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窄相撞生事端 健身教練「推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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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龍-法晚聯合報道(記者 周蔚)騎滑板車回家途中,健身教練魏某與一路人相撞,爭執中路人後仰倒地,經搶救無效死亡。6月21日下午,魏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在海淀法院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3日,魏某在海淀區清河某街,騎兩輪滑板車與蘆先生(54歲)相撞,兩人在爭執中,魏某將蘆先生踹倒,致其後仰倒地。兩天後,蘆先生死亡,經鑒定其符合頭部在摔倒過程中造成顱腦損傷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的特點,認為魏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我認罪。」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魏某沒有異議。
30歲的魏某是北京人,為一家健身房的教練,每次下班回家他都要經過一條狹窄的衚衕。案發時,其在衚衕里遇到蘆先生。
「就在我快要接近他的時候,他突然撞到我跟前,接觸的一瞬間,我知道他喝酒了。」魏某說,他當時沒說話,卻聽到蘆先生罵他,隨後兩人發生了衝突。蘆先生拽住他的衣服和書包,「連推帶搡,他就倒在那裡了。」
當時目擊此事的蘇大媽表示,魏某與蘆先生接觸後,兩人都說了話,之後魏某就走了,蘆先生追上魏某,兩人又開始互罵。就在她低頭撿東西時,聽見「咚」的一聲,一回頭,就看到蘆先生倒在地上。
隨後蘇大媽和過路的行人叫救護車,並撥打110報警。蘆先生被送往醫院後,因病情嚴重,便從救護中心轉到其他醫院救治。轉院不到24小時,蘆先生因搶救無效死亡。
魏某到案後稱,他當時踹了蘆先生一腳,但是在庭上,魏某稱只是推搡,「當時真的不是踹他,我那時腿都伸不直,我怎麼踹呀!」
辯護人認為,魏某系初犯,且認罪態度較好。該案中被害人蘆先生本身具有一定過錯。請求從輕處罰。
據了解,蘆先生的家屬已經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我認罪悔罪,我對不起我家人,和被害人家屬說聲對不起,我會積極賠償。」最後陳述階段,魏某哽咽著表示悔恨。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圖為魏某當庭講述案發經過
(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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