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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代的一場爭論:一夫一妻制是否可以長期維持

敝人患眼疾,不能多看書多寫字。承蒙「得到」邀請,開始了音頻課程《鄭也夫社會學專題50講》。這門課程的第一部分是「文明的生物學基礎」,內容涉及人類的婚配製度:說到人類最初的婚配製度就是一夫一妻制:其證據是人類的「二態性」不大,一夫多妻制的大猩猩的雄雌身高比是2:1;男女身高比是1.1: 1;但是長臂猿這樣典型的一夫一妻制的雌雄身高比是1:1;所以人類的一夫一妻制不夠典型,事實上也只是一夫一妻製為主導。課程中有「聽友」跟帖,請我談一夫一妻制的前景。我沒有對此深入思考過,不敢妄言。但明白,這是個真問題,大問題。於是想到了前兩年讀到、且頗受觸動的一場爭論。不妨介紹一下,也算不辜負聽友們提出的大問題。

1948年的時候,兩個大牌學者針對一夫一妻制展開了爭論。他們的爭論刊登在該年7月的《心路》雜誌上面,以後收入《潘光旦文集》第十卷的「一夫一妻制是否可以長期維持」一文中。兩位學者都是社會學家:一位是潘光旦,一位多半是吳景超(後人編輯潘先生文集時作此猜想,但未確認。我認同這一猜想,因為《新路》就是吳景超辦的。拙文《土改:費孝通與董時進》中曾引用《新路》上吳景超先生頗有烏托邦味道的文章。從雜誌,從筆風,從烏托邦味道上看,都像是他)。可能是話題敏感,二位都用了筆名,潘先生用了筆名「坎侯」;疑為吳先生者的筆名是「念福」。

潘先生文字寫在前面。潘先生說:在農牧社會當中,都曾經是一夫一妻制與一夫多妻制並行,但是都是以前者為主,潘先生學問太大,每逢說理,論據信手拈來。他說,公元前齊桓公稱霸的時候,搞了一次諸侯們的葵丘之會。會上諸侯們約法五章,其中一章就是:不以妾為妻。當然,那是跟選定周王的繼承人相關,但說出的畢竟是流行的道理。「妻妾有主從之分,為妾者不能為妻,也正所以表示,一夫多妻的軀殼中,未嘗沒有一夫一妻的骨幹,一夫多妻的層構中,未嘗沒有一夫一妻的基礎。」潘先生又說,在宋元時代,儒家規定,男子年齡40仍然沒有子女,才有娶妾的理由。其他的方式,未婚同居、外室、嫖妓,表面上看似乎會威脅、摧毀一夫一妻制,其實只是一夫一妻制的「安全瓣」。它們「以前存在,以後我想也不會完全不存在。一夫一妻制的存在,當然不完全靠此種消極的安全瓣。」

潘先生接著說他第二個觀點,說戀愛、性交、婚姻,這是三部曲可能只演一部,也可能演兩部,也可能三部曲演全了。可能只戀愛,也可能戀愛、性交,也可能一直走到婚姻。但是在世俗來看,走到婚姻,這個三部曲就不可以再去演一回了。潘先生說:世俗還有一個誤會,認為戀愛必須專一。「他們不了解婚姻雖以一元為妥,戀愛無妨多元。有適當限度的戀愛也好比對一般事物的興趣,是無法禁止的,惟其不禁止,才不至於像一種禁果,一見便須著魔,便須據為己有。」並且寬容了戀愛,一夫一妻的家庭才更可以維持。他說:「對於戀愛的看法必須有許多改正:婚姻不一定成為它的墳墓;不許別人染指的戀愛不是戀愛,而是佔有慾;戀愛的下文可能是性的結合,是婚姻,但絕不是事所必至的。戀愛固然求親密,但同時也須講距離。」

潘先生反駁一夫一妻制即將退出歷史舞台。他說,你們告訴我說,某人某人離婚了,這能說明一夫一妻制有危險了嗎?你們又說離婚的頻次極大增加了,那要看社會統計的,這個指標到底高到什麼程度了。指標即使真的很高,也可能是一時的風氣,也可能是社會的一時的病態,日後未必不能扭轉。一句話,他不認為一夫一妻制走到盡頭了。

接著是吳先生的文字。吳先生說,歷史上一夫一妻制的功能是什麼?是教養子女。但家庭在教育子女上,從來是很不平等的。條件好的家庭子女教育的很好,貧困的家庭教育子女就跟不上它。他說現在還好,這個功能已經日益交給了社會,因此有望搞得更公正些了。他接著說,隨著人類生產力的提高,養育子女等功能,家庭都交給社會。當這個轉化完成的時候,一夫一妻制就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將壽終正寢。

吳先生接著說,以後兩性間的關係將演變成異性朋友的關係。「有人以為在此種情形之下,人類將復現濫交的情況(筆者按語:吳先生說「復現濫交」似乎表明他認同人類曾有群婚階段,在四十年代末期還持有這種觀點,可能說明他此前較少關注人類原始時代婚配方式問題),那實在是一種過慮。」因為就是現在,你同性朋友有無限多嗎?沒有,那是自由選擇的結果,趣味相投才能結成朋友。「普通人一生之中能有兩三個知己朋友,已經算是幸福了。」同理,異性同居朋友的數量不會超過知己數目。但是,「人類在這種辦法下所能得到的快樂與幸福,必不是目前的制度所能望其項背。」

再下來是潘先生反駁。潘先生說,吳先生講孩子的教養,但是只講教,不講養。在上學之前,先得把他養大吧,養育孩子,不要母親親力親為嗎?母親旁邊不要有一位男性幫助嗎?那這就是一夫一妻制。

接著反駁說,不錯,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存在著不平等。但是這個不平等的改善,要靠社會經濟分配走向平等。這和一夫一妻制沒有關係。

接著談到了男女朋友的事情。潘先生說,我主張婚姻之外還可以有戀愛關係;而吳先生說,異性同居的朋友數量有限,有的可能相處時間挺長,也可能有的相處時間較短。那麼請問,相處時間較長的這個,做朋友,有性交往,還生了孩子,這不是一夫一妻家庭,是什麼?

潘先生完成了其第二輪文字,又輪到吳先生。

吳先生說,通常男子在一夫一妻制中獲得的,一個是性的快樂,一個是食,就是家裡有個女人做飯。吳先生說,隨著社會分工的進展,隨著女性越來越走出家庭,參加社會工作,在家裡做飯的這種職能就交給社會了。吳先生還說,說包括羅素的很多大師都說過,結婚久了快樂就很少了。而朋友關係不然,朋友之間不易失和,原因是朋友不是獨佔的。

吳先生最後還談到性別比問題,說現在很多民族都出現性別比失調,男性越來越少,女性越來越多。性別比的這個變化將導致很多男性失婚。

吳先生的結論是:「為滿足性的要求,它(筆者註:一夫一妻制)是一個桎梏。為實行男女間的戀愛,它是一個阻礙。這樣一個弊端百出的制度,遲早是要為文明的人類所揚棄的。」

筆者在21世紀讀到這場爭論,驚訝萬分。其一是,在七十年前竟然有過如此前沿的一場爭論。其二是,七十年來再無此等議論。雖然這問題似乎沒有現實意義,但是在學理上是可以討論和應該討論的。1948年中國學者就是這麼做的。

載於澎湃新聞?上海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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