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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女友回家,她向父母索要3000見面禮,這樣的女友還能要嗎?

傾訴:跟女朋友交往三年了,還沒有帶女朋友見過父母。

今年5月的時候,第一次帶她回來見一下父母,可是見面的時候,她竟然在背地裡跟我說,在她們老家,如果第一次見男方父母的話,對方父母是應該給他3000塊錢的見面禮的。

聽完這話我有點吃驚,雖然說我也知道有些地方是會有一些習俗的,但是,我沒有想到他會把這個要求赤裸裸的提出來。

關於見面禮,還是要講究主動,如果我父母主動給他,她不要的話,這還說得過去,但是如果她主動要的話,就有點兒不合適了。

在見面之後,女朋友因為這件事情一直耿耿於懷,甚至把這些事情都告訴她的閨蜜,讓他們來評評理。因此這件事情被人盡皆知。

她這樣做,弄得我在親戚朋友面前都抬不起頭來,這樣的女朋友我到底還能不能要?

回復:關於要見面禮這件事,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習俗,而且各個地方給見面禮的數額也不一樣,但是這一切都在自願的基礎之上,如果你主動去要的話,性質肯定就不一樣了。

所以,這件事情,還是看一下你女朋友平時的表現吧,她平時是不是那種特別愛財的人,是不是經常問你討要禮物?如果是的話,她有可能略微帶點拜金性質。

那麼她跟你在一起,只是為了要錢,而不是真正愛你這個人,如果是這樣的話,這樣的女朋友不要也罷。

如果這是她那邊的習俗的話,希望你也能好好的體諒她一下。或許她惡意,只是比較心直口快,既然愛她,就體諒一下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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