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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就算為了孩子,也請體面的分開

01.

這幾天可馨都在感慨,結婚和離婚後的同一個人,反差怎麼那麼大呢,難道曾經的相濡以沫、海誓山盟都是假的嗎?難道一個人的人品是在離婚後才能體現,之前濃濃的愛都是虛情假意?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離婚後,前夫會在共同的朋友面前說我的壞話呢.

那天可馨逛街時碰到一位許久沒有謀面的朋友,倆人一陣寒暄後,那位朋友就直接了當的說道,我聽程浩(可馨前夫的名字)說你倆離婚了,你說你也太不懂得珍惜了,他說你平日里好吃懶做,只懂得打扮自己,脾氣又不怎麼好,離婚後還不讓他看女兒,孩子也有他的份,你這樣不讓他來看孩子,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可馨聽到那位朋友略帶戲謔的口吻,就氣不打一處來,什麼時候不讓他來看孩子了?明明是前夫好吃懶做、脾氣又差,她才決定離婚的,怎麼到了別人那裡自己就變成了離婚的過錯方啦?

02.

有些人,剛結婚的時候你什麼都好,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但是離婚了,他就跟你勢不兩立,到處說你的壞話

自從跟前夫離婚後,他來看女兒的次數不超過5次,每次時間不會超過兩小時。

可馨也一直積極配合他來看孩子,從未做過任何阻礙他探視女兒的事。

也曾打過一次電話給前任婆婆,告訴她,孩子需要親情,希望他們多來看看孩子,自己願意提供一切便利。然而他們沒有任何回應!

在氣頭上的可馨想打電話把前夫約出來,想讓他把事情講清楚,為何要在外人面前如此詆毀自己。冷靜下來一想還是算了,這樣的男人,跟他講什麼道理都是錯的,因為他根本就不講道理,和不講道理的人講道理,簡直就是浪費時間,何必再給自己添堵呢?已經離婚了,他還到處說自己的壞話,著實讓人覺得氣憤和心酸,唉,這樣做法始終是不地道。

03.

離婚,不管是哪種理由,對男女雙方都是一種傷害,一段婚姻走到盡頭,不可能是一個人的錯,肯定是雙方都有過錯,只不過是誰的錯更大些。沒有孩子的還好說,牽扯到孩子的,請不要再當著孩子的面去詆毀另一方。

過不下去就和平的分開,撕破臉對誰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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