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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1.6餘噸!防城港最大毒品犯罪案一審宣判 兩人死刑三人死緩

6月22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毒品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11名被告人組成的團伙涉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以及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一案,涉案毒品冰毒約1.6餘噸,制毒窩點3個,是防城港市迄今最大的毒品犯罪案件。其中,兩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三名被告人被判處死緩,三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期。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李沖與被告人丁偉群共謀,決定在廣西上思縣合夥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謀利。為此李沖糾集被告人林志同、韋必勇、陸欽覽(另案處理)、朱秀峰(已死亡)參與,韋必勇拉攏其妻子被告人梁衍球參與,林志同糾集被告人梁世凱、甘偉師、梁泉生、黃寬、黃統帥等人一起參與。

該團伙分工明確,李沖系團伙頭目,主要負責出資購買制毒原料、找制毒場地、組織製造毒品、聯繫買家販賣毒品、安排運輸及分配毒資;丁偉群主要負責聯繫購買制毒原料和提供製毒技術;韋必勇主要負責提供、找制毒場地,並與梁衍球一起參與制造毒品;林志同和梁世凱主要負責拉運制毒原料、購買部分制毒工具、組織運輸毒品交給下家、收取部分毒資;甘偉師、梁泉生、黃寬、黃統帥主要負責運輸毒品。

2016年6月以來,丁偉群和其帶來的制毒師傅「西山」(姓名不詳,另案處理)親自教授李沖、韋必勇、梁衍球等人製造毒品,並先後在上思縣那琴鄉、叫安鎮那布村、叫安鎮那工村等地的制毒窩點製造毒品。製造出來的毒品主要運往廣西憑祥市、寧明縣等地出售。

2016年9月22日,公安民警將駕車運輸毒品的被告人甘偉師、梁泉生、黃寬、黃統帥抓獲,當場從上述被告人駕駛的車輛處查獲30包甲基苯丙胺,凈重30餘千克。同日晚上,民警分別查獲位於叫安鎮那布村、叫安鎮那工村的兩個制毒窩點,抓獲梁衍球等人,現場查獲可疑毒品1.6餘噸及大量制毒工具。經檢驗,查獲的疑似毒品檢材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被告人李沖的父親李旭孫明知是毒贓仍予以窩藏,被抓獲後帶民警到窩藏地點提取贓款70餘萬元。

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沖、林志同、梁世凱非法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被告人丁偉群、韋必勇、梁衍球非法製造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製造毒品罪;被告人甘偉師、梁泉生、黃統帥、黃寬明知是毒品仍予運輸,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被告人李旭孫明知是毒贓仍故意窩藏、轉移、隱瞞,其行為已構成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

在製造毒品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沖、丁偉群、韋必勇、梁衍球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梁世凱起次要作用,是從犯;在販賣毒品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沖、林志同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梁世凱起次要作用,是從犯;在運輸毒品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沖、林志同、梁世凱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甘偉師、梁泉生、黃統帥、黃寬起次要作用,是從犯。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該院最終判處被告人李沖、丁偉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韋必勇、林志同、梁衍球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梁世凱、甘偉師、梁泉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期。

當天,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毒品犯罪新聞發布會。小編在會上獲悉,2013年至2017年,全市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261件1455人,分別占同期審結刑事案件的 25 %和判處罪犯總數的 19.49 %。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23人,重刑率為17.68%,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74個百分點。

從審判工作情況看,近年來防城港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毒品犯罪仍呈多發態勢,形勢依然嚴峻,打擊任務依然繁重。2013至2015年我市毒品犯罪案件數量逐年增長,於2016年後出現小幅回落,但毒品犯罪在我市刑事犯罪案件中仍佔有較大的比重,且以結夥共同參與毒品犯罪的案件為主。與此同時,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時有發生,涉案毒品超過千克以上的案件較多。如今天宣判的李沖等11名被告人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以及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一案,涉案毒品冰毒約1.6噸,制毒窩點3個,該案是防城港市迄今涉毒數量最大的毒品犯罪案件;

運毒路線增加。近年審理的案件顯示,毒品案件犯罪分子避開傳統的東興邊境走私入境的路線,從憑祥、崇左一帶入境,途徑上思,流向內陸城市的毒品案件增多;

涉案毒品種類多樣化,新型毒品犯罪增多。近年來,雖然我市以傳統的海洛因、冰毒為犯罪對象的毒品犯罪仍佔有較大比例,但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麻古)、氯胺酮(K粉)、神仙水、搖頭丸等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趨勢,毒品純度一般高達60%以上,涉案毒品種類呈複雜化,一案涉及兩種以上毒品的案件增多;

犯罪群體多樣化。毒品犯罪行為人以中、青壯年為主,女性犯罪、未成年人亦佔有一定的比例;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以無業人員和農民為主;累犯、毒品再犯比例較高,刑滿釋放後短期內又實施毒品犯罪的再犯情況以及「以販養吸」較為突出;

