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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拿兩千塊錢出來,我就摔碎你的手機:遇到這種事,只能自認倒霉嗎?

2018年6月19日早晨8點30分左右,在寧波工作的姑娘小徐上班途中,不慎把自己的iPhone 7手機丟了。

手機丟後,小徐立刻原路返回,尋找無果。當中,恰好碰到了一起租房的室友小芳。

小芳立刻幫忙撥打小徐丟失的手機。連打十多次後,終於有人接聽了。小芳說,當時聽聲音是一個中老年婦女。

電話里,對方索要兩千元的報酬。

掛了電話後,小芳馬上和小徐往約定地點趕。路上,兩個女孩打電話報警,希望警方能派人一通前往,這樣拿回手機的把握大些。警方聽明問題後分析說,這個可以起訴到法院,並支招見面交涉時錄音留證據。

另一方面,兩個女孩商量著給對方500元酬金,「我們剛工作不久,沒多少積蓄,500元已經是能承受的極限。」小芳說,為了表達誠意,路上她們還特地買了一筐楊梅。

十點鐘左右,小徐和小芳到了約定地點。「遠遠地就看到一個50歲左右、胖胖的綠衣中年婦女在東張西望,她斜挎著包,雙手背在身後。見面後,她從包里拿出小徐的手機,然後在我們面前晃了一下,又迅速裝回包里。」

見面後,儘管兩位姑娘好話說盡,並且願付五百元的酬金,但大媽卻一口咬定,沒有兩千元休想拿走手機。

眼見對方不可理喻,小徐一氣之下撥打電話報警,說有人偷手機。

聽到小徐報警,大媽非常生氣——錢我不要了,手機你們也別想了。

「中年婦女非常生氣,就問你這手機還要嗎?接著,她後退了幾步,擺開了架勢,然後高高地舉起手機,啪地一聲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小芳說,當時她也顧不上這麼多了,急忙提醒旁邊的小徐趕緊撿手機,然後兩個人拿著手機慌亂之下逃開了。而中年婦女還在身後罵罵咧咧地追了一段,所幸沒有追上。

事後,小徐拿著被摔壞的手機去修理,花了三百元換了個屏。維修師傅說,很少見到屏幕摔得這麼厲害的,估計裡面的一些性能也會受影響,只是目前還檢查不出來。

丟失的物品被人撿到後,該不該支付酬金?

該!

酬金具體為多少?

這個沒有標準,日本、德國等國家的規定是失物本身價值的百分之十。

這個比例可以參照。

在iPhone 7手機丟失後,小徐姑娘不只願付五百元酬金,並且還特意買了一箱楊梅;她的舉動,足以顯示她的誠意與謝意。

可惜,大媽的胃口太大了。

而在最後,大媽的舉動更是讓人目瞪口呆——寧願將手機摔碎,也不歸還失主。

如此損人不利己,大媽意欲何為?

我猜不出,也想不透。

雖說大媽的舉動令人氣憤,但此事的關鍵之處並不在於大媽的態度,而在於

——遇到類似的事情,我們到底該怎麼辦?

出門在失,大多數人都有丟失物品聽經歷,單單是錢也就罷了。

——丟了,可以再賺。

但有些物品,遠比金錢更重要。

比如,手機;比如,電腦;比如,合同;比如,證件……

丟了,真是後患無窮。

如果有好心人撿到送還,失主再奉上酬金,當然是皆大歡喜。

如果,如果遇到的是大媽這樣的人呢——

可以給你,但你得拿出大筆酬金;而酬金的數額,遠遠超出了失主的支付能力。

怎麼辦呢?

有困難,找警察。

可警察說了,這個可以起訴到法院。

就算這個辦法可行吧。

可起訴之前,你總得知道對方的姓名、住址吧?

可區區一個失主,有什麼神通得到如此重要的信息呢?

況且,打官司勞心費神,甚至曠日持久,時間、精力、金錢上的沉重代價,又有多少人付得起?

雖說此番小徐姑娘遇到的大媽很是令人惱火,可她畢竟只是將手機摔碎。

——雖說碎了,手機屍骨尚存。若是大媽一怒之下,直接將手機扔進海里,小徐不也只能徒喚奈何?

物品丟失之後,撿到者拒不歸還或是獅子大開口,失主到底該怎麼辦呢?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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