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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無間道——暗訪

註:本文首發於《龍新周刊》第103期。

作者 | 周子涵

「為新聞歡呼吧!它是精選的自由衛士,是正義的利劍,真理的燦爛陽光。」美國作家霍·格里利在《新聞界》中這樣說。如今,新聞在人們的生活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通過採訪與調查,新聞一直追溯本源——真實不斷邁進,以期將世界最真實的一面呈現在大眾面前。

然而「完美無缺」從不存在,完美永遠與缺陷相伴,負面新聞因揭露現實問題而成為展現世界真實一面的重要存在。在這類新聞中,隱性採訪便是最常見也是最重要的採訪形式之一,也稱「暗訪」。

從黎明到興盛

隱性採訪,指記者隱瞞身份,在採訪對象不知情的情況下,獵取新聞素材的採訪形式。這類似於諜戰片中的卧底,他們通過隱瞞身份成為敵對派中的一員,然後竊取信息。與其有著類似工作的還有記者,通過隱性採訪,他們深入到社會上一些常人難以接觸到的黑暗,獵取新聞素材並且在獲知真相後,將真相公之於眾。

在美國,隱性採訪的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30年前。《紐約世界報》的一名女記者伊麗莎白·簡·科克倫,也就是我們熟知的內莉·布萊(筆名)開創了暗訪先河。

內莉·布萊

1839年,布萊克韋爾島上一家精神病醫院,因為封閉的環境和惡劣的條件,而受到世人的質疑和多位作家的評判。1887年,23歲的內莉·布萊偽裝成了一名精神病患者,被送往了布萊克韋爾島接受治療。

在為期十天的「治療」期間,布萊體會到了真正的恐懼:「我的牙齒在打顫,我的四肢凍得發紫,就像鵝肉顏色。突然間三桶水劈頭蓋臉從我的頭頂上淋下來——也太冰冷刺骨了——扎進我的眼睛、我的鼻子和我的嘴巴里。在他們把我從浴缸里弄出來的時候,我氣喘吁吁、驚恐顫慄,經歷了一個快要淹死的人的那種感受。」後來布萊在《瘋人院十日》這本書中如此寫道。

因布萊對該醫院的暗訪所做的報道,一時間,《紐約世界報》洛陽紙貴,在與《紐約日報》的競爭中佔據上風,同時內莉·布萊也成為了當時的明星記者。

暗訪本身的巨大作用以及給暗訪者及其所屬報業帶來的巨大利益,使得這一採訪方式逐漸流行於各個報社。1934年《密爾沃基新聞報》揭醜報道的作者偽裝成有意投資的商人,揭露了一宗涉及美英兩國、牽連10萬人的巨額財產詐騙案。

《奧馬哈世界先驅報》一新聞的作者假扮成流浪漢,在一個收容所里度過一夜,並據此寫出新聞報道。這兩篇報道都被收錄進了美國新聞史學者弗蘭克·盧瑟·莫特彙編的一年一度最佳新聞作品集中。

新聞記者假扮成流浪漢

暗訪的潮流不僅席捲了美國,中國也受到了影響。1936年,《大公報》記者范長江偽裝成一名公司職員,深入內蒙古最西端的額濟納旗采寫關於日本侵略者動向的新聞素材。最終寫成長篇通訊《憶西蒙》發表在《國文周報》,使得范長江這個名字為更多人所知,同時也給《國文周報》增加了不少的讀者量。

范長江

身陷囹圄的「瞭望者」

普利策說:「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站在船頭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雲和淺海暗礁,及時發出警告。」作為「瞭望者」的記者,在預測危險和「淺灘暗礁」的同時,自身也受到很大程度上的限制和約束,因直接採訪而使得記者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例子數不勝數。

2017年6月,寶雞一老人用7萬元積蓄購買了寶雞某公司的原始股。但根據國家相關方律規定,該公司無權出售原始股,老人子女擔心父親受騙,向《華商報》反應。當《華商報》記者了解到寶雞市質監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長安曉明涉嫌以公務員身份與該企業經營後,便前往質監局對安曉明進行採訪求證,卻遭到安曉明謾罵和毆打。

記者的病歷

2017年12月,陝西廣播電視台《都市熱線》欄目記者就「天價停屍費」一事對陝西周至縣人民醫院進行直接採訪。但在採訪過程中記者遭到了該醫院所屬人員的一頓毒打,手機和採訪設備被人為破壞,隨身攜帶的現金也不翼而飛。面對如此駭人的記者被打事件,許多記者被迫選擇了隱性採訪,而不是直接曝光自己的身份與被採訪者進行交流。

隱性採訪除了能保護記者自身安全,同時也能夠使記者收集到常規採訪以外的新聞素材。2016年,《南方都市報》刊發了一篇名為《廣州地下試管嬰兒市場暗潮湧動,南都記者暗訪大起底》的新聞報道,此報道的記者以來自北方某省、妻子常年不孕的名義求診於一名就職於地下試管嬰兒診所的馮醫生。