因毒品犯罪易誘發次生犯罪。毒品吸食後易致幻,易誘發次生犯罪。有的犯罪分子為掩護毒品犯罪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武裝掩護毒品犯罪不僅大大增加了執法機關查緝毒品犯罪的風險,也對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有的犯罪分子吸毒後產生被害妄想實施綁架、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有的犯罪分子為獲取毒資實施搶劫、搶奪、盜竊等侵財犯罪。

由於防城港市地處祖國西南邊陲,南接越南,東鄰粵港澳,毗鄰主要毒品產地「金三角」,海岸線580公里,陸地邊界100多公里,沿海沿江沿邊的特殊地理位置給毒品犯罪帶來了一定的便利,大量毒品從東南亞、東南沿海城市經由我市轄區入境和中轉,禁毒工作任務繁重。

針對毒品犯罪的嚴重危害和禁毒工作的嚴峻形勢,我市法院始終保持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依法履行職責,採取各種有力措施,始終保持打擊毒品犯罪的嚴厲態勢。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高效審理毒品犯罪。對共同犯罪的主犯、毒品再犯、累犯或者毒品犯罪數量大、情節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從嚴懲處,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如今天我院宣判的李沖等11名被告人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以及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一案,一審對被告人李沖、丁偉群等5人判處死刑。對於毒品犯罪數量小、情節較輕且具有自首、立功等情節的,依法從寬處理;對於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可不判處監禁刑,使其回歸社會、家庭,不斷分化瓦解毒品犯罪組織。同時,我市法院還注重綜合運用多種刑罰手段,對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力度,堅決依法判處沒收財產和罰金,剝奪毒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能力和條件。

積極構建聯動長效機制,凝聚懲治毒品犯罪合力。針對毒品案件具有隱蔽性強、直接證據少、證據種類單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穩定性差以及取證難、印證難等特點,我院加強證據分類指引,與偵查、公訴機關的溝通協調,共同研究毒品犯罪案件的證據標準和規範,以審判標準指引偵訴機關收集證據。同時,積極響應市委號召,與各部門協同開展毒品打擊整治活動,增強對中越邊境毒品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切實擔負起維護邊境地區和諧穩定的使命。

推進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提高毒品犯罪審判質效。紮實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優化審判資源,提速審判效率,確保從優從快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市中院把東興市法院和防城區法院確定為刑事案件繁簡分流簡案快審機制改革試點法院,推進毒品犯罪案件繁簡分流工作。通過集中受理、送達、開庭、宣判等方式,實現簡案快辦、繁案精辦,極大縮短結案周期,有效節約司法資源。加強新型審判團隊建設,落實院庭領導辦案制度。充實毒品案件審判力量,中院目前由刑事審判第一團隊專門負責毒品犯罪案件審理,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及一名審委會專職委員編入該團隊,充分發揮其在帶頭辦案、業務指導、經驗傳授等方面的推動作用。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規定凡重大複雜毒品犯罪案件必須經專業法官會議討論,並提交審判委員會決定,方能依法作出判決,以統一裁判尺度,規範法律適用,力求把每一件毒品犯罪案件辦成經受得住歷史、法律考驗的鐵案。總結審判經驗,為打擊毒品犯罪提供「防城港智慧」。如中院審理的被告人莫進友販毒案於2016年被最高法評為毒品犯罪及吸毒誘發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成為「槍毒合流」案件審理工作的典範。

加大禁毒宣傳教育力度,營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圍。市法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工作要求,在抓好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發揮好審判的宣傳教育、警示預防作用。第一,「抓節點」集中宣判。為有力震懾毒品犯罪分子,有效打擊和預防毒品犯罪,市兩級法院於每年「6.26」國際禁毒日前夕,對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形成打擊毒品犯罪的震懾力。今天,全市兩級法院對15件27人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第二,「引進來」集中宣傳。充分發揮在防城區建立的防城港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作用,通過組織庭審旁聽、集中公開宣判、公布典型案例、召開新聞發布會、定期邀請組織在校學生到基地開展毒品教育等方式,擴大禁毒工作的普法宣傳和教育輻射面。如禁毒日前夕,防城區法院邀請學生到法治教育基地參觀,開展禁毒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使青少年學生了解毒品的危害,學習預防毒品的基本知識以及毒品違法犯罪相關法律法規,讓青少年在無毒的環境中健康成長。第三,「走出去」以案說法。以開展「法律六進」、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等方式,深入村鎮、社區、街頭、車站、廣場等開展巡迴庭審、宣判和普法教育,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毒品危害性的認識,確保審理一案、震懾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第四,利用「雙微一網」等新媒體平台普法。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毒品案件進行網路庭審直播,既保障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也能在潛移默化中形成學法守法意識。6.26禁毒日期間,全市兩級法院利用法院微信公眾號推送一期禁毒日專題宣傳。

來源:防城港發布

編輯: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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