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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若要做功德超度他,為何須在七七四十九日內?

人死後若要做功德超度他

須在七七四十九日內

節選自《地藏菩薩本願經淺釋》

宣化上人 講述

「新死之者」:這些最近死去的,也就是剛剛死去的人。「經四十九日」:經是經過。四十九日是七個禮拜──七七,四十九天。所以人死後若要做功德幫助他,超度他,須在四十九日以前。

因為在四十九日以前,死者的罪業還沒有定,你可以隨時做功德,使他得到這種利益。要是過了四十九天,罪業就判定了,好像法院判罪似的,判決定罪後,就不能再改變了。

那麼在四十九日以前,如果能為亡者念經誦咒,就可以超度他,令他得到好處。那麼要是過了四十九天,亡者的罪判決了,那麼你念經超度他,有沒有功德呢?有,但他所得到的功德少、力量小,沒有那麼大,也不能說一點都沒有。所以大家以後做功德,最好在四十九天前。

七七就是四十九天,在中國因為佛法的關係,人死後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會請僧、請道,為亡者超度念經。在這七七日內,也就是因為《地藏經》中講明白了,說在七七四十九天內。

「如痴如聾」:如痴,就像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人;如聾,也聽不見什麼聲音。「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地獄有閻羅王,閻羅王不是一個而已,有十個閻羅王──十殿閻君。每一個閻君,下又分了很多部門,所以每一個閻羅王有五個司,各有鮮官(禁殺)、水官(禁盜)、鐵官(禁淫)、土官(禁兩舌)、天官(禁酒)這五種官,每一個閻羅王有這五種官,所以叫五司。這五司管人一生所造的罪業,哪一個司管哪一種罪業,犯哪一種罪業的亡者就到那兒受審問,審問就是到那兒辯論。

「審定之後」:辯論業果,所造的什麼業,將來要受什麼果報。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根據他所造的業,就去受果報。「未測之間」:在還沒有知道之前,「千萬愁苦」:這時候很憂慮,很擔心,不知將來自己是去做牛做馬,做豬做羊,或者做人,自己也都不知道,所以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更何況已經墮落到地獄、餓鬼、畜生這諸惡趣里了呢?

「是命終人」:臨命終的這個人,「未得受生」:沒有得到受生之前。

「在七七日內」:在七七四十九天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以內,他念念之間,每一念之間都希望他的一切骨肉,骨肉就是他的親戚眷屬,他家裡的人。「與造福力救拔」:能幫他念念《地藏經》,或拜拜《地藏懺》,或者拜拜地藏王菩薩,造種種的福利,供養三寶,來救拔他。

「過是日後,隨業受報」:過這四十九天之後,他隨他自己所造的業,而去受他的果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他經過千百歲的時間,「無解脫日」:沒有解脫的時候。

人的生死,按照自己所造的業來決定。造善業向上升,造惡業向下降。人死的時候,第八識最後才離開軀殼。從上身走,證明生三善道;從下身走,證明墮三惡道。

怎能知道?第八識所走出軀體的地方,是有熱度的。例如最後足心熱,這是墮地獄的象徵。如果是頭頂熱,這是生天的現象。總而言之,生平行善,定生三善道;生平作惡,定生三惡道。這是永恆不變的因果律。

人死之後,在七七四十九天這期間內,在地府里要經過多番的審判。審判之後,善業重,就生在善道;惡業重,就生在惡道,這是人的生死大概情形。

——節選自 宣化上人《大方廣佛華嚴經淺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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