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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人命案」只需花費50萬就能擺平,看這錢都花到哪了?

近日偶讀《金粟儒林篇》,講的是明朝的貪官如何索賄,特總結給大家分享!

小說主人公叫晁源,其父在華亭縣做官。是個官二代,名副其實的紈絝子弟;一日,晁源去華亭縣探親,回來的時候從衙門一次就拿回一萬兩銀子,這個數目按照現在的銀價來計算的話,估值三百五十萬。(一兩白銀大約350元,下面的文章直接以人民幣代替白銀,這樣大家就一目了然不用自己換算了)

晁源用這些錢買房置地,還花了28萬納了一個戲子珍哥做妾,並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的爭端;

珍哥不是省油的燈,生性潑辣無理,自從進了晁家的大門,處處擠兌正妻計氏,造謠說計氏找和尚和道士,無奈計氏老實本分,而且性子剛烈,盡在晁源和珍哥卧室懸樑自盡,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計氏的父兄告到縣裡,縣裡派姓伍的和姓邵的前往捉拿晁源;晁源不拍打官司,從小信奉「天大的官司倒將來,使那磨大的銀子罨將去」;晁源先擺酒讓當差的吃,吃完每人拿了一萬四,副差拿了一千七,連同跟馬的小廝也拿了350,晁源這是拖時間,只等父親回來說請和大批銀子應付官司。

知縣叫胡大尹,知道晁源是塊「肥肉」,故意發怒,把奉命當差的怒斥了一頓,目前是給晁源下馬威;差人自然明白什麼意思,藉機向晁源試壓,晁源問多少錢可以擺平?差人說:非千金不可。經討價還價,講定白銀七百兩(人民幣25萬)成交!

這個價錢知縣同意嗎?這樣的事自然不能到桌面上公開討論;別急,衙門裡自有一套「潛規則」:晁源和姓邵的去了姓伍的差人家,在紙上寫到「伍聖道,邵強仁叩稟知縣老爺:監生晁源一起人犯拘齊,見在聽審。」上邊謝了「七月」,下邊寫了個「日」字,中間小小的寫了「五百」二字,這自然就是暗號了,若是知縣同意,就在「五百」二字上,濃濃的寫上一個日子,發將出來;傳遞的人自有妙法,人不知,鬼不覺的交到裡面。若是知縣嫌錢少,就直接把丟在一邊,不發出去,那傳遞的人自然會意,從新再談!

帖子發出來之後,「五百」上自然是標了日子,但是旁邊另批一行朱字:「速換葉金六十兩,立等裝修聖象應用,即日交進領價」這意思是說:五百兩銀子我照收不誤,額外再要六十兩金子(17萬),為孔子的像貼金。這事大家應該都明白,這是知縣胡大尹瘋狂斂財,已到了明目張胆的要的地步了!

開堂聽審的時候,晁源倒不像個犯人,倒像是個知縣的親戚去衙門拜訪知縣一樣,小廝們前呼後擁的坐了。知縣虛張聲勢一通,略帶責備的說:「晁源,你是宦家子弟,又是個監生,不安分過日子,娶那娼婦作甚?這是略以深求,你兩個都該償命!」晁源狡辯:「計氏是本現成第一不賢之婦。」知縣:「你娶娼婦,她不攔你,有何不賢?論你兩事,都是行至有虧,免你招部除名,罰你一百兩修理文廟;珍哥雖免了她出官,量罰銀三十兩賑濟。」就這樣一件人命案輕描淡寫的發落了。

計氏兄弟被告誣陷,照樣罰款,強加之罪何患無辭,就在計氏變賣家產準備交罰款的時候,形勢發生了變化;胡大尹自那日審完官司,便發了病,背上鍾起碗大的癰瘡,衙門傳出「白頭票」四處尋找打棺材的杉板,又叫買二百匹白布,張羅著要建道場。兩天後這位父母官,癰瘡「爛的有缽頭大,半尺深,心臟五肝都流了出來,一命嗚呼」那些驗屍的一看收斂不得,只得剝了一個羊皮,囫圇貼在那瘡口上,四邊連皮連肉都細細的縫了,才裝入棺材內。

這也是該書的作者代表老百姓送給天下貪官的冤枉,最終胡大尹落了個爛心爛肺,屍身難全,只好用畜生皮囊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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