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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大媽摔手機的案子里,怎麼跑出一個弱勢群體?

一個大媽摔手機,整個寧波人都臉紅了。

6月19日,寧波小徐丟了部蘋果7手機,被一位中年婦女撿到。對方要2000才肯把手機還給小徐,小徐說最多給500。協商無果後,小徐報了警,大媽立馬把手機砸到了地上。手機雖然拿回來了,但屏幕被摔得粉碎。

這事不複雜,誰是誰非很清楚。

7天之後,寧波市公安局就此事作了通報。

通報卻讓人糊塗了,裡面跑出一個弱勢群體。

這個事情裡面,誰是弱勢群體呢?

這個弱勢群體,又是怎麼跑出來的呢?

摔手機這件事里,只有三個方面的人。

一是丟手機的小徐,二是撿手機的大媽,三是辦案的派出所和民警。

這三個方面中,誰是弱勢群體?

辦案的派出所和民警,肯定不能是弱勢群體。他們依法依規處理案件,不存在強或弱的問題。

丟手機的小徐,是不是弱勢群體?

有點像。

她丟手機了,被大媽硬要2000元。她沒給,手機就被大媽摔碎屏了。

事情到這,小徐是弱勢的。但往後,她算不上弱勢。

事情發酵後,輿論一邊倒支持她、同情她。

警方也會主持公道,妥善解決問題。

就小徐的經濟損失而言,就是換一個蘋果7手機的屏幕,花個二三百元就夠了。和她本來想拿500元相比,經濟上不吃虧。

因此,從事情全過程來看,小徐是先弱後強,算不得弱勢群體。

推到這兒,一個超級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難道,摔手機的大媽,成弱勢群體了???

???

不僅成為弱勢群體,還基於人道主義,被保護了?

如果小徐和民警都不算弱勢群體的話,摔手機的大媽,只能受些委曲,充當一下弱勢群體的角色了!

這,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儘管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及諒解,但把施害方作為弱勢群體,不公布當事方和事件細節的做法,讓人產生6大不解。

一不解,難道大媽摔手機摔對了?

二不解,如果沒有網路發酵,小徐會不會由弱變強,大媽會不會由強變弱?

三不解,大媽變成弱勢,是在法律面前,是在民警面前,是在「各方」面前,還是在網路面前?

四不解,可以保護隱私,隱去當事人的一些信息,但案件的基本事實和細節,判定行為正確和錯誤的法律法規,怎能不公開呢?

五不解,通報的9行、221個字里,有5行、120個字是寫派出所及民警的。辦案的,得到表揚和慰問。摔手機的,成弱勢群體了,得到保護。那被摔手機的,怎麼就沒個說法了呢?

六大解,盡職盡責,秉公執法,不是正常的事情嗎?怎麼還有壓力了呢?

人非聖賢,孰能無錯。大媽摔手機,肯定是錯了。知錯能改,還是好同志。

但犯下的錯,肯定要給予相應的懲罰。

公開對其的懲戒,就是在教育和幫助其他撿到東西的大媽、大爺,別犯糊塗,別不講理,別不守法。

一個不了了之的案子,一個含糊其詞的通報,將會催生多少個摔手機的大媽呢?

所謂弱勢群體的強勢蔓延,往往就是這樣發生的。

屏摔碎了,好修。

是非摔碎了,不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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