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我可不是賣女兒,但彩禮還是要的」

「我可不是賣女兒,但彩禮還是要的」

健康 教育 情感 文學 正能量

記錄生活 分享感動

「我可不是賣女兒,但彩禮還是要的」

文|江榕兒

有位網友說,自己與男朋友談了幾年戀愛了,最近準備結婚,卻因為彩禮的問題導致了分手。女孩的父母要求的彩禮十萬,男方捨不得。男方是有這個能力的,主要是男孩想把錢拿來買車,不想給彩禮。女方覺得自己家辛辛苦苦養大的一個大姑娘不能白白給別人,女孩也覺得男方並不重視自己,所以兩家人協商未果,最後鬧起了分手。

在男女雙方全家一起見面協商結婚事項時卻演變成了一場分手大戰!好事變成了壞事!

女孩覺得幾年的感情丟了可惜,可不要一分彩禮自己又不甘心。女方的父母表明立場,沒有彩禮就不嫁!

男方覺得你家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我給彩禮的話,你給多少嫁妝?難道你是在賣女兒嗎?

彩禮要還是不要?要多少才合適?嫁妝給還是不給?又怎麼給呢?

子女結婚是家庭里的大事了,這要在中國古代婚禮是要從提親、說媒、定親的環節之後,才能進入正式的婚禮環節:抬轎——跨火盆和射箭——拜堂和交杯酒——同心結髮和謝媒等等。雖然繁複,但是每一個環節都代表了對新人的祝福,預示他們有好的未來和和美的生活。

古代婚禮的提親,都是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認為門當戶對的互換「庚帖」(年齡、生辰八字)壓於杯底,三日之內家裡無摔破東西無大小事故意外方可,或者請算命先生「排八字」,相配的一周後再議親。定親就是議親,一般講究「四洋紅」或「六洋紅」(綢緞衣料四至六樣),金戒指兩隻、金耳環一副;聘禮,小禮三十六,中禮六十四,大禮一百二(銀元);食品,個數「六十四」,即包頭64對、麻餅64隻等,老酒2擔至8擔不等。定親後男方將上述禮品抬至女方。女方回禮多為金團、油包以及閨女自做的綉品。

可見,這個彩禮非常厚重是絲毫沒有馬虎的。

演變到後來,在現代婚禮中也還有很多講究,我記得在80、90年代的鄉村(四川鄉村的習俗)還有很傳統的流程:媒人上門說親、對生辰八字、雙方看人(見面,給女方見面禮)、雙方到屋(看家,給女方送禮),這個時候就確定意向了,定親、商量彩禮、婚禮(包括男方送彩禮、女方準備嫁妝),結婚時男方會有很多伴郎隨著新郎去抬陪嫁,第二天回門(回娘家吃飯)。單單一個婚禮就要大慶三天,所有的親戚朋友、左右鄉鄰都要歡歡喜喜地聚在一起,殺豬宰羊,唱歌跳舞熱熱鬧鬧地歡慶三天。

那時也是需要彩禮的,多少就隨女子的品貌來決定的。

現在的婚禮已經很簡化了,適齡男女自由戀愛,有的父母還不知道就悄悄領了結婚證;有的直接回去通知父母我要結婚了,在結婚之前才知道兒子(或女兒)找的什麼樣的;有的結婚時把女(男)朋友帶回家見父母,然後商議婚禮事宜。當然,全程參與子女戀愛意見的父母也不在少數。

簡化的是婚禮流程,但是幸福是絲毫不能減少。

現在結婚,彩禮還重要嗎?

