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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浦市龍舟調查報告

浦市龍舟調查報告

孫文輝

浦市龍舟,傳統深厚,影響廣泛。

2018年6月11日,離端午節還有一周的時間,我專門對浦市龍舟項目進行了調查。

一、緊急通知

在倡導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之時,在五月端午節即將到來之際,朋友傳來兩份紅頭文件,一份是××縣安全生產委員會5月9日發的(2018)3號文件,一份是縣委、縣政府辦公室5月22日發出的(2018)15號文件;兩份都是關於禁止民間龍舟賽的緊急通知。

×安委發的3號文件,依據的是1999年11月18日由公安部發布施行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44號),可惜,這個公安部令在2010年11月26日已經予以廢止(公安部令第114號)。因此,安委的這份文件不但沒有法律約束力;而且本身也已經違規違法。

××兩辦所發的15號文件實質上是針對縣屬共產黨員和國家公務員所發的;黨和政府對自己的所管理的成員實行約束性規定,也未必不可。同時,這個文件也糾正了安委3號文件在法律上的偏差。

但何謂「擅自組織」?「龍舟賽」與「安全過端午節」有何法律上的衝突?兩個文件都沒有任何說明。

因此,我們在調查之前在當地掌握到的信息,或是微微一笑,或是指責文件的起草和簽發者,「實際上是為了逃避責任,是懶政行為。」

二、事出有因

××縣為什麼禁止賽龍舟?達到浦市後,我們就這一問題向當地幹部、專家和群眾請教。他們說到了一些往事:

浦市龍舟早有傳統,但文革前後已經銷聲匿跡。1993年後,隨著農民群眾的生活有所提高,精神需求也日益高潮,許多鄉村的龍舟逐漸恢復。

龍舟賽雖然恢復了原有的傳統,但賽船的河道卻有了很大的變化。——由於此前的挖砂淘金船的亂挖亂采,河床破壞十分嚴重,致使湍急的沅水出現亂流;同時,也有一些鋼纜鐵絲之類的物品廢棄在河中,給喜歡打架、翻船的浦市龍舟埋下了禍根。

2016年發生的群發性事件就是明顯的一例。我在網上看到了一篇由網名「誰誰的錯歲月」推出的一篇網文:《浦市龍舟翻船事件》。

網文寫道:「2016年6月2日下午4點30分,瀘溪縣浦市鎮黃家橋村黃家橋小組在參加浦市鎮龍舟賽返回過程中發生翻船事故,造成鄧小海與同村另一村民2人死亡,從6月2日翻船事故發生到6月5日中午遇難者鄧小海遺體被找到,再到今天6月11日,事件已經發生整整10天時間,遺體也找到7天了,至今政府一直沒有人出面對家屬進行安撫和協商善後事宜。」

網文以圖片為主,文字只是圖片的說明:「6月7日下午,我們主動去找浦市鎮政府表達訴求,出面接待我們的是鎮人大常委楊×,鎮武裝部長和鎮司法所所長,得到的答覆是『河灘問題跟鎮政府沒有關係,是水利局和國土局的管轄區』。政府這樣的態度等於是在遇難者家屬的傷口上撒鹽。」

「浦市鎮龍舟協會每年都要求收取龍舟比賽經費,要求村民要上交1000至2000元不等,嫁到外地的女兒都要出煙等,現在出了事就沒人出來負責。」但奇怪的是,這個重要的事實卻沒有配圖,更沒有實據。

網文繼續寫道:「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1、多年來河道內亂采沙,嚴重破壞了河道,產生的漩渦導致事故發生,雖然上級部門在河堤上設有禁止採挖的標誌,但是形同虛設,河道內挖機、推土機照挖不誤,政府部門視而不見。2、協會收取了龍舟比賽活動經費,但是又沒有組織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對不規範的體育活動不制止和正確引導,更沒有安全事故救援措施和預案,是事故發生嚴重後果的重要原因。3、水運管理相關部門在河面險灘區域沒有設置警示標誌也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文章說了原因,卻並沒有記錄下這些穿戴孝服者們的真正的、具體的「訴求」。

文章有一定閱讀量,說明「吃瓜」群眾很多,卻很少有人評論。

而那僅有的幾篇評論也沒有站到圖文的作者一邊。

一篇署名「悟空遊街」的網民是這樣評論的:

「雖然我不喜歡那些當官的,但是作為浦市人,看不慣你這種無中生有,歪曲事實,蓄意敲詐的行為。事實是這樣的,你們黃家橋的船,自組龍舟隊,在端午節之前到河裡進行訓練,然後船翻了,淹死了兩人(其中一人還是我同學的父親,我也深感痛惜)。死了人,你們就去政府鬧,要政府賠錢。說白了就是敲詐政府。因為這事政府沒有責任,龍舟賽並不是政府組織的,而是你們村民自發組織。政府也沒有鼓動你們去賽龍舟。出了事當然應該去找組織者。你們去找政府賠錢,這個不就等於是蓄意敲詐嗎。要是政府給你賠錢,那以後出現交通事故,鬥毆,自然災害等出現死人受傷的情況,是不是都要去找政府賠錢。你們就是碰瓷不成,就於端午節的龍舟賽事上聚會,穿孝服遊行。我也在場拍了大量的照片和視頻。你們出現後,治安人員及時制止,沒收你們的道具,現場雖然發生口角,但是雙方都沒有暴力衝突,你們還一個勁地喊警察打人了。其實你們就是一群無賴、刁民。這個事件的前因後果,只要是住在街上的浦市人都知道這件事,這個打架可以隨意來浦市鎮走訪居民、考證。說了這麼多,如果樓主刪我的留言,我會另外在開貼講述。雖然現在當官的都不作為,這是另外一回事。事實就是事實,不能歪曲,我看不慣這種人!你們死了人怪河道被破壞,要是走路摔死是不是要怪路面不平或打滑?浦市鎮根本就沒有龍舟協會,去河裡比賽也根本不用交一分錢,只要你有船有人就可以上。更何來要給龍舟協會交錢送煙這一說。上面說了,每個村的龍舟資金(造船費、煙酒費、飲料費、爆竹費,吃飯費)都是由本村人贊助!」

「悟空遊街」的評論代表了多數浦市人的態度。

但雙方似乎都迴避了一個事實,即文章中提到的,這個事件是「在參加浦市鎮龍舟賽返回過程中發生翻船事故」。

那麼問題來了:

——為什麼比賽沒有發生事故,而返回時卻發生了事故?

——返回時發生的事故為什麼還要去找政府?

這是否與傳統的龍舟賽習俗有關呢?

三、傳統習俗

浦市的龍舟,由來已久。

浦市屬於沅水流域辰河段。辰河,從現在獲得的史料和相關信息來看,辰河是沅水中最具文化、最有歷史的一段:辰為龍,也可以理解為「龍河」。辰河流域的龍舟賽自遠古以來從未間斷;龍舟賽所保存的祭祀和習俗,都非常古老;屈原飄泊南方,提及龍舟,也是在辰河流域……,因此,辰河流域很有可能就是中華龍舟的發源之地。

這一地區又是沅水的支流——武水流經的地區。武水又稱武溪,自古屬「五溪蠻」生存之地,這裡,也是辰河流域龍舟最為盛行的地區。

因此,一屆地方政府,力圖通過一紙廣告去禁止一項流傳了數千年的傳統文化,也只能是一廂情願。

考察期間,我們在河邊看到的、由「武溪地區民間龍舟協會」張貼的《舉辦2018年「端午節武溪地區民間龍舟協會第二屆傳統龍舟賽活動」的通知》,就是明證。

浦市龍舟,真正興旺是在小鎮商賈雲集、交易繁盛的明清之季。

這是我們了解的大背景,浦市龍舟具體的民情習俗,我們不太清楚。我們查閱了一些書籍和文章,對於一些重要的問題,大都只說了一些表象、也作了一些猜想和發揮,對於浦市龍舟的習俗,大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2018年6月12日,我們帶著幾個問題,至龍舟興盛之地的浦市鎮武溪村,向當地幹部和村民進行求教。村幹部為我們請來了一位老者,年屆80歲的姚本龍先生。

問題如下,姚本龍先生一一作了回答,我們將其他村民、當地專家的回答也綜述如下:

1、其他地方的龍舟是沿著河道順著水流的方向「豎劃」,為什麼浦市的龍舟是從此岸到彼岸的「橫劃」?