通過與從業於地下試管嬰兒市場的人員進行直接接觸,記者揭露了廣州在擁有求診於正規醫療機構試管嬰兒操作的龐大需求量的同時,還存在著地下操作試管嬰兒的黑色鏈條這一事實。

《南方都市報》的新聞報道

馬克思說:「報刊按其使命來說,是社會的捍衛者,是無處不在的耳目,是熱情維護自己自由的人民的精神的千呼萬喚的喉舌。」

但是記者的採訪還是會受到政策限制,就國家公權法律而言,採訪會受到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保密法律、訴訟法律的限制;而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以名譽權、隱私權和寧居權為主的權利,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約束、限制採訪權。清華大學陳昌鳳教授也說:「媒體同行都知道,在揭露性報道中,對當事人『亮明身份』,不但約等於結束採訪,而且也意味著對方』媒體公關』的開始。」

採訪權被限制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隱性採訪在被採訪對象沒有設防的情境下進行,獲取到的信息也能最大限度地接近事實真相。同時在眼球經濟時代,因暗訪獲得的信息的稀有性也能迅速映入受眾眼帘,從而奪取受眾的注意力。此外,暗訪採用的手段具有神秘性,與人性本身具有的窺私慾相契合,以及暗訪目的神聖性,使得暗訪做出的新聞產品深受受眾喜愛。

戴著鐐銬跳舞

紅極一時的隱性採訪,隨著時代的發展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北京外國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教授展江在《青年記者》雜誌上曾寫道:「媒體曝丑揭黑、既有服務公眾的一面,也有複雜的動機和效果。在商業社會中,市場驅動型媒體的逐利傾向因暗訪偷拍的泛濫而遭人質疑乃至詬病。」

曾經因暗訪瘋人院而一舉成名的內莉·布萊就被《紐約世界報》用作招牌促銷報紙,與當今認同的記者必須與經營活動分開的觀念相違背。

北京外國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教授展江

由於我國尚未頒布新聞法,人們對於隱性採訪的爭論也從未停止過。2001年9月17日,中央電視台播出暗訪節目《親歷盜墓》。兩名記者為弄清西安非法倒賣文物的情況,喬裝成文物販子,跟隨盜墓賊盜墓,然後偷拍了一座西漢古墓被盜掘的全過程。

最後,記者將挖掘出的文物買下獻給了省文物局。節目播出後引起了巨大轟動,中央領導和國家文物局對記者的行為表示肯定,然而新聞界更多的卻是質疑。因為記者跟隨盜墓賊盜掘古物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幫凶,且根據文物保護法律規定,文物本就歸國家所有,買下文物「捐贈」給國家,涉嫌販賣文物。

盜墓行為

2015年6月7日,《南方都市報》一記者為調查高考替考事件而混入替考組織,通過冒充「槍手」來揭發非法替考交易,許多人都認為此事違法。

《財經新聞》記者陳寶成就是其中一員,他在微博發布文章稱:「記者卧底替考組織參加高考,同樣涉嫌犯罪,即使記者報案,也不能稱為免罪理由,畢竟,目的的合法性不能替代行為的合法性和結果的合法性」,並且列舉出了該名記者面對的四重刑法風險——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文件資料罪,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

記者想要通過暗訪直接進入某事件,使自身處於第一現場,從而更加觸及到事實的真相。但事實並非眼見如此簡單,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新聞學副教授斯托金認為,目擊者的敘述雖然比道聽途說更加可信,但並不總是可靠的。

有關人證的研究就表明了該事實:「由於不同因素的影響,如偏見、暫時的期望、被觀察者的細節特徵以及緊張等,觀察可能會千差萬別甚或錯誤百出。換言之,一個人在觀察過程中(以及被觀察者進行追憶時)非常容易扭曲事實,乃至於完全弄錯。」

暗訪同樣如此,由於作為參與者的形式進入到某一情境中,只憑藉記者自己的觀察與思考,便要得出許多結論。環境的壓力、記者本身的取向以及當時的情緒等都會對暗訪得出的結論造成巨大的影響,以至於影響到其客觀性。

「這把刀用多了就鈍了」。美國新聞倫理專家Bob Steel認為,暗訪行為就像是一把刀,有著鋒利的刀刃。高頻率地、不恰當地使用會誤傷到無辜的人,侵蝕掉新聞界的公正。同時,過度使用這把刀,還會讓刀鋒變鈍,反而失去其應有的作用。

文字責編 | 杜美玲 高慧萍 饒婷

排版編輯 | 李麗麗

排版責編 | 陳學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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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學

-文學與藝術學院新聞系出品-

指導老師 | 陳雲萍

總編 | 王宇 喬笛宇

主編 | 蘭語文 錢越

圖片 |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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