋道世在其所著《法苑珠林》中,有句話是:

「我是汝外婆,本為汝家貧,汝母數從我。」

至明清時期,用外婆稱呼外祖母,已頗為常見。如《二刻拍案驚奇》中有

「所以這日鳳生去望樓上,再不得見面。直到外邊去打聽,才曉得是外婆家接了去了。」

從唐朝初年至今,中國人用「外婆」稱外祖母的歷史,大約有1300多年。

至於「姥姥」一詞,元朝才有,主要用來稱呼老婦人。如《紅樓夢》里的「劉姥姥」。到了明朝,才有用「姥姥」稱外祖母的例子出現,如宛平知縣沈榜在《宛署雜記》中所記:

「外甥稱母之父曰老爺,母之母曰姥姥。」

清朝小說中也有,如《飛龍全傳》里:

「姥姥,你果然是我的外祖母。我便是香孩兒趙匡胤。」

用「姥姥」稱外祖母的歷史,大概是600年左右。

此外,作為老婦人詞義的衍生,「姥姥」在清朝還被用來指接生婆。《兒女英雄傳》中,有人道:

「別是胎氣罷?這幺著,他就給他找了個姥姥來,瞧了瞧,說是喜。」

按照徐世榮編《北京土語詞典》的說法,「姥姥」在北京方言中有三個解釋,首先是「稱外婆、外祖母」;其次是「舊時稱接生產婆」;第三是「爭吵時表示不服、輕蔑」,來自於滿語音譯。在另一本董樹人著的《新編北京方言詞典》中,對於「姥姥」,只收有「粗話」這一種解釋,但另有「姥姥不疼,舅舅不愛」詞條,可知北京是用「姥姥」稱呼外祖母。

綜上,中國人用「外婆」稱呼外祖母的時間,遠遠早於用「姥姥」。同時,「姥姥」一詞還長期被用來稱呼老婦人或接生婆,而不專指外祖母。

圖:網友「白兔老爸」曬出女兒七年前的教材,那時《打碗碗花》中的「外婆」還未改為「姥姥」


從使用地區和頻率看,「外婆」多於「姥姥」

近代以來,「外婆」和「姥姥」都成為對外祖母的常用稱呼,但使用區域不同。

按照語言學學者的調查,在所有對外祖母的稱呼中,「外X」類(包括外婆、外奶等)分布地區最廣,長江以南地區,基本上只有廣東、廣西對外祖母不稱「外X」;在北方地區,除稱「姥姥」或「姥娘」的地區外,大都也是稱「外X」。

在分布廣度上,僅次於「外X」類的是「姥X」類,其中「姥姥」常見於東北三省、內蒙古至河北、山西北部,及晉南、豫北、豫東等地區;「姥娘」集中在山東、晉北等地。

除「外X」和「姥X」類外,對外祖母的稱呼,還有「家X」類,如「家婆」「家家」,使用者主要分布在長江流域的皖南、贛北、湖北大部,及四川、重慶等地。使用者最少的,是廣東、桂東、蘇南等地區的「婆婆」「阿婆」「姐婆」等「X婆」類稱呼。

通過人民日報圖文資料庫分別檢索「外婆」和「姥姥」,得出的結果,亦可佐證上述調查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從1946年~2018年,《人民日報》上共出現「外婆」768次,而「姥姥」是642次。相比之下,「外婆」的使用次數要比「姥姥」多126次。

圖:使用人民日報圖文資料庫搜索「外婆」和「姥姥」的結果

顯然,從全國看,「外婆」的使用廣度大於「姥姥」,當是確信無疑的。


「外婆」和「姥姥」都應列為普通話

眾所周知,現行普通話的標準音是北京語音。這是因為,早在元、明、清時期,時人所用「官話」就深受北京語音影響;至民國時期,北京語音被定為「國語」的標準音。1956年,國務院發布《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申明:

「漢語統一的基礎已經存在了,這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

按照通常的說法,普通話依據的是「北京語音」是北京音系,不包括北京土音。但如何界定北京音系和北京土音,至今也沒有一個確定的標準。比如「兒化音」被視為北京語音的一部分,表現在普通話中,但是北京話中必須要做「兒化」處理的「老手兒」「年根兒」「幹勁兒」等,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模稜兩可地規定為可兒化,也可不兒化。

同樣,在辭彙方面,普通話也吸收了大量北京方言,「姥姥」就是其中之一。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所編的第1版《現代漢語詞典》(1978年)中,「外婆」就被看作是「外祖母」的方言用法,而「姥姥」則是「外祖母」的口語表達。

圖:第1版《現代漢語詞典》對「外婆」和「姥姥」的解釋

第3版《現代漢語詞典》(1996年)對「外婆」的解釋前沒有了表示方言的,在「姥姥」的「外祖母」義項前,也沒有了,兩個詞似乎獲得了平等地位。

圖:第3版《現代漢語詞典》對「外婆」和「姥姥」的解釋

可是第5版《現代漢語詞典》(2005年)的「外婆」此條下,又一次被標上符號,「姥姥」一詞的「外祖母」義項則維持不變,既沒有,也沒有。

圖:第5版《現代漢語詞典》對「外婆」和「姥姥」的解釋

上海教委所依據的第6版《現代漢語詞典》(2012年)沿用第五版對「外婆」「姥姥」兩個詞的解釋,故有「姥姥」是普通話、「外婆」為方言的回應。

雖然國家語委未曾公開解釋《現代漢語詞典》反反覆復修改「外婆」「姥姥」兩詞釋義的具體原因,但大體揣測,無非是「姥姥」一詞常用於北京為代表的北方地區,符合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定義,以至出現普通話舍「外婆」,而取「姥姥」的現狀。

既然符合「普通話的定義」,那為什麼上海教委更改《打碗碗花》課文的做法,還是飽受網友質疑呢?主要原因在於,對於如何界定方言,至今沒有服眾的標準。

目前在界定方言時,通常有幾種認識:

1、普通話里不說的是方言詞;

2、在多數方言區說的就不是方言詞而是普通話;

3、雖在多數方言區說,但只要普通話里不說的仍應看作是方言詞。

第一種認識里,籠統地說「普通話里不說的是方言」顯然不夠嚴謹,因為普通話也是來自於方言,很多方言詞現在屬於普通話,不一定未來不會成為普通話。

第二種和第三種認識,在多數方言區使用的辭彙,是方言、還是普通話上,存在分歧。於是就有了使用比「姥姥」更廣泛的「外婆」,該不該被列為方言詞的問題了。

事實上,隨著電視、廣播、網路的普及,許多的南北文化隔閡已經消失,對於表示外祖母的「外婆」和「姥姥」,全國絕大多數人理解起來都無障礙。對於這樣的辭彙,按照第3版《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雙雙定為普通話,才是最恰當的解決辦法。

所以,請尊重作者的原始文本,請尊重現實遠離教條,把「外婆」還給小學語文課本。

圖:歌曲《外婆的澎湖灣》的流行,讓北方人對「外婆」一詞不再陌生

注釋

王玲玲:《「外祖母」稱謂的地理分布與歷史發展》,《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

杜升強:《「姥姥」詞義源流考》,《河池學院學報》2010年第1期。

王玲玲:《「外祖母」稱謂的地理分布與歷史發展》,《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

周一民:《普通話和北京語音》,《北京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胡明揚:《普通話和北京話(下)》,《語文建設》1986年第4期。

閔家驥:《方言詞典寫的理論與實踐》,《辭書研究》1990年第4期。

王藝霖:《第6版方言詞研究》,北京外國語大學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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