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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把它們送進監獄

每一個新的生命的誕生,都純潔的像一張白紙,畸形成長的每一個孩子,都是父母惹的禍。青少年犯罪行為的產生只是結果,犯罪心理的形成,往往是大人們肆無忌憚的行為活動,有意無意的扮演了「教唆犯」、「包庇犯」的角色,潛移默化影響的結果。

父母是子女的啟蒙老師,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學校。父母的教育,家庭的培養,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有十一種家庭容易導致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暴力型就是最典型的一種。有的父母平時對孩子不管不問,一旦發現孩子犯了錯誤,不是說服教育,而是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條,不分青紅皂白的打孩子,造成孩子與父母感情破裂,情緒對立,使他們在心理上視父母為敵,性格顯示出粗暴和攻擊性。暴力型的家庭也容易產生暴力型的孩子。

01

少犯行某 ,犯罪時不到16歲,在校學生,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同案5人均判刑在10年以上,行某是3號案犯。

行某12歲之前,一直跟隨爺爺奶奶生活,由於爸媽忙於生意,跟爸媽交流很少。上初中時,就跟隨爸媽在一起。爸爸很暴力,經常打罵其母和他,打他都是因為考試不好,一次在全年級考了個第五名(1000多人),他爸仍認為不好,還罵了他,他很傷心。爸媽經常到他房間,翻看他的日記,他把門鎖上,爸媽都會把鎖撬了。他感覺在家裡沒有自由,沒有秘密,生活很壓抑。

2009年2月7日,因為無聊也不願在家呆,就和五名同學相邀去網吧,在網吧玩與人吵架遊戲,後來發現與其吵架的一個少年竟然在同一個網吧,於是,他們就把被害人帶到和河灘里毒打,在被害人未死之前,他們挖了個坑,將其活埋。

02

余某,男,15歲,在校學生,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8年2月14日下午放學回家後,其母親因瑣事批評他,他便與其母吵架,其母一氣之下將其趕出家門。他便到網吧上網,當晚7時許,余返回村中翻牆進入鄰居被害人李某效、龍某英夫妻家中,因借宿一事與龍發生爭執,余持菜刀、磚塊在龍某頭部猛擊,被害人李某某聞訊前來幫忙,與余發生廝打,余持剪刀在李頭部猛刺。唯恐二人呼喊,余又持菜刀、剪刀在李、龍二人頭部砍刺,致二人死亡。後又去網吧上網,晚11時被其母、姐帶回家中,在家人的追問下,告知隔壁二人被害一事是其所為。其母在明知余殺人後,將其作案時所穿的衣物、棉鞋洗凈並焚燒。其姐要求其奶奶為余做假證。其母犯幫助毀滅證據罪獲刑3年,其姐犯妨害作證罪,判二緩三。

03

米某某,女,16歲,初三學生,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

2000年4月11日晚11時許,米某某、王某、張某、張乙某閑逛時,碰見王某某在路邊休息,張某以王某某揭發其幹壞事為由,指使張乙某對王某某搜身,米某某、王某在旁威脅,劫走手錶、眼鏡等物,並將王某某劫持至韓森冢。嗣後四人又乘車將王帶至滻河以北河灘處,四人持鋼管對王某某進行毆打,在米的指使下,王某、張某、張乙某將王摁倒,並用鋼管勒住其脖子,米用腳踢其襠部,在王腹部踩跳,並用匕首刺其大腿部,王某挖坑並將未死的王某某抱入坑內,將王掩埋,後四人逃離。同年5月15日,米某某夥同劉某(13歲)、王某某(13歲)在十五街坊遇見劉某某、符某某等人,米向二人借錢未果,指使劉某對符某某強行搜身,並拳打腳踢,劫得現金30元。

據米某某本人講,其因進網吧等原因多次被爸爸毆打,最重的一次竟然被爸爸捆綁吊起來暴打,後來乾脆離家出走,與其他同學瞎混,以致走上犯罪路,打別人就是為了排解心中的怨恨。

04

陳某某,16歲。就是在西安市水司門口殺害江蘇千萬富翁戴俊的主犯。因犯搶劫、搶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他從2007年5月19日第一次因搶劫殺人作案到2007年7月2日被抓,短短43天里,其團伙7人作案10起,陳直接參与9起,致2人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

2007年5月19日下午,陳某某與其同夥在西安市南郊八里村附近遊玩,同夥發現一個年輕人在打手機,就說:「這部手機挺好啊!」陳問同夥是不是想要,在得到肯定回答後,陳就尾隨上去搶,因為該年輕人個子高又走的比較快,陳沒有奪下來,該男子撒腿就跑,跑出幾步後,該男子回頭一看,是個年齡不大的學生,就沒有太在意,繼續打電話。陳感覺該年輕人瞧不起他,隨後掏出刀子追了上去,從背後狠狠地捅了一刀。感覺危險的年輕人趕快就跑向八里村衛生所,還沒跑到就因失血過多死亡。

一周後,陳與同夥在一網吧上網,同夥去上廁所,來了一女子坐在了他身邊同夥的位子上,同夥回來後,讓該女子讓開,該女子不從,陳便掏出刀子捅了該女子一刀,致其重傷。

2007年6月30日下午,陳與同夥在環城西路水司門口閑逛,陳發現一女子背了一個包,就告訴同夥說她包里肯定有錢,讓其去搶,他來掩護。同夥上去沒搶下來,該女子大喊大叫,這時戴俊恰好路過,發現有人搶劫,便大喊一聲:「住手」,準備前去制止。陳見人幫忙,便放棄了搶劫,掏出刀子便對戴俊一陣亂捅,隨後逃跑。逃回華陰後,去網吧上網,發現了通緝令,感覺通緝令描述的就是他乾的事,於是竟然得意忘形地將自己的網名改成了「通緝犯」。

在未管所,見到了來服刑的陳某某,問起為啥要殺戴俊時,他竟然說道:「誰叫他管閑事來著!」問他把戴俊捅了幾刀時,他竟惡狠狠地說:「捅死為原則!」這事雖然過去了十年,但陳當時說話的口氣,冷漠的表情,至今,記憶猶新。

是誰使這些孩子變得如此冷血無情,毫無人性?是誰葬送了他們的前程?是誰把他們送進了監獄?誰才是罪魁禍首?在少犯之路上還有多少後備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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