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釣起4.4公斤甲魚,是放生還是賣掉?引網友爭議
話說在安徽省的六安,近日發生了一件事情,惹得大家議論紛紛!原來,李某閑來無事,就跑到附近的月亮島去釣魚,到了下午五點多還沒有什麼收穫,李某有點失望,準備收桿回去。沒想到這時卻有魚兒咬鉤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拉上來一看,嚇了一跳!原本不是魚,而是一隻碩大的甲魚,頓時惹來周圍圍觀者的一片驚呼!李某就高高興興的拿著甲魚回家了。
卻說李某回家後,用電子秤一稱,該甲魚重達4.4公斤,8.8市斤。後來李某放出話來,說願意以每市斤140元的價格出售甲魚。六安的張某知道後,馬上聯繫李某,說願意出1000塊買下這個甲魚,並且把它拿到月亮島放生。但李某這時候卻說,這個價格偏低,已經有買主願意用2000買去放在農莊里飼養。張某聽後非常生氣,認為野生動物應該予以保護,自己願意花1000 塊買下來放生,李某卻坐地起價,太不厚道了。
對於這件事情,網友看到後,議論紛紛,大部分人認為:目前屬於禁漁期,李某不該去釣魚。而且野外釣到的甲魚,屬於野生動物,林某不應該將它據為己有。再說這隻甲魚長到這麼大,實在不容易,應該把這個甲魚拿到原地放生,或者送到林業站去,這隻甲魚是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不能圖一己之私!而有的網友卻認為,這只是甲魚是李某釣到的,不偷不搶,他自己有權選擇賣掉或者放生,其他人無權干涉!甚至還有人調侃:應該開一個拍賣會!
經查證:一、野生動物並不屬於國家保護動物;二、禁漁期只是禁止大規模捕撈作業,釣魚並不在禁止之列。因此,紅葉認為:李某釣到的這隻甲魚理應屬於李某所有,但到底是賣掉還是放生,他有權決定。當然,就像有些人說的,好不容易釣到這麼大的甲魚,誰願意放生呢!當然,李某坐地起價,這也是不應該的!不知道對於這件事你是怎麼看的?到底該賣掉還是放生,歡迎大家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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