我的表弟們結婚時是給了女方彩禮的,而且還是主動給的。因為九姨和三舅都覺得不能虧欠親家,畢竟人家辛辛苦苦養大一個閨女不容易,不管多少,彩禮都是要給的。這是特別通情達理會為對方考慮的親家,也是特別善良的人家,嫁到這樣的家庭,無疑是幸運的。

還有一部分就如前面網友的男友家一樣,捨不得出彩禮的。有的是一分都不想出,有的是女方要兩萬,他只給兩千。

之前有個妹妹諮詢過我,說有個男孩子向她求婚,她就提了一個要求,要男方給兩萬的彩禮。她想把這兩萬塊錢給父母用,讓父母有點錢改善一下生活。男方不願意,說要和她扯了結婚證後才給,他擔心女方得了彩禮後又不嫁給他。說白了,其實就是怕女方騙婚。而女方又擔心辦了結婚證後男方反悔又不給。

這樣的感情一旦碰上金錢,好像瞬間就崩塌了!

我了解了他們前前後後的戀愛情況,最後下了一個結論:你們的感情還沒有到結婚那個程度。

只有該結婚的感情,沒有該結婚的年齡。

結婚應該是遇到那個想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人了,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有了這樣的基礎,一切障礙都要齊心協力地排除或者跨越,因為比起這個生命中最愛的人,那點彩禮又算得了什麼呢?

當男方這樣想的時候,就會主動地準備彩禮,生怕虧待了那個陪伴自己一生的女人;當女方這樣想的時候,就會主動為男方著想,比起彩禮我更想要這個值得託付一生的好男人。

作為未來的丈母娘,我在這裡表示一下真心,「我並不是賣女兒,但是彩禮是一定要的,不會故意刁難,但要看到男方的誠意。這份彩禮,我也不會要,而是作為陪嫁全部給女兒。」

彩禮,體現的是男方對女方的尊重和誠意,是一種很嚴肅的儀式,預示對女方的重視,對子女婚姻的祝福,有了這種重視,就感覺親家一定會把兒媳婦當成自己的孩子一般對待,女方的父母才會落下心來。

試想一下,女孩子從小被父母精心培養、照顧,就像栽在花盆裡鮮花一樣,要不停地澆水施肥,怕風吹、怕雨打,精心呵護下開花了,結果讓一個叫女婿的連盆都端走了。女兒好不容易長大了成才了工作掙錢了,結果嫁出去後成為了別人家的人,相夫教子,伺候公婆……換位思考一下,如果女方要求一點彩禮,真的不算什麼!

我的一個舊同事,她只有一個獨女,女兒結婚的時候一分彩禮沒有要,因為男方的家庭經濟條件很差,那家父母供出一個大學生已經家徒四壁了。同事說,女婿這麼優秀,關鍵是對她女兒非常好,還很孝順,他們就不講究什麼彩禮了。相反,同事出錢給女兒女婿房子首付,裝修了,還給女兒女婿買了車子,結婚的錢也是她出的。女婿非常感恩,對她非常非常孝順,也特別肯吃苦掙錢。她覺得很值得,雖然出了錢,但是多了一個好兒子,現在女婿比她女兒都還要好。

一個好丈母娘遇見了一個好女婿,也算幸事一樁。

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只要幸福就好,誰又去計較那麼多呢?

當你算來算去的時候,幸福早就被算跑了。

一個鐵粉寶寶給我發來信息,叫我寫寫彩禮的事,因為他家就有一個長大的女兒,他說「我覺得彩禮這種事除了生活所迫換親的家庭,絕大多數父母都是怕女兒嫁過去受委屈又無法擺脫那種恐慌,直接就以貨幣量化的形式對男方施加約束……如果是舊社會還有父母媒妁之言問聘禮儀在,現在只剩下擔憂了。」

讀出來了嗎?他是贊同彩禮的,但是羞於開口提,他贊同彩禮是因為怕女兒嫁過去受委屈,花了「大價錢」娶的,才會更加珍惜。

我想他的觀點代表了很多准岳父岳母們的意見吧?你們是怎麼想的呢?歡迎男方家長和女方家長們都發表看法!

【END】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江榕兒原創智庫 的精彩文章:

TAG:江榕兒原創智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