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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而不得的感情,要多久才能放下?一個27歲的未婚男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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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愛而不得?簡單的說,就是兩個相愛的人,出於各種原因,最後只能選擇放手,不能在一起。

我今年27歲了,未婚,自從大學畢業和女朋友分手以後,我3年再沒談過戀愛!

曾經,我愛一個人,愛了兩年,她是我上大學認識的,雖然我們戀愛的時間並不長,但刻骨銘心,都是以「結婚」為目的。

那時候,我們兩個人都是真愛,記得剛戀愛的時候,她就向我坦白了一件事,她告訴我,說她是單親家庭長大的,跟著母親過日子。

如果我要和她談戀愛,就必須接受她單親家庭的身份,如果我不能接受,那就現在分手吧,當不成情侶,當朋友也可以。

當時我想也沒想,就對她說:只要我們真心相愛,別的什麼我都可以不在乎,我唯一在乎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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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我感動了,就同意做我的女朋友,我們也在大學談了兩年戀愛,這兩年,我可以說是傾盡所有,把所有的愛都給了她,她也是一樣,我們都說好,畢業後先找工作,等工作穩定了,我們就結婚。

本來想法是好的,可直到大學畢業找完工作去見家長的那一天,我們卻被父母拆散了,說白了,就是兩邊的父母都不看好我們,尤其是我媽,說我找什麼樣的女孩不好,找一個單親家庭的,不行,你們趁現在趕緊分手。

那邊,我女朋友的母親也不同意我們在一起,說我們就是兩個世界的人,還是分手吧!為此,我親自去女友家裡找阿姨商量,讓阿姨再給我一次機會,並給阿姨承諾,我會讓父母同意我們在一起的,我和您女兒是真愛。

可阿姨卻說我別費那個心了,就算你父母同意,我也不同意我女兒嫁過去,你們家和我們家不是門當戶對,我們高攀不起,而且也太遠了,我女兒嫁給你就是遠嫁。

你也知道我們家的情況,我就這麼一個女兒,我是真不想女兒遠嫁,只想讓女兒老老實實陪在我身邊,然後再找個靠譜的本地男人,結婚過日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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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們分手了,不被父母看好的感情,到站下車。分手時,也是她提出來的,她說:母親養我不容易,為了我上大學,一個人白天黑夜的忙,就為了給我攢生活費,至今也沒改嫁,全都是為了我,所以,我不能再自私的和你在一起,你就忘了我吧,去找一個門當戶對,愛你的女孩!

我哭著說我放不下,這輩子,我都記住你了。

分手三年後,我也想找個和她一模一樣的,可一直也沒遇到,都說真愛過一個人,之後大多都是將就,是的,因為我不想將就,所以三年單身,沒談戀愛。

本以為我能很快把她忘掉,可真正愛過的人,怎麼能說忘就忘呢?忘不掉的,她就深深的藏在我的腦海里,時間和新歡也趕不走她的影子。

所以,你要問愛而不得的感情,要多久才能放下?我的答案:只要是真愛,你可能一輩子都忘不掉,放不下。

你好 ,陌生人,我是Canliu,我在這裡自足自給,把一些瑣碎的情緒寫成文字,這裡面有你發生過的,和未曾發生的,我們都是孑然一身,開始和結局都是如此孤獨,很高興遇見你。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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