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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邪門的刑罰,不但痛苦不堪還非常羞恥,朝廷大臣卻搶著體驗

(漫談大明系列 第4期 / 青田居士)

刑罰,是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尤其是在我國封建時代,刑罰的方式多種多樣,卻都令人膽寒。例如極具侮辱性的剃除毛髮、騎木驢,甚至宮刑;異常殘忍的臏刑(挖掉膝蓋)、劓刑(割掉鼻子);《水滸傳》中常見的發配充軍、墨刑,等等。可是,在明朝的地候,有一種刑罰極其邪門——很多大臣不但不害怕、不逃避,反而爭相體驗,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明朝這種讓朝廷重臣爭相體驗的刑罰,並不新鮮,那就是很早就開始被實施的杖責。要知道,杖責並不僅僅是挨一頓打而已。如果行刑的時候,被「重點照顧」,很可能出現骨折等狀況,甚至可能因受刑而死。就算不被「重點照顧」,僅受些皮肉之苦,也不好受,尤其是夏天,很容易因為發炎等問題,出現感染,生出膿瘡。如果情況嚴重的話,同樣可能致死。

而這種刑罰,不但會造成肉體上的痛苦,還會給人精神上的折磨。畢竟行刑的時候,受刑之人要除去褲襪,非常的屈辱。例如,漢末三國時期,曹操經常杖責大臣,有一個叫何夔的人,為了避免受到這樣的折辱,每次上朝的時候,都揣著一瓶毒藥,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士可殺不可辱」——《三國志》記載:「太祖性嚴,掾屬公事,往往加杖;夔常畜毒藥,誓死無辱,是以終不見及。」

而女子如果遭遇到了這樣的刑罰,大約除了自殺之外,沒有其他出路了,畢竟在我國封建時代,對女子的貞潔,要求非常嚴格,被提上公堂已經是一件非常屈辱的事情了,如果當眾受杖責,在大庭廣眾之下裸露身體,則更加遭人鄙夷。更何況,還有一些思想齷齪的人,專門偷盜受杖刑女子,受刑時被除去的衣物,使她們在受刑之後,也得不到遮掩。

因此,在古代,沒有人願意遭受這種刑罰,普通百姓更是避之不及。那麼,明代的官員,為什麼卻要爭相體驗呢?是因為明朝的官員,都是受虐狂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明朝的官員不傻,他們既不想受到這樣的屈辱,也不想受皮肉之苦,甚至丟了性命。當然了,如果挨一頓打,就有利可圖,那他們的選擇,就要另當別論了。

原來,在明朝的時候,興起了一個非常奇葩的風氣,那就是受到廷杖,便象徵著自己曾死諫,是一個正直的忠臣。而且明朝的皇帝,在位時間都不長,被一任皇帝廷杖過的大臣,很容易受到下一代皇帝的重用。而且,經過這樣的刑罰,還容易青史留名。因此,很多大臣在遭到廷杖之後,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史料記載:「明之廷杖雖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為至榮,終身傾慕。」

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明朝的某些朝臣,為了獲得這一「殊榮」,不惜故意作死,激怒皇帝,從而「贏得」被廷杖的機會。明代宗朱祁鈺在位期間,經過不懈的努力,甚至不惜賄賂大臣,終於廢掉了哥哥的兒子,立自己的兒子為太子。結果不久之後,新立的太子便早夭了,此事讓他非常窩火,這個時候,有些大臣,竟然為了被廷杖,從而留下清名,跑出來對他冷嘲熱諷,並最終得償所願。

通篇分析之後,我們不得不承認,杖責這一普普通通的刑罰,到了明朝的時候,依舊讓普通百姓避之不及,卻使得朝廷重臣爭相體驗,著實邪門。

本文所有資料均來自於《三國志》《明史》等書,小編保證內容之真實性,同時無任何影射、不涉及任何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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