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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怒摔手機的大媽,法律該怎麼辦?

近日,浙江寧波一女子路途中丟失手機,拾到手機者要求2000元報酬方可歸還,因報酬數額分歧兩人協商未果,見失主報警,拾到者直接將手機摔碎。(6月23日澎湃新聞)

相信許多網友看了新聞中的視頻都會唏噓不已。就猶如「欠債的是爺討債的是孫」這種顛倒三觀的社會現象一樣,撿到手機的人索要高額回報顯得是那麼理直氣壯,振振有詞。而失主想要回本屬於自己的東西,卻不得不好話說盡,近乎苦苦哀求。

其實,失主態度不可謂不好。又是好話說盡,又說特地買了一筐楊梅,又是答應給500塊錢報酬。按理說,拾到者也就趕快還了人家吧。失主態度那麼好,也願意給一定的報酬,如果還繼續堅持得不到想要的高額報酬就不還,顯然就是訛詐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撿到東西後,拾到者有歸還的義務,拒不歸還,則可能涉嫌非法侵佔。當然,拾到者也有請求報酬的權利,但這必須建立在協商與失主自願給予的基礎上,且不能索取過高報酬,不能強行索取。一部用了比較久的手機,敢強行索要2000元,不是藉機訛詐是什麼?

更為惡劣的是,訛詐不成,還「恨從膽邊生」,報復性地把手機摔了,這樣的人,這樣的行為,簡直就是把道德與法律視為無物。道德難以約束這樣的人也就罷了,如果法律也不好好管管這樣的人,那麼其帶來惡劣的示範效應,就可能會讓更多的人有模學樣,讓更多的人的道德觀價值觀發生偏差,從而影響到社會正常秩序的運行。

據新聞報道,拾到手機的人是位大媽,即中老年婦女。而說到中老年人犯錯出事,社會也存在過度寬容遷就的現象。如去年有老人向飛機發動機扔硬幣,這樣嚴重的事情,竟然沒受到任何處罰,連經濟處罰都沒有。如前不久廣西南寧七八位老人不聽勸阻組團闖紅燈,不僅享受到了交警無奈下的「護送」,事後也沒有得到任何處罰。事實上,很多涉及中老年人的事件,不是因為壞人在變老,而是社會的過度寬容造成了他們「法不責老」的錯覺,讓他們覺得犯了錯也會沒事。因此,希望對這個蠻橫霸道、行為惡劣的大媽,不要因為年齡大就過度寬容遷就,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該讓她怎麼賠就讓她怎麼陪。總之,別讓過度的寬容遷就損害到社會的公平正義。

文/葉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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