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常山藥業吃罰單 「1.4億ED患者」數據被指誤導投資者

常山藥業吃罰單 「1.4億ED患者」數據被指誤導投資者

此前,常山藥業因高管套現等問題一直處於風口浪尖。(可見:常山藥業這波操作堪稱股神級 然而市場並非傻瓜

6月24日,河北常山生化葯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已經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通知書顯示,常山藥業在相關行業數據較多、未獲取證券公司研究報告原本、未向研究報告撰寫方諮詢數據來源以及確定計算方法的情況下,僅通過互聯網公開渠道檢索到證券公司研究報告的部分信息,即貿然選取相對較大的數據在公告中予以披露,且未註明數據來源,對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產生誤導,稱「據統計數據顯示,國內 ED 患者人數約 1.4 億人。

此外,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連續兩個交易日(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 20%。

根據決定,對常山藥業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 60 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高樹華給予警告,並處以罰 款 30 萬元;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吳志平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 30 萬元。

以下為原文

河北常山生化葯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山藥業」或「公司」)於2018年5月 2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 (編號:冀證調查字2018023號),詳見公司於2018年5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 《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32), 在取得中國證監會對上述立案事項的調查結論前,公司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 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每月披露一次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 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18-33、2018-37)。

2018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冀證監處罰字〔2018〕1號),現將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經查明,常山藥業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2018 年 5 月 16 日,常山藥業發布《關於全資子公司獲得藥品 GMP 證書的 公告》(編號 2018-28,以下簡稱 28 號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常山生化葯業 (江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子公司)於 5 月 15 日收到江蘇省食品藥品監 督管理局頒發的《藥品 GMP 證書》」,並稱「據統計數據顯示,國內 ED 患者人 數約 1.4 億人,假設其中有 30%接受治療,人數將達 4,200 萬人,假設接受治療 的 ED 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藥物,未來中國潛在的市場規模有望達到百億元級 別,市場空間廣闊」。2018 年 5 月 17 日,常山藥業發布《關於全資子公司獲得 藥品 GMP 證書的補充公告》(編號 2018-29),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要 求及有關規定,補充公告稱「原公告中上述數據主要來源於國信證券 2014 年 5 月 底發布的相關研究報告,公司證券部通過網路檢索取得並節選了其關於枸櫞酸西 地那非市場空間的描述。此外,證券部亦查詢到東吳證券 2017 年 2 月 28 日發布 的關於枸櫞酸西地那非市場空間的預測,報告中預測『中國 ED 患者人數約 1.27 億』」,「對於上述關於枸櫞酸西地那非市場空間的預測,公司證券部未向報告撰 寫方諮詢其數據來源以及計算方法,未對其數據是否準確進行核實。請廣大投資 者注意投資風險」。

常山藥業在相關行業數據較多、未獲取證券公司研究報告原本、未向研究報 告撰寫方諮詢數據來源以及確定計算方法的情況下,僅通過互聯網公開渠道檢索 到證券公司研究報告的部分信息,即貿然選取相對較大的數據在 28 號公告中予 以披露,且未註明數據來源,對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產生誤導,公司股票交易異常 波動,連續兩個交易日(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收盤價格漲幅 偏離值累計超過 20%。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詢問筆錄、公司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足以認 定。

常山藥業 28 號公告的信息披露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行人、 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 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高樹華作為常山藥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是對常山藥業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 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吳志平作為常山藥業的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是常山藥業信息披露違法行 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上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 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擬決定:

一、對常山藥業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 60 萬元。

二、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高樹華給予警告,並處以罰 款 30 萬元。

三、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吳志平給予警告,並處 以罰款 30 萬元。

文章來源:公司公告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新浪醫藥 的精彩文章:

葯監局:印度葯鹽酸氨溴索在國內暫停銷售
默沙東9價疫苗擴大年齡適應症 Opdivo獲批國內上市

TAG:新浪醫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