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一群人,不幹活卻每月領錢糧,發明的一種行為成社會問題!
原標題:清朝的一群人,不幹活卻每月領錢糧,發明的一種行為成社會問題!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大一統王朝,由於統治階級是滿人,所以在制度上與漢人王朝有很大的區別。清朝有八旗制度,分滿八旗、蒙八旗和漢八旗,其中作為核心的滿八旗子弟,享受著極高的待遇與地位。
戶籍歸於八旗的滿人被稱為旗人,他們享受著很多特權,其中一項就是殺人無需償命。滿八旗有專門的理事廳,負責處理犯罪的旗人,換句話說,如果有旗人犯罪,各地的府衙是沒資格審議的,必須讓理事廳來處理。理事廳又對旗人有一定的偏袒性,除非是意圖篡位這種大逆之罪,否則最重也就是流放而已,不會要旗人的性命。
《九品芝麻官》中,常威因為一件黃馬褂而差點逃脫懲罰,旗人連黃馬褂都不需要,因為他們的身份比黃馬褂更有用。
不僅如此,旗人甚至不用為生活擔心,因為清朝會給他們錢糧。康熙晚年,成都駐紮了一支八旗兵,年羹堯建造了一座滿城供騎兵與家屬居住。住在滿城裡的旗人,什麼都不用干,每個月也可以領到錢糧,完全不用為生活而擔心。
旗人的待遇可以說是極高的了,但後期旗人卻成了朝廷的負擔。清朝初期,旗人數量稀少,清朝支付的錢糧並不多;兩百多年的和平時間裡,旗人的數量迅速膨脹,再加上晚期清政府的腐敗,甚至連旗人的生活費都一度減少。清朝覆滅後,連昔日的鐵帽子王都被逼得賣王府、挖祖墳討生活,更別說那些旗人了。
兩百多年不事生產,部分旗人不再願意經商或干農活,於是他們發現了一種新的賺錢方式,即碰瓷。他們每天的任務就是帶著不值錢的瓷器在街上晃蕩,假裝與人碰撞而摔碎了瓷器,然後謊稱摔碎的是家傳古董瓷器,從而勒索一大筆錢,以維持過去那種揮霍的日子。這個行為一直流傳到了今天,近幾年碰瓷事件引發了不少關注,儼然成了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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