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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政府有沒有向國民借債的行為?

政府債務如今已是尋常事,那麼在古代社會呢?有沒有政府借債的行為?

社科院研究員姚枝仲先生寫過一篇文章,說,「古代的政府債務,主要是為戰爭籌集資金。……為戰爭籌集經費的辦法,除了借款之外,還有增稅、募捐、鑄幣或者發鈔、專賣、官商營業甚至賣官鬻爵等。中國古代基本不用借款為戰爭籌資,但把借款之外的方法都用了個遍。中國主動發行的最早一筆政府債務發生在1898年——按照《馬關條約》,清政府需向日本賠償2億兩白銀,分八次交完。當時已至第四期賠款應付之期,廷議發公債,計劃募集1億兩白銀。債券名稱叫做『昭信股票』。名為股票,實為債券,償還期限為20年,年利率5%。在此之前,中華大地雖屢有戰事,但均沒有通過借債的方式來籌集糧草軍資。」

但是,姚先生的這段話,有兩個明顯的錯誤:第一,清政府的首次借債,並不是1898年發行的「昭信股票」,因為在1894年,即光緒二十年,由於「海防吃緊,需餉浩繁」,晚清政府已經進行過一次「息借商款」,籌借到1100萬兩白銀。

第二,在此之前,古代政府也並不是「均沒有通過借債的方式來籌集糧草軍資」,姚先生應該聽說過「債台高築」的成語,這個成語便來自東周時期國王的一次戰爭融資:周赧王「欲發兵攻秦,命西周公簽丁為伍,僅得五六千人,尚不能給車馬之費。於是訪國中有錢富民,借貸以為軍資,與之立券,約以班師之日,將所得鹵獲,出息償還」。但這場戰爭打敗了,「赧王出兵一番,徒費無益。富民俱執券索償,日攢聚宮門,嘩聲直達內寢。赧王慚愧,無以應之,乃避於高台之上。後人因名其台曰『避債台』」。

為什麼有些學者要極力否認中國古代存在過政府借債的史實呢?其中一個原因是,這些學者要強調中國傳統政治觀念的落後性,不可能有借債這樣高大尚、現代化的金融行為。用姚枝仲先生的話來說,政府借債「與彼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政治思想有關,皇帝可以取用國內任何財產,無須借貸。而且,以君主之尊向民眾舉債,使君主與民眾處於平等地位,於那時的君權理論也不合。」

還有一名雜文作者梁發芾先生,也曾寫文章提出:「中國和西歐的財政史有很多不同,最明顯之處是,中世紀以後的歐洲國家經常舉借債務以應付不時之需,而中國歷史上的王朝無論遇到多大財政壓力也不會考慮舉債。……原因或許在於,『債』就是『責』,債務就是責任。中國傳統皇權理論認為,皇帝至高無上,不向任何人負責,所以,皇帝絕對不能向臣民借錢,成為向臣民負有還錢義務的債務人。再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就是皇家的,皇家缺少什麼,直接向臣民拿就行了,何必說借?所以,擁有整個天下的皇家要向百姓借錢,理論上是說不通的。」這是以成見想像歷史。

第二個原因是,這些學者、文人要強調政府債務是西方傳統,而這一傳統又演化出了近代證券市場,這麼高檔的金融,只能產自西方,不可能產自中國。比如香港大學經濟學講席教授陳志武先生就認為,「我們今天熟悉的證券市場,起源於13至14世紀的威尼斯和弗洛倫薩,是由這些城邦國家的政府公債而發展出來的」,因為古代西歐國家不能隨便徵稅,「一旦出現大額戰爭開支,政府就只能靠公債,等戰爭勝利並得到敵方資產後,再把戰利品分給貸方,還清債務。古代公債市場就是這樣被逼出來的」。

而東方國家呢?「以中國為例,早在周朝時期,政府就對徵稅毫不猶豫,古代的爭議更多是圍繞到底以人頭收稅還是以田畝計稅上,而且還總是有財政盈餘,往國庫里存錢」,這就不需要通過政府借債來解決戰爭經費,因而也就發展不出公債市場。

