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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成癮已列為精神病,你還要放縱孩子到何時?

遊戲成癮=精神疾病

6月18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新版《國際疾病分類》,「遊戲障礙」,即通常所說的遊戲成癮,被列為疾病。世界衛生組織表示,「遊戲障礙」有持續性和反覆性,可對個人、家庭、社會、教育、職業及其他重要功能性領域造成重大損害。看到這個描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是的,毒品,國家對毒品危害的定義是用12個字概括的「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而世衛組織對遊戲成癮的危害描述似乎也差不多這個意思,社會上稱遊戲為電子毒品似乎也不為過。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遊戲障礙」是一種遊戲行為模式,包括玩數碼遊戲或視頻遊戲,特點是對玩遊戲失去控制力,日益沉溺於遊戲,以至於其它興趣和日常活動都須讓位於遊戲,即使出現負面後果,仍然繼續玩遊戲或不斷升級。想一想,我們前段時間看過的的新聞,為了給遊戲充值,偷盜同學、家長財物,甚至將家人的救命錢拿去打遊戲等等……幾乎每天都有這樣的新聞在報道。

那麼自己到底有沒有得這種新型「精神病」呢? 美國精神病學學會列出了9種癥狀,如果滿足其中5項,才能診斷為「遊戲障礙」:

1.完全專註遊戲;

2.停止遊戲時,出現難受、焦慮、易怒等癥狀;

3.玩遊戲時間逐漸增多;

4.無法減少遊戲時間,無法戒掉遊戲;

5.放棄其他活動,對之前的其他愛好失去興趣;

6.即使了解遊戲對自己造成的影響,仍然專註遊戲;

7.向家人或他人隱瞞自己玩遊戲時間;

8.通過玩遊戲緩解負面情緒,如罪惡感、絕望感等;

9.因為遊戲而喪失或可能喪失工作和社交。

專家也表示,確診「遊戲障礙」疾病往往需要相關癥狀持續至少12個月,如果癥狀嚴重,觀察期也可縮短。

我相信,符合這個癥狀的青少年朋友肯定不少,那麼這種「遊戲障礙」症,您覺得是孩子自己的責任還是家長的責任?或者是遊戲開發商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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