浦市龍舟的「橫劃」是由於浦市特殊的河流水道而形成的。其原因有三:

⑴、辰河浦市段是水面較寬、水流較急的一段,沅水和武水兩股水流匯合處水流最急,當地稱之為「牛皮水」。順著河道比賽,同一水域就有不同的流速,「豎劃」每條龍舟所處的起點雖然相同,但「賽道」上的水流速度大不相同,很難顯示出競賽的公平;「橫劃」,就沒有什麼差異。

⑵、龍舟興盛之際的晚清民國,浦市有八個家族的碼頭,叫「八家弄」,這裡碼頭多,商會也多。商會在碼頭上搭台,為比賽設立了雞、鴨等獎品。誰先搶到雞、鴨,誰就贏得了勝利。因此,碼頭上的獎台也就成為了比賽的終點。

⑶、由於辰河流經浦市鎮的河段水面寬闊;這個寬度也是一個適合龍舟競渡的賽程;如今,河對岸沒有了雞鴨作為爭奪對象,也就失去了判定輸贏的標準;於是約定俗成,以船頭的橈手「跳槽」落地先後為輸贏,也能顯示公平。這樣,龍舟競賽橫劃也是必然。俗語有稱龍舟賽為「龍舟競渡」,「渡」也就是「橫渡」,競渡一詞的出現。也有可能源於浦市龍舟。

這樣,由於起點和終點都在河道的兩岸,久而久之,浦市龍舟就形成了橫渡競賽的傳統。

2、浦市龍舟為什麼喜歡「打架」?

浦市的老百姓認為沒有打架環節的龍舟就不好看,不精彩。這也與浦市龍舟傳統的習俗有關。

浦市的龍舟,分為紅旗和白旗。

過去對輸贏有種說法:白旗贏了白旗一方今年的收成就好,紅旗贏了紅旗一方人就生意興旺。由於一次輸贏就決定了一年的收成,所以,輸一次就等於輸一年。久被傳統文化熏陶的人們自然迷信這一說法。

打架的另一個原因是「羞辱」:一輪比賽結束,贏了的那方橈手,就會脫下自己的短褲,將舀水的勺子戴在自己的頭上,把短褲掛在橈上揮舞,一邊拍打著自己的光屁股,一邊羞辱對方;敗的一方本來心情不好,被這樣羞辱、被激怒,便會破口大罵。這樣,最終的結果是發生打鬥、翻船。

過去,很多浦市人都把這種「打架相罵」看成是一種節日的宣洩。每當河中打鬥之後,上岸了就會和好。平日也照樣喝酒、聊天、嫁娶,一樣和平共處;到第二年又有可能相約競賽,雙方並沒有變成仇人。

姚本龍先生說:真正釀成事故的還是近些年,並且都是岸上的觀眾。傳統龍舟比賽,不但在河中,也在岸上。俗話說:「在龍船,贏龍船」,意思是說岸上的觀眾總是希望自己所屬的龍舟贏得勝利。近些年來,每當比賽之後,輸了的一方岸上的人,就會朝著贏了的一方的龍船扔鵝卵石。這樣就導致翻船、死人。

3、白旗和紅旗是怎樣劃分、形成的?

每隻龍舟,船上都有一名揮旗指揮的人。他們或執白旗,或執紅旗。

當地人告訴我們,以前就只有白旗和紅旗之分,其他顏色的旗幟,都是後來冒出來的。

年近80的姚本龍告訴我們:「聽太姥姥說,過去從武溪往裡,當時為瀘溪縣管轄,都是白旗;武溪以外,如五家溜等地當時為辰溪縣管轄,是紅旗。是因為區域不同所以才有紅、白兩旗之分。這與當時、當地的居民成份有關。」

當地已故學者汪魁先生所著的《浦市史話》一書是這樣敘述的:「浦市地區以沅江為界,……江東的船隻認為自己是漢朝子民,打著朝廷使用的紅色旗幟為龍舟旗號。而沅江西岸的少數民族與其對抗,打著白色旗幟。所以每年浦市龍舟競賽只能紅旗對白旗比賽,同一旗幟從不對抗比賽。」[①]從這裡看來傳統浦市龍舟,既有地域的對抗,亦有民族之間我競爭。隨著歲月的更替與人口的變遷,浦市龍舟中民族之間的因素已經淡化,地域之間的因素依然保存。

4、浦市龍舟賽的組織和動員形式?

