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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英語詞典中至少有一百五十個例句來自他文章

湯姆·沃爾夫(1930年3月2日-2018年5月14日)

導讀:這就是沃爾夫:永遠好奇,永遠專業,永遠注意細節,永遠能用文字讓讀者感受到他所經歷的。

作者:張鐵志,台灣政治與文化評論家,著作有《聲音與憤怒》《時代正在改變》等多種。

1963年,《君子》(Esquire)雜誌派一名年輕記者湯姆·沃爾夫(Tom Wolfe)去洛杉磯報導改裝車車主的特殊文化。他寫下很多採訪筆記,回到紐約家中後卻寫不出一篇具有主軸的文章。截稿時間迫在眉睫。編輯拜倫杜貝爾(Byron Dobell)請他把筆記打好字後給他,他會來改寫。沃爾夫開始把他的採訪和感想飛快地打出來,告訴編輯他所看到的那些令他興奮的文化、紐約人不熟悉的新興西岸文化。到清晨六點寫完時,打字機吐出了49頁。編輯愛上這篇文字非,不論是語言或者獨特視角,決定一字不改直接刊出整篇,並且下了一則奇怪的標題:

「There Goes (VAROOM! VAROOM!) that Kandy Kolored (THPHHHHHH!) tangerine-flake streamline baby (RAHGHHHH!) around the bend (BRUMMMMMMMMMMMMMMMM……」

在文章刊出的那一天,世人熟知的湯姆·沃爾夫誕生了。

在今年五月過世的沃爾夫是戰後美國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和幾位同代人在六十年代創造出一個新的文類「新新聞」(New Journalism),對新聞寫作和文學都產生很大影響。尤其他個人不論是在非虛構和虛構創作,都寫出經典或膾炙人口的創作。此外,牛津英語詞典中至少有一百五十個例句來自他文章,而他所創造的幾篇文章名或書名更成為大眾熟悉的辭彙:例如「The Me Decade」(我的時代)、「The Right Stuff」、「Radical Chic」——這些都。很少人像他一樣對英文的語言有重要的貢獻。

更沒有人像這位傳奇作家一樣有如此鮮明的造型:他從六十年代到上過世之前,永遠穿著雪白的三件式西裝,不論是在上流社會的派對,或者在用著迷幻藥的嬉皮中。


沃爾夫其實從小就想成為作家。他在耶魯大學攻讀美國研究博士學位十,題目是共產主義對美國作家的影響。不過,因為他的博士論文充滿強烈主觀的個人意見,且是用文學化的寫作風格,教授們認為太不客觀,因此不通過。只有當他用正常的學術語言改寫後,才終於畢業。但他決定不走學術,想轉去做記者。在他博士時期,他最有興趣的主題是德國社會學家韋伯,其理論關懷啟發了他後來一生寫作的重要主題:對「地位」(status)在美國社會各層面的剖析。

這名日後的偉大記者在生涯開始並不順利:他寄出了上百份工作申請,卻只有三份回信,且其中兩份是拒絕。唯一錄用他的是一個小鎮報紙。他去任職不久後,轉去了華盛頓郵報,但又覺得政治很無聊。

1962年,他來到紐約加入先驅論壇報(New York Herald Tribune)。在這個世界中心的城市,他開始考掘與觀察紐約人對於地位和權力的追求,不論是文化的或財富的。第二年他開始幫這份報紙新辦的周日增刊上寫一千五百字的專欄,這個雜誌型的增刊叫《紐約》(New York) ,主編是善於鼓勵記者用不同於傳統方式寫作的費爾克(Clay Felker)。

在沃爾夫開始塑造個人寫作風格的同時,他也開始確立了外在風格。因為先驅論壇報的記者都穿西裝,他也去買了一套斜紋軟呢的三件式白色西裝:在他的南方老家,人們在夏天都這樣穿。但他因為想省錢,買了比較厚的質料,這樣冬天也可以穿。於是,他一年四季每天都以同樣形象出現,年復一年,終生如此。

