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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摔手機,警方「和稀泥」是一種善意

並非警方和稀泥,

難言之隱不能提。

惻隱之心人皆有,

瓜農圍毆啥道理。

網上炒得沸沸揚揚的大媽撿手機後索要2000元未果將失主手機摔碎事件,警方有了處理結果。

6月26日12:22,寧波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寧波公安發布警方通報,稱當事雙方已達成和解及諒解,基於人道主義和保護弱勢群體的慎重考量,對當事方及該事件細節不作公開披露的決定。

這一結果顯然沒有達到瓜農的預期。

事件發生後,多位法律人士表示,這名中年婦女摔毀手機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犯罪,當地警方應該立案調查。處理結果出來,網上幾乎一邊倒地認為,這不是執法部門的處理方式,簡直是在和稀泥。這種和稀泥式的辦法,似可謂成本高,代價大,影響差。

許多人在朋友圈轉發一則評論: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是對法治的最大傷害。物權法規定,拾得人有返還、通知、妥善保管三大義務,有必要費用(開支)請求、懸賞報酬請求的權利,但是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必要費用開支,無權請求懸賞報酬。

廉政空間(Lzkj328)倒是覺得,這個「和稀泥」沒有什麼大毛病。

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不能講,你講什麼理由都是輸的。這個事情,你講什麼都是不對的:是法律錯了,道德錯了,還是社會錯了?

站在瓜農的角度,怎麼說都可以。但法律是個衡量的標準,如果硬要對應這個標準,就跟處罰行人闖紅燈一樣,什麼原因、什麼理由去闖紅燈不管,反正你闖紅燈了,就一定要處罰。如果用這個邏輯來套,你撿了手機不還,而且當著人家的面把手機給摔碎了,你不是損壞公私財務了嘛,你不是違法了嘛。如果真要按照這個標準去處理,那也許就是大家所期望的了。

但這個事情確實不能講,講錯了是輸,講對了也是輸。這就跟家長打小孩一樣,一巴掌下去,結果小孩受傷了。這個時候,外人一評價你就輸了。家長打孩子可違法?違法,而且造成了傷害。但這是老子管教兒子,怎麼追究,如何追究,要不要追究?講出來是不是就輸了?

類似的情形,本來就夾雜著一些法律、道德、良知,還有公序良俗,一系列問題,你用單一的標準能去判斷嗎?判斷不了,也沒辦法判斷。但是不能就此說沒有是非觀。法律人有法律人的是非觀,社會人有社會人的是非觀,街道老大媽有街道老大媽的是非觀,新聞人有新聞人的是非觀,無論你用什麼樣的是非觀去評價,都不能少了理性和善意。

有人擔心,警方「和稀泥」,今後會不會其他人撿到別人的東西後也昧下不還,或者也去毀壞?

換個角度來分析這件事。就像當年的彭宇案,事情如果沒有被放大,也許就是一個個案而已。放大了,「老年人摔倒扶不扶」就成了一個社會問題;放大了,就很容易把一個群體給污名化。事實上,從官員到農民,從專家到教授,從公安到城管,從保安到保姆,從校長到「女大學生」,從廣場舞大媽到女司機,從老年人到油膩男,從「河南人」到「安徽口音」,從同性戀到抑鬱症,從「80後」到「熊孩子」,從滴滴司機到外賣小哥……都曾因為被污名化而產生正面形象的損害

舉個例子也許能說明問題。路人丙遇到夫妻倆吵架,丈夫「啪」打女人一巴掌,路人丙說,「咦,你怎麼能打女人?」路人丙不會考慮這個男人為什麼打人,有什麼前因後果,就是指責你為什麼打人,打人是違法的。這個指責有沒有道理,肯定有道理,甚至會有人操心要不要把打人的男人拿下,要不要扭送派出所。凡此種種,從法律評價是對的,從道德評價是對的,從社會評價也是對的,但評價之後怎麼辦?口誅筆伐之後怎麼辦?上個月網上曝光一對新人在領證的時候打了起來,許多人罵打人的「渣男」違法了。但一扭臉,人家又高高興興地去領證了。咋評價這件事?如果非要把「渣男」送到法庭上去,問他為什麼伸出巴掌,伸出巴掌打人時知道不知道是犯法的,也許最後責任是釐清了,但釐清之後呢?

對一個問題的發生髮展,瓜農和媒體在做出評價的時候還是冷靜一點為好,善良一點為好。語出驚人不能說有啥錯,把犯了錯的人踩在腳底下不能說有啥錯,只能說缺乏了善意。現實生活中,比這個情況複雜的多去了,你想像的鄰里關係中,跑到鄰居家把人家的家給佔了的事也不是沒有。你憤怒,哪有這個道理?事實上就有這個「道理」。

有人說,大媽撿了手機後索要2000元太不應該了。要5元你給不給,50元,500元呢?5元、50元、500元是應該的,2000元是太不應該的,不都是一個性質嘛。這個事情你把它放大,就是個很嚴重的問題,這裡面夾雜的東西太多了。

我們在關注一件事時,不妨用中性的思維來理解,來看待,中性未必是和稀泥。面對一種社會現象,用中性的思維來理解,來看待,未必不是善意,未必不是智慧。

法律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有些家庭矛盾,鄰里矛盾,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法律可以解決,道德也可以解決,解決矛盾是最終目的。如果通過一種形態,把解決矛盾道德評價掉了,比如道德層面已經達到了目的,還非要拿到法律層面,非要分出個是與非,白與黑,對與錯。是與非也許會分得清清楚楚,白與黑也許會說得明明白白,對與錯也許會厘得真真切切,但那是不是當事雙方期望的,是不是社會和諧需要的?

社會不是純色的,非黑即白,也不是只有黑白紅。黑中帶白,藍中帶黑,灰中帶黃,紅色里夾雜著其他成分,只有這樣,社會才是五彩繽紛的。大媽撿手機後索要2000元未果將失主手機摔碎這件事,還沒有到必須做出黑與白評價的時候。

事實上,大媽的身份也迅速被網民深挖,期間還一度錯誤的把一名同名的當地學校老師誤認為是肇事者,致使該老師在一天之內接到無數問責的電話。

寧波市公安局的通報,其實已經說得夠明白了:

第一,當事雙方己達成和解及諒解。

第二,基於人道主義和保護弱勢群體的慎重考量,對當事方及該事件細節不作公開披露。

第三,這個調查是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監察機關參與見證下進行的。

警方在通報中用了「慎重考量」四個字,說明他們並非沒有權衡過公開細節的利弊。警方作出選擇公開細節的決定,也許比選擇作出不公開細節的決定要容易得多。選擇公開,不但能把自己徹底撇清,還能迎來掌聲與點贊;選擇不公開,所有的不解和壓力都要自己來承擔。但如果涉及到不宜公開的比如大媽曾經受到過某種強刺激,或者患有某種家人不願讓人知道的隱私病情等,選擇不公開細節,並非和稀泥,而是一種善意。

6月26日18:37,失主本人也通過其個人微博發布消息,就摔手機事件向網友做了解釋和交代:

與對方的家屬在派出所見了面了解到了一些阿姨個人以及家庭的情況,表示可以理解,已經和對方達成了和解。

現在事情已經結束了,非常謝謝各位網友的關心,謝謝派出所的認真負責,也希望網友讓我和阿姨一家都恢復平靜的生活。

孟子說:「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故有之也,弗思矣。

上面這段話的意思是說人的性情確實是天生就善良的,每個人都有這種同情心、羞恥心、恭敬心和是非心,這些表現為仁義禮智四端,他們都不是外界賦予的,而是人本身所固有的,至於有人會變得不善,則不是天性的過錯,而是環境的影響。

這個調查是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監察機關參與見證下進行的,他們動了惻隱之心;

處置警情的屬地派出所及其民警,動了惻隱之心;

手機被摔碎的失主動了惻隱之心。

他們更了解事情的全貌,比吃瓜群眾能作出更客觀的判斷,也更有發言權。

屬地派出所及其民警在把「壞大媽」甩出去和惻隱之心上,他們選擇了後者。這也正是他們得到上級肯定和受到慰問的原因之一。

在這件事上,應該更有發言權的失主希望網友能讓她和阿姨一家都恢復平靜的生活,這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如果大媽真有不宜公開披露的隱私狀況,還揪住不放,這與甘肅慶陽19歲女孩李某奕跳樓自殺事件中圍觀起鬨的「看客」又有什麼區別呢?

正像網友@tomchinaze說的,當事人都能原諒,到了各位眼裡變成不可原諒了。調解有調解的原因,奈何一群看客非要不顧大媽隱私,咄咄逼人。

散了吧。散了也是一種善意。非要不顧大媽隱私,不依不饒,就真的與慶陽圍觀起鬨的「看客」沒有兩樣了。參與事件處置的警方畢竟不是圍觀的「看客」。

不過,大媽的家人有看護好大媽的責任和義務。這次的教訓已經夠深刻的了。

對吃瓜群眾來說,生活不只有手機被摔碎的傷心,還有世界盃,還有詩與遠方。(文/賓語 圖片來自網路)(廉政空間微信公眾號: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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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廉政空間:lzkj328

新浪微博:@賓語的廉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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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空間(Lzkj328)作打油詩一首:

並非警方和稀泥,

難言之隱不能提。

惻隱之心人皆有,

瓜農圍毆啥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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