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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養媳的凄慘生活,睡前必須做一件事,現代女性無法接受

童養媳,在中國古代社會很盛行的一種現象,可能我們大多數現代人對這個現象的概念,都是從父母輩或者祖父母輩聽來的。因為童養媳現象在改革開放之後不久才被明令禁止。

童養媳,顧名思義,就是在兒童的時候被養大,作為媳婦。童養媳一詞最早見於三國時期,《三國志》提到:「至十歲,婿家即迎之長養為媳。」,在宋朝的時候,開始出現大量記載童養媳這種婚俗約定現象。

我們都知道的讓「六月飛雪」的《竇娥冤》主人公——竇娥,就是一個童養媳。當時竇娥的父親竇秀才為了進京考試,向蔡婆婆借了20兩銀子,到了該還的時候還不起,於是這筆賬越滾越大,最後快接近40兩了。

當蔡婆婆到竇秀才家裡催賬的時候,看見了竇秀才不滿七歲的女兒竇娥,生的很是乖巧,便提出要竇娥做童養媳來抵債。竇娥的悲慘生活由此開始。

竇娥到了蔡婆婆家之後,每天起早貪黑地幹活,還是被惡毒的蔡婆婆大罵虐待。

其實很多童養媳在婆家都有和竇娥一樣的遭遇,婆家為了讓童養媳長大後好好服侍公婆,就無所不用其極地虐待女孩,女孩還不敢也不能反抗,只能默默忍受。

這種現象在中國古代盛行有三種原因:


中國古代社會下,有很多平常老百姓家裡貧困,生了女兒養活還能勉強支撐,但是無力支付結婚時給女兒陪嫁的嫁妝,所以就選擇在女兒小時候送給別人當童養媳,既省了陪嫁的錢,又免去了女兒出嫁時要分離的痛苦,也許女兒在婆家還能吃喝地更好。

中國從古至今,結婚的時候男方都要花重金娶老婆,所以那時候也有些家庭,家裡兒子多,或者家境不好,在兒子很小的時候就防患於未然, 買童養媳給兒子當老婆備著。這樣既可以省下一大筆娶媳婦的花銷,還多了一個打不還口罵不還嘴的免費丫鬟、苦力。


還有些有錢人家,家裡或者有人病了,或者有不好的東西等等,需要用婚姻這種喜慶的方式來驅趕霉運,也會買一個童養媳回來換換風氣。

那時候的童養媳,大多數比丈夫年齡大,這些童養媳在婆家除了每天干各種活計之外,到了晚上,都會被婆婆強制要求給自己的小丈夫洗腳、擦洗身體。這個行為於婆婆來說是樹立自己的威信,於小丈夫來說,是為了培養感情,相互熟悉。

這個場景,在著名電視劇《走西口》里有很多。田青的姐姐翠翠就是被當做童養媳嫁給了梁滿囤。翠翠比小丈夫梁滿囤大很多,平日里在家幹活都帶著他,還要照顧小丈夫的飲食起居。小丈夫不高興了還大罵自己的「大老婆」。

等到女孩長大之後或者初見女紅的時候,婆家便為兩個孩子舉辦婚禮,然後讓他們「圓房」。本來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現在突然成了夫妻,這種身份轉變在男孩那很難接受。

這種行為放在現在是我們無論如何都接受不了的,尷尬至極,不平等至極。

還好中國現在的社會下,童養媳這種現象很少見了。

童養媳的本質是一種社會陋習,是男女不平等的真實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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