但在晚清「息借商款」之前,周赧王「債台高築」之後,中國歷史上就從來沒有政府舉債的記錄嗎?當然不是這樣。中國宋代就是政府借債最為頻繁的時期。

宋仁宗慶曆年間,宋王朝與西夏交戰,需要大量物資,但財政沒辦法一下子掏出那麼多錢,三司(財政部)合計了一下,說資金缺口有數十萬貫。如何是好?有大臣提議:借債吧。於是朝廷「請呼數十大姓計之,一日而足」,宋政府將京師的大富豪請來,向他們借點錢,一日之內便籌到數十萬貫。

南宋後期,四川路軍事統帥鄭損為了籌借到錢糧,請當地富戶王珙吃飯喝酒:「鄭制置與富人王珙借錢糧,就請赴面飯」。若按陳志武先生、姚枝仲、梁發芾諸位的觀點,宋政府向民眾加稅,或者直接徵用民資就可以了,又何必又何必放低身段請土豪吃飯?顯然,中國古代政府對於徵稅,也不是「毫不猶豫」的,更不可能隨意「取用國內任何財產」。

短暫當過三司使(相當於主管財政的國務委員)的宋祁還向宋仁宗提出一個龐大的政府借債計劃:「臣愚以為,請自京師及天下應有物力人戶,計直及錢一萬以上者,官司明諭詔旨,許令百姓各指實自言有多少見錢及他物,實若干數目,先作簿抄上,然後官司普令十分中官借二分助軍錢,許於所在送納,仍各逐家給付州縣帖,開坐敕命,候將來邊鄙罷兵日,並支還象牙、香葯、茶鹽,許百姓任便於京師外州清算。其所借到錢,於逐州縣置彼處所出百貨輕齎,入京付榷貨務,減市賈收錢,仍別立庫承貯,以備軍須警急。如此,錢稍有次序。乞朝廷下詔,普減天下租稅三分至一半以下,以明國家損豪強、優力農、稱物平施之義。」

按照宋祁的這一設想:全國居民申報財產,政府造冊登記,然後向各戶借錢(借款額度為戶產的20%),發給一份註明了借款額的「帖」(實質上就是債券),等到戰爭結束、邊境罷兵,政府即連本帶息支還象牙、香葯、茶鹽。另外,這筆戰爭融資完成後,政府還要宣布減稅30~50%。

你看,宋人還設想通過政府借債的方式來降低稅率,如果政府能夠隨心所欲地徵稅,又何必如此大費周章?你可能會說,宋祁的政府借債計劃,是強制性的徵發啊,哪有這樣借債的?有。我們知道,1170年代,威尼斯城邦政府為籌措戰爭經費,發行過大規模的政府公債,這個威尼斯公債其實就是強制性貸款——政府先估算居民的財富水平,然後根據其財產攤派債券。簡直就是按宋祁的設計施行的。

現在,你可能又會說,威尼斯公債的歷史貢獻是發展出債券市場。你前面說的只能說明宋朝政府有借債行為,它像威尼斯政府那樣發行公債券了嗎?

讓我舉一個例子吧。南宋紹興二十九年(1159),戶部官員提議說:「諸路屯駐大軍,例當貼降錢應副,欲下榷貨務場印給公據、關子赴三路總領所,招誘客人等請。淮西、湖廣各關子八十萬緡,淮東公據四十萬緡,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內關子作三年行使,公據作二年,許錢銀中半入納,依自來優潤分數。」宋高宗「從之」。

這一次宋政府發行的公據、關子,有面值(從10貫到100貫,分5種面值),有利息(優潤分數),有兌付期限(關子3年,公據2年),期限內可流通,商民自願入納現錢與白銀申領,這不是公債券又是什麼?

斷言傳統中國發展不出公債市場的人,恐怕是因為對宋代中國的金融證券缺乏足夠了解。熟悉宋代經濟史的香港科技大學劉光臨先生則說,宋朝已經「發展出一個規模頗大的公共金融市場」,「在中國歷史上,政府向商人個人、家族或群體舉債並不罕見,但是政府走向公債市場,並懂得如何維繫其債務信用,卻是中國,也是世界財政史上開天闢地的一大突破」。可惜,許多人對此歷史並未給予足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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