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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生命還剩下10分鐘,死刑犯是什麼狀態,殺人犯和毒販完全不同

這種痛苦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這種恐懼不是文字能描述出來的。不少犯下通天大案的人,剛進去的時候,還嚷嚷著:「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之類的。可當他的日子一天天臨近地時候,不少人會出現神志恍惚,嚴重焦慮,情緒反覆無常等狀況。連他們自己都感覺不可思議,其實這是身體本能反應。

上世紀90年代,縱橫南方八省近十年的張君犯罪團伙首惡張君,入獄時叫囂:「張某人從不知恐懼而何物」。直到最高院的死亡複核下來的時候,晚上竟躲被子里,嚶嚶嚶地抽泣。

一般執行死刑的前一夜,是沒有人會睡覺的,生命還有幾個小時,睡著的話就太可惜了。第二天綁縛刑場的時候,殺人犯會相對配合一些,國人的思想里有「殺人償命」的傳統觀念。他們不太奢望能得到原諒。但是毒販子就不行,他們認為他們只是想掙錢,又沒有直接殺人,認為自己罪不至死。所以大部分會哭的死去活來,大呼冤枉。不少人還會大小便失禁,腿軟的路都不會走了,需要人攙著。

行刑時間大多是定在早晨6點多鐘,5點多就押赴刑場,其實刑場是不固定的,要到郊外找合適的地方。上車之前誰也不知道刑場在哪。押到刑場驗明正身之後,然後執行。從上車那一刻起,犯人雖然活著,但是已經「死了」,他們也不會再反抗了,下車之後如同行屍走肉一般。因為生命還剩下十分鐘,反抗也是在浪費時間。他們腦子裡飛速閃過的是自己一生中發生的點點滴滴,努力讓自己多回憶一些。

現在社會上有這樣一種聲音,一些人認為死刑阻礙了文明的進步,應該廢除死刑。他們認為死刑時另外一場謀殺,很不人道。對此我只想說:「死刑存在的意義不光是安撫受害者家屬,伸張正義。更重要的是它能對一些罪大惡極、嚴重危害他人和社會安全的犯罪分子具有很強威懾作用,能使一些人打消犯罪的念頭。

83年嚴打的時候,全國治安惡化,僅82年一年,全國的惡性案件就達到了70萬起之多。某些地方曾經有這樣一種措施,叫「陪綁」。就是把你拉到刑場,跟死刑犯並排跪在一起,也不告訴你其實不槍斃你。讓你體驗一把「死而復生」的感覺。這些經歷過陪綁的人,經過改造後,都老實了,極少有再敢犯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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