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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轟動眉山搶劫案宣判 年入百萬殺人者被判死緩限制減刑

6月20日,記者從眉山中院獲悉,17年前轟動眉山的一起搶劫殺人案近日在該院審理並宣判。被告人諶某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犯罪工具,並責令其退賠被害人財物。同時限制減刑。

17年前,眉山市發生兩起轟動當地的搶劫案,作案者在第二起搶劫案中將被害人殺死,這兩起案件的搶劫作案人員就是諶某某。在法庭上,諶某某交待了作案的具體過程:

2001年3月,因為工資低開銷大,諶某某產生了搶劫念頭。他注意到街上貼的一些租賣房子廣告,於是想到可以把房東約到房子裡面以看房租房的名義實施搶劫。

2001年3月9日晚上8點過,諶某某以租房為由將被害人劉某騙至位於眉山市東坡區商華街劉某打算出租的屋內,用事先準備好的鵝卵石、麻繩、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對劉某實施搶劫,共搶得戒指、手機、現金400元、提包等物品後逃離現場。

同年6月6日下午,諶某某準備了無柄鐵鎚頭、繩子、毛巾等作案工具,使用同樣方法將被害人車某某騙至東坡區一環路北段車某某打算出租的房子內實施搶劫。共搶得手機一部,現金3000元。在搶劫過程中,車某某被諶某某用無柄鐵鎚頭暴力擊打頭部致死。

此後,諶某某在西安、許昌、武漢、蘭州、烏魯木齊、銀川、內蒙等多地逃竄,並於2009年潛逃至青海西寧,使用假身份證和化名生活。在潛逃期間,諶某某與人合夥成立餐飲公司,以炒火鍋底料的技術入股。到落入法網時,他的年收入已達到200萬元。但是,諶某某從不去大型購物場所,平時也沉默寡言不大與人打交道,晚上則留戀賭場,所賺的錢也大多揮霍到賭場上。

2017年6月,在公安部合成作戰中心的支持下,眉山警方獲得公案部B級逃犯諶某某藏身地線索並成功將其抓獲。

來源:川報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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