就在他開始幫《紐約》副刊寫不久後,整個紐約報業大罷工,全都停刊[1]。沃爾夫開始幫持續出刊的《君子》雜誌寫作。《君子》從六十年代初就開始推動記者具有強烈風格的深度特寫,並在六十年代成為非常有影響力的文化刊物[2]。他寫的第一篇文章是一篇人物稿,主角是當時叫本名Cassius Clay的拳王阿里,第二篇就是本文開始的那篇。在這篇文章中他寫的不只是改裝車文化,而是整個新青年文化。「當我開始用後來被視為是我的風格來寫作時,我所試圖捕捉的是西岸的嶄新和令人興奮的青年文化潮流……我所寫的一切對紐約來說都是新的。」

1965年,他把文章結集出書,引起許多關注。同年,他在《紐約》上發表一篇文章諷刺當時已是文學界最重要刊物的《紐約客》,批評他們的編輯是「小殭屍」(Tiny Mummies),震撼文壇與新聞界,並引起許多反彈,包括向來低調的沙林傑(《麥田捕手》作者)都寫信回應。這個批評可以說是所謂「新新聞」寫作和傳統新聞報導與文學雜誌的一次公開對決。

當時文學界的重要評論家Dwight MacDonald在《紐約書評》為文反駁沃爾夫,題目叫「偽新聞,或者湯姆·沃爾夫他的神奇寫作機器」,強烈指責沃爾夫和他的同儕們只是利用了新聞報導的權威性和文學的筆法,但他們「主要目的是娛樂,而非信息。」

但這樣的批評,特別是沃爾夫的名字放進標題,顯示了來紐約才三年的沃爾夫已經是一個非常閃亮的明星記者。而這還只是沃爾夫生涯的開端。

先驅論壇報在67年倒閉,費爾克帶著原來周日版《紐約》增刊人馬出來,在1968年將其建立為一個獨立新雜誌。在接下來的十年,這個主編將會和沃爾夫與其他人一起將這個雜誌打造為「新新聞」的重要基地,改寫美國雜誌史。


所謂「新新聞」強調的是把作者個人主觀感受置入報導中,而非像傳統新聞強調客觀性。被歸類為新新聞的作家除了沃爾夫,還包括Joan Didion, Truman Capote, Gay Talese, Norman Mailer, Hunter S. Thompson等,

沃爾夫在1973年合編了一本書就叫《新新聞》 (The New Journalism),集結了這個文類的主要作家,成為新新聞的宣言。沃爾夫個人認為新新聞和傳統新聞報導主要有四個不同:1. 重視場景建構,2. 強調對話,3. 依靠不同主角的個人觀點,很少全知性的敘述,4.對主角生活細節(尤其是象徵地位的各種符號)的豐富描述。

在實際的方法論上,他主張一種「浸透式報導」(saturation reporting),亦即記者要長期觀察他的報導對象,「時間要長到當重要事件發生時,你人就在現場。」這和深度報導或調查報導不同,因為後者意指直接訪問各種消息來源,但卻不是浸透。

沃爾夫更將新新聞主義的非虛構寫作對立於當時的虛構性文學。他認為他們這批人的精神近似成十八和十九世紀的文學巨擘如狄更斯、佐拉、巴爾札克,這些人都是以寫實主義的方式描述他們所處的社會,而他認為他們同代的文學作者卻太向內看,因此讓新新聞有所成為這個時代最主要的文學想像。「當小說家揚棄社會寫實主義時,他們也失去了寫作技巧的某些關鍵技藝。」「新新聞主義記者從未幻想他們幫雜誌或報紙寫的文章可以進入文學世界、製造混亂,挑戰小說作為文學界最高皇冠的榮耀……」但他們做到了。

他深信的是:「沒有什麼比現實更能激發想像。」


在六零年代,沃爾夫這個時代最重要的故事是青年反文化的崛起很有興趣,是生活方式與價值的變遷。他的另一個巨大興趣就是金錢如何被用來使用在新的生活方式或劃分地位。

從1965年到1981年,沃爾夫出版了九本非虛構作品,最著名的作品之一是描述嬉皮先驅肯柯西(Ken Kesey)如何從一個小說作家到成為最迷幻藥文化推手的「The Electric Kool-Aid Acid Test」[3](1968年出版)。許多人認為這是關於六十年代嬉皮文化起源最好的描述,不論是虛構或非虛構。

