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留下200萬,她卻用這筆錢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有這樣一位西安女子
自稱父親給她留下了一筆巨額財產
但她卻用這筆錢
親手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公訴人:「那你吸毒的經濟來源是從哪來的呢?」
被告人 董某某:「是我父親去世給我留下的錢。」
公訴人:「你沒有工作是不是?」
被告人 董某某:「嗯,是的。」
公訴人:「你父親給你留了大概多少錢?」
被告人 董某某:「200萬元。」
家住在西安市碑林區的54歲女子董某某,說她父親是在建築公司工作。父親過世後給她留下了200萬元,但由於自己從2006年開始沾染上毒品後,這筆錢就變成了毒資。
被告人 董某某:「一周吸兩到三次毒品,一周就是吸一克左右。」
審判長:「吸毒後的癥狀是什麼樣的呢?」
被告人 董某某:「頭腦昏得很,頭重腳輕的感覺。」
可即便如此,沒有工作賦閑在家的董某某還是不斷的吸食毒品海洛因,而且不僅自己吸食,她還把買來的毒品,再次販賣給同小區的吸毒人員。
公訴人:「在西安市碑林區市建一公司家屬院小高層5樓東戶的家中,向吸毒人員梁某販賣了價值100元的毒品海洛因,約重0.1克。」
就這樣,董某某在2017年的11月中旬便先後五次,在她的家裡向吸毒人員販賣了毒品海洛因,但最終卻在一天下午,被轄區派出所的民警給逮了個正著。
公訴人:「當場從被告人董某某上衣口袋內查獲了毒品海洛因一袋,凈重19.3199克,經鑒定檢出海洛因成分,其中海洛因含量為37.3%。」
除此以外,民警還查獲了一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晶狀物品,以及一些吸毒工具。
今天上午坐在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告席上的董某某,就因為這一連串販毒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公訴機關的指控。但是董某某及其辯護律師,卻對相關事實和證據提出了異議,案件也將擇日進行宣判。
公訴人:「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對被告人董某某,應當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進行量刑。」
說完了董某某,咱們再來聊聊眼前張某某的故事。
張某某今年53歲,已經是法庭上的老面孔了。有過兩次盜竊前科,出獄後又不知悔改,又干起了販賣毒品的勾當。
公訴人:「被告人張某某在西安市新城區萬壽南路一零一街坊7號樓樓下向吸毒人員溫某,販賣一小包毒品,並收取了300元現金。」
可是剛剛交易完,就被民警給抓了,經查張某某販賣的是毒品海洛因,凈重0.4665克。」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法官 馮敏敏:「被告人張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明天就是626國際禁毒日了,還是要再敲敲警鐘,毒品對人的身體和神經系統都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而且毒品犯罪也是國家法律嚴厲打擊的,所以一定要遠離毒品。
新聞來源:都市熱線
本期編輯:蔣小羽、高磊
值班主任:徐嬌、林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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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這是人人都必須堅守的底線
嗯,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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