由於有對抗與競爭,集體的榮譽感顯得尤為重要;再加上輸贏涉及到一個社區一年的豐產或增收的舊觀念,因此浦市的龍舟賽形成了一個強制性的習俗:就是到了五月端午節,在外地的浦市人必須回家,如果哪家不參加村裡的龍舟比賽,那麼這個家今後所有的紅白喜事,誰也不會理睬。

浦市的龍舟賽的時間較長,從農曆五月初五開始,劃至五月十七。在此之前有各方面的籌備,而準備時間最長的要算鼓手。鼓手在上船之前十多天就要開始練鼓,鼓在激烈的競賽中掌握了橈手的節奏;越是緊張時鼓的節奏越加快就越容易出差錯。因此,鼓手要提前練習。我們在武溪村考察時就不時聽到村裡傳來的「鼓噪」聲。

每個社區組織龍舟賽的人被稱為「頭人」。頭人是平時日常生產生活中產生的、被公認為有號召力的男人。在頭人的帶領下,龍舟隊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划龍舟的經費都來自集資。一般是以按戶攤派,有錢的多出一點錢,無錢的多出一些力。如今浦市周圍的村莊基本脫貧,攤派一點錢,沒有什麼壓力。

5、武溪龍舟放黃煙的由來?

浦市龍舟的白旗一方,有放黃煙的習俗。

其實,放黃煙是一種苗人的端午古俗。黃煙通過炮竹燃放, 炮竹中裝的不是硝葯、而是雄黃。端午節放黃煙,是熏五毒、除瘴厲。

這個古時各地多有的習俗,在今天的浦市,人們創造了一個民間傳說。

這個傳說中有多個版本,然而大同小異。姚本龍先生說:過去,有以打漁為生的武溪人划船經常輸。有一次又輸了,船手回家垂頭喪氣的,他的兩個妹妹大姑婆和二姑婆見狀,就提出她們代哥哥去。那時候男人划龍舟都是赤裸上身,下身只穿一條褲衩,女的肯定不能那樣,所以她們兩姐妹穿戴嚴實,自從她們上船比賽,執白旗的武溪龍船就場場贏,看比賽的人們發現是女人在划船,就嘲笑他們沒人了喊女的來,也嘲笑兩姐妹沒人要,兩姐妹聽後不堪恥辱,便投河自盡了。後人們為悼念這兩姐妹便放黃煙,一是為了用煙霧遮擋不讓人看清是兩姐妹,二是為了鼓舞士氣。

當地專家說,有人把大姑婆和二姑婆演繹成是龍舟女神,並請美女穿旗袍作秀,浦市人並不認可。

我們想,這個傳說真正說明的是:浦市龍舟與其說是解釋了放黃煙的來歷,倒不如說是對浦市龍舟激烈競爭與「罵船」習俗的形象解答。

四、幾點建議:

端午節在遠古時期是人們祛病防疫的節日,後因愛國詩人屈原在此日殉難明志而演變成人民緬懷屈原,弘揚愛國精神的節日。賽龍舟、放黃煙等是節日不可或缺的主要內容。今天,「端午節」為國家的法定節假日,「端午習俗」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地方政府無權,也沒有必要禁止人們歡度這一節日。

因此,個人有這樣幾點建議:

1、人民政府應該為人民服務。在浦市,當地政府應該為人民自覺、自發的節慶活動做好服務。比如,疏通河道、清理河床,建立觀賞龍舟競賽的場地和配套服務設施,為龍舟競渡與觀賞提供安全保障和優雅舒適的環境和場地。

2、當地的群眾和群眾組織,也應了解、理解當地優秀的傳統文化。注意克服「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湯」的「老鼠屎」效應。從輿論上、在競賽中,弘揚正氣,真正清除那些害群之馬的惡作劇行為。公安部門也要有措施保障群眾節慶活動的安全,嚴厲偵辦、查處那些在節假日擾亂社會次序的刑事犯罪活動。

3、對於一些有歷史積澱、有群眾基礎、有社會影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為尊重人民群眾的選擇與創造性,地方政府可以退居其後,通過媒體,通過社會團體對其產生影響,為其把握其正確方向。

4、浦市龍舟是一份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樣又是一份有歷史積澱、有群眾基礎、有觀賞價值的文化資源。地方政府應該深入了解民俗、民情,並保護、利用好這一當地傳承千年的文化資源;將其視為瑰寶、財富,而不是累贅、禍害。要順勢而為,為浦市的經濟與文化建設,打造好一張靚麗的名片。

2018/6/15

[①]轉引自章明非《浦市雜記》內部准印,2018年5月,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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