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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強監管:浪莎眾美系統營銷制度遭質疑

近期,據業內媒體報道,浪莎智能家紡雲南昆明市場一位消費者施女士舉報浪莎眾美系統市場領導人趙某假借報單的名義,故意將有問題的產品賣給自己,騙走了2萬元。隨後經過媒體記者介入,施女士已經收到退貨款。

多層次獎金制度遭質疑

據浪莎官網顯示,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由自然人翁榮金、翁關榮、翁榮弟共同投資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於1995年6月22日。公司地址位於浙江省義烏市經發大道308號,法定代表人:翁榮金。經義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註冊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60,000.00萬元,公司經營範圍:實業投資、投資管理諮詢(不含證券、期貨等金融業務);襪子、內衣、紗線的批發、零售;電子元器件的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但記者發現,浪莎眾美系統採用的獎金制度提到三級分銷、直推分享獎金、系統獎金(1—8層)、團隊獎、分紅等,根據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先上車再補票」

據悉,浪莎的直銷板塊叫「浪莎之康」。產品主要有三大系列:保健食品、營養代餐、生態家紡。據直銷百科網報道,浪莎經銷商李某透漏,浪莎獎金制度是雙軌制,共有四個級別,普卡、銀卡、金卡、鑽卡,金額分別為:25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除了傳統直銷公司所具有的啟動獎(50%,基本兩碰回本)、領導獎、重複消費獎等,還有特別的互助獎、鼓勵獎。這些都是秒結日薪,公司設有PV值 1:0.8(如:20000X0.8=16000pv用16000pv結算獎金)。

李某還激動的說到,「公司的第四項獎金,鼓勵獎,是解決了目前雙軌制直銷公司單區不掙錢的現象,有效的給予公司會員最大的經濟支持。我們是下拿20層所有會員啟動獎1%。20層內理論上大約100萬會員,若只取千分之一為1000人每人產生永續啟動獎的1%為鼓勵獎。(如:單區1000人每月一次啟動獎來計算,8000元x1%=80元,80元x1000人=8萬元/每月)。」

隨後,記者根據浪莎眾美系統營銷制度是否存在涉嫌拉人頭,發展下線、團隊計酬以及產品退換貨等問題發採訪函給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截止發稿之時,對方未給任何回復。

業內人士表示,企業做直銷必須申請直銷經營許可證,這是直銷法規的規定。但是,有的企業實行「先上車後補票」的策略,在沒有獲得直銷牌照的情況下就開始直銷。此做法肯定是不行的,必定要受到工商、公安機關嚴厲查處的。

而根據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網站公布的受理直銷申請牌照的信息顯示,浪莎於2017年6月20日符合受理條件,並被予以公示,但目前還未正式公示獲牌信息。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企業要開展直銷業務,必須向國家商務部提出申請,並要獲得商務部審核通過後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可見,浪莎在未獲得直銷牌照的情況下是不可以開展直銷業務的,屬於違法行為。

直銷強監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8號文件

今年4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市監競爭〔2018〕8號),這一次,市監總局將重點指向直銷企業的經銷商:"對有證據證明經銷商的傳銷行為系按照與直銷企業的約定或者由直銷企業支持、唆使的,由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罰經銷商的同時處罰直銷企業。"

根據《通知》,專項行動的工作安排將自今年5月開始,共分五個階段進行。其中5月-6月動員部署和線索收集排查,7月立案集中上報,8月-10月依法調查處理,11月督促企業整改,12月總結通報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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