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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慶北京奧運會10周年城市游泳系列賽補充通知

各參賽單位/個人: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計劃安排,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慶北京奧運會10周年城市游泳系列賽(鄂爾多斯站)暨伊金霍洛旗紀念毛澤東同志7.16暢遊長江52周年全民健身游泳活動將於2018年8月11日-12日在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體育館舉行,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裁判

(一)總裁判

李睿(山東)

(二)副總裁判長

季榮康(上海)、孫征(北京)、趙菁(湖北、女)

二、比賽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8年8月11日-12日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體育館(具體地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母親公園北側)

三、報名

報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26日下午18:00。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一)裁判員報到

(二)運動員報到

(三)到達方式

1、航班:鄂爾多斯機場(機場距離駐地驅車約16公里)。

2、動車:可直乘至東勝西站或鄂爾多斯站(東勝西站距離駐地驅車約5公里、鄂爾多斯站距離賽場驅車約8公里)。

3、賽事組委會本次提供接送站服務,請參賽單位提前做好安排,將參賽隊名稱、到達站點名稱、到達具體時間、乘車人數、聯繫電話等信息發送至組委會郵箱。(交通諮詢:會務組聯繫人姓名:高敏

四、經費

(一)仲裁和點名裁判員的食宿費、交通費由賽事組委會承擔。

(二)參賽人員應於報到前將應繳納費用一次性匯至以下組委會指定賬戶或報到時將費用一次性繳納至會務組。中途離會不辦理退費。

單位名稱:鄂爾多斯市眾康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開戶行: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分理處

賬戶:7507201220000000003252

(三)此次賽事所有費用票據,由鄂爾多斯市眾康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組委會)統一開具服務費發票,報到時請提供完整的開票信息。

五、其他

(一)請全體參賽人員(含運動員和官員)在報名完成後列印系統生成的臨時參賽證。請於8月10日8:00點至18:30點攜帶臨時參賽證前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運動員村B區報到並換取正式參賽證。

(三)請全體參賽運動員自行辦理意外傷害險並於賽前15天內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包括參賽運動員在內的所有人員,如在賽區出現傷病、意外傷害等情況,由其所在單位具體負責,組委會將儘力提供人道和醫療幫助。

(四)請所有參賽人員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五)請自行訂購返程票。

六、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慶北京奧運會10周年

城市游泳系列賽(鄂爾多斯站)組委會

附件1

「天生泳者」慶北京奧運會10周年全民

游泳城市系列賽(鄂爾多斯站)競賽規程

一、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8年8月11日至12日(第三站?鄂爾多斯站)

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體育館

二、參賽年齡組別設置

7歲組(2011年);

08-09歲組(2009年至2010年);

10-11歲組(2007年至2008年);

12-13歲組(2005年至2006年);

14-15歲組(2003年至2005年);

16-17歲組(2002年至2001年);

18-19歲組(1999年至2000年);

20-21歲組(1997年至1998年);

22-23歲組(1995年至1996年);

24-26歲組(1992年至1994年);

27-30歲組(1988年至1991年);

31-35歲組(1983年至1987年);

36-40歲組(1978年至1982年);

41-45歲組(1973年至1977年);

46-50歲組(1968年至1972年);

51-55歲組(1963年至1967年);

56-60歲組(1958年至1962年)。

三、競賽項目

1.男、女各年齡組別:50、100米自由泳,50、100米仰泳,50、1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只設單項賽,每人限報兩項(2011年以後和1958年以前出生的不得參賽)。集體項目設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每單位必須為2男2女參賽),每單位限報一項接力。

2.單項前三名可現場報名參加與明星共泳接力賽(根據每站最終參賽規程定),參賽資格由賽事組委會最終認定。

四、參加資格

1.參賽選手必須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外籍人士持有效護照。

2.可以個人名義及團體(俱樂部、學校、企事業單位)名義報名參賽。

3.游泳競賽是一項風險度較高的運動,對參與者身體狀況及游泳技能有較高的要求,參與者應身體健康,有長期參加游泳鍛煉或訓練的基礎,能獨立游完200米及以上距離。參與者可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實際能力,選擇報名。組委會建議參與者賽前去相應醫療機構進行健康體檢並於賽前簽署《自願參加比賽責任書》。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參加比賽:

(1)先天性心臟病和風濕性心臟病;

(2)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臟病;

(4)冠狀動脈病和嚴重心律不齊;

(5)血糖過高或過低的糖尿病;

(6)不適合本項運動者。

在比賽中,因個人身體及其它個人原因導致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由參賽者個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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