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才取消他教師資格?晚了!
6月20日,甘肅慶陽一位年僅19歲的女生李某奕,度過了人生中最後的4個小時。
雖然消防隊員幾乎用命在阻攔,她最後仍跳樓身亡。
讓人備感刺耳的是,現場有人起鬨,還有人興奮地拍視頻「直播」,嘲笑她「慫」。
讓人更加不安的,是當地官方已經證實的這條時間線:
2016年,這個女孩遭到高中老師吳某厚猥褻,此後曾多次自殺未遂;
2017年,吳某厚受到處理,被警方拘留10天;
2018年6月20日,女孩跳樓身亡;
女孩跳樓之後,2018年6月26日,慶陽市教育局黨委進行專題會議,決定將吳某厚調出教育系統、取消其教師資格。(此前,慶陽市教育局黨委曾於2017年7月23日作出決定,對吳某厚進行行政處分,由技術7級降為技術8級,並調離崗位。)
也就是說:
前前後後大約兩年,猥褻女學生的吳某厚,教師資格並沒有被取消,直到當事女孩都走了絕路,這個「老師」的身份才算終結。
那麼,這位「老師」究竟是如何猥褻女學