英國樂隊Pulp主唱Jarvis Cocker在這本書的2018新版序中寫道,當他在少年時閱讀這本寫藥物體驗的書時,這書就像迷幻藥一樣讓他能用全新方式看待世界。尤其,這本書是兩個奇妙心靈的相遇:「這個故事是關於那個時代最好的作家如何尋找新的表現方式、新的生活形式,並且由當時最具突破性與實驗性的記者來寫出。克西與沃爾夫:夢幻組合!」

1970年,沃爾夫為《紐約雜誌》寫下另一篇影響深遠的封面故事——雜誌以整本刊出這篇文章「Radical Chic: That Party at Lenny』s」(激進的潮:蘭尼家的派對)。內容是紐約交響樂團的知名指揮家Leonard Bernstein(就是題目中的Lenny)在他公園大道的豪宅中為「黑豹黨」舉行募款派對。成立於1966年的黑豹黨主張透過武裝革命行動追求黑人權力,他們有人槍殺警察,有人被警察槍殺,是當時最激進的團體之一,但也獲得許多名流支持。這篇文章讓「radical chic」成為流行辭彙。文章是諷刺這些白人菁英如何一面支持黑人革命者,但卻不願犧牲他們的特權,這是典型的沃爾夫主題:挖掘「地位」是如何運作,並戳破紐約這個城市(或美國這個國家)的虛榮與矯情。

1976年,他在紐約雜誌的封面故事「The 『Me』 Decade and the Third Great Awakening」(「我」的時代和第三次偉大的覺醒)討論充滿自戀與自我中心情緒的七十年代,再度成全國性話題,並讓「The 『Me』 Decade成為人們熟悉的辭彙。

此外,六十年代末創刊的音樂與青年文化刊物《滾石》雜誌也一直想要請他寫稿。創辦人溫納和討論過很多想法,包括專訪Jimi Hendrix,或者跟著滾石樂隊去巡迴演出。後來,溫納建議沃爾夫去佛羅里達採訪阿波羅號登陸月球行動。他去了,並獲得航天員信任,進入他們的生活。滾石雜誌在73年開始連載沃爾夫關於航天員的興奮與失落,如他們從太空中回到地球生活後的憂鬱。連載完,他又繼續採訪了數年增加更多內容,在1979年出版新書《The Right Stuff》(正確的事)。本書不只是航天員的故事,也是關於冷戰,關於對科技的信心,更是關於人性的榮耀與暗黑。沃爾夫自己說這本書是探索「人對於自己的愛,或者他對自己和別人相比的地位的永恆關注。」這本書叫好又叫座,不僅贏得美國國家圖書獎,並被好萊塢拍成電影。

另外,當滾石雜誌搬到紐約後,溫納又跟沃爾夫說,「為何不幫我們寫點關於紐約的東西?」沃爾夫說他想寫小說,寫一個不斷想爬到上流社會的傢伙。尤其,在《The Right Stuff》後,他說要面對他所謂「讓每一個寫作非虛構作品超過十年的作家都要面對的課題:你僅僅是在迴避那個巨大的挑戰—小說嗎?」

這個沃爾夫第一次的小說創作是先在滾石雜誌連載,後來於1987年出書,書名叫The Bonfire of the Vanities(《虛榮之火》)。這本書寫透八十年代華爾街、紐約與整個裡根時代的權力與貪婪,又再次大賣,並拍成賣座電影,由湯姆漢克斯主演(台灣片名《走夜路的男人》)。

十年後,他出版第二本小說 「A Man in Full」(一個完整的人) (1998),關於一個南方的美式足球明星如何轉變成一個成功的地產開發商,也是美國社會的浮世繪,大為暢銷。

二十世紀末的沃爾夫已經是美國家喻戶曉的作家,他改變了新聞寫作這一行,病形塑了人們理解時代的關鍵詞:他用一系列報導深刻地描繪了六零年代的嬉皮反文化,用一篇長文定義了七零年代的時代精神,然後又用小說淋漓盡致了寫下了八零年代。但他也開始遭到嚴厲的批評。

針對他的第二本小說,文壇大師 John Irving 批評說這只是一篇雜誌上的遜文章,另一個文學巨擘 John Updike 說這是娛樂,不是文學。他的同代人、也算是新新聞作者之一的諾曼梅勒更毫不客氣地嚴厲批評他的文學創作。

這讓沃爾夫真正面對新新聞與小說之間的對決了。


在七十年代初為新新聞下定義時,沃爾夫強調他們的非虛構寫作在那個時代取代了虛構小說,取得了文學皇冠。他在八十年代自己開始寫小說,實踐了他認為小說該有的樣子,卻遭遇到文學大師們的批判。

但他當然不同意這些批評。「新新聞的早期就像是英國寫實主義主義的早期……當初在十八到十九世紀反對這些小說的聲音,和如今反對新新聞的聲音是一樣的,他們同樣認為這種新形式是膚淺的。」他相信他的批評者被他的小說震撼是因為他的作品是基於嚴謹報導、深入今日美國的社會現實,更指出了二十一世紀的小說新方向。這讓許多知名作家,「如這三位老一代的小說家變得虛弱而與時代無關。」

長久以來,沃爾夫就主張寫作的核心在於「材料」(material)。他說一個作家有兩個選擇:使用他手邊的材料,或者去發現更多材料。畢竟太少人有足夠精彩的生命,可以只靠個人生活經驗去寫小說。文學在二十世紀中期迷失了方向是因為作家們認為可以靠百分之九十五的才華和百分之五的材料來寫作。但真正的適當比例是:百分之六十五的材料和三十五的才華。

沃爾夫在生命中的最後幾年接受滾石採訪時這麼說,「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文學革命就是新新聞主義」。這或許是過於誇張了。

然而,不能否認的是,在一九六零年中期,當Bob Dylan和Lou Reed等人推翻了音樂歌詞的桎梏,沃爾夫和迪迪安(Joan Didion)等人則挑戰過去報導的陳腔濫調,推動了一場巨大的文字風暴。而且,這是一場必須的革命。因為面對六十年代的社會、文化與思想的激烈搖晃,必須要有新的語言、新的介入方式來描述與解釋這個新時代。

當然,新新聞或許並不真的新。以文學手法去進行新聞報導是很古老的傳統——也不過比他們早二三十年,喬治·奧威爾在寫出《1984》之前就用厲害的文學手法寫過大量報導。更重要的是,被推類為新新聞的作家和記者的獨特性,並不只在於他們結合文學與報導的這個共通性,而是在於他們每一個人都擁有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聲音。

沃爾夫本人的風格就和他人很不同:他的句子古怪、風格誇張,好用擬聲字、非典型的標點符號,大量使用驚嘆號。這些或者怪誕或者抒情的的獨特嗓音,才是他們得以在歷史上不斷迴響的原因。

而「新新聞」是一場運動嗎?很難說,但是從六十年代前期到七十年代前期短短十年內,這些作者們以類似的精神寫出了如此豐富又各自不同的作品,確實實改變了歷史。

在1991年的巴黎評論中,沃爾夫說這世界本來充滿著故事:「我像是小村莊中一個情報搜集者,或者一個從火星來想要了解地球的人。幸運的是,這個世界有太多人想要告訴你他們的故事,那些你所不知道的事。」

他永遠的三件式白色西裝確實讓他看起來像是從火星來的人,「一個什麼都不知道,卻渴望知道所有事情的人。」他可以寫上流社會、寫藝術與建築,也可以和毒癮者、社會邊緣人長期聊天,而且,他從不會為了訪問對象而改變穿著,即使他在六十年代中與一批迷幻嬉皮廝混時,他仍然穿著如此不合時宜。

這就是沃爾夫:永遠好奇,永遠專業,永遠注意細節,永遠能用文字讓讀者感受到他所經歷的。他說,新聞的美好在於帶人進入一個不完全屬於你的世界。

謝謝這個火星人帶我們穿梭於如此繽紛的真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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