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上戶口了嗎?什麼時候給孩子上戶口?需注意哪些問題?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每個小天使都是滿載著父母的愛和希望而來。然而父母在歡喜之餘,千萬別忘了及時為寶寶準備各種證件,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那麼孩子的戶口什麼時間上最合適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
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也就是說,嬰兒出生後即可辦理戶口登記。辦理人需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的准生證,以及夫妻雙方計生辦的婚育證明,到夫妻隨意一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隨著政策的放寬,現已不需要攜帶孩子的出生證明。但是給孩子上戶口仍有諸多需要注意的事項,例如:
1派出所的選擇
孩子的戶口應與父母的戶口登記在一起,但如果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處,孩子的戶口與父母任何一方登記在一起都可以,但是需要另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孩子不在那邊報戶的證明,以免重複登記戶口。這一點父母需提前商議好,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孩子以後的一系列證件,還會對孩子的教育歷程產生影響。
2戶口類別的選擇
新生兒上戶口,若父母的戶口一個是農業戶口,一個是非農業戶口,夫妻可商議決定孩子的戶口類別與哪一方一致。
3必須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
給新生而上戶口時必須攜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既是為了檢查夫妻雙方的戶口真實性,也是為孩子戶口類別的選擇提供依據。
4必須攜帶雙方身份證
必須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原件及複印件,確保身份證有效,且信息與戶口一致,方可辦理。
5必須攜帶雙方結婚證
注意!必須是夫妻雙方的結婚證,缺一不可!且同時需要複印件。
6證明或介紹信
有的地方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出具村委會的證明,以證明二人是合法夫妻、是本村村民及孩子的相關情況,方可辦理。若是集體戶想給孩子上集體戶口,除了要準備各種證件外,還需要有所在單位的介紹信才行。
7時間問題
給孩子上戶口的時間因地制宜,一個月或半年都有。超過規定時間辦理起來可能會有不同的程序,具體事宜需到當地派出所詢問。
看了這麼多有沒有想到什麼時候要去給孩子辦理戶口?你的證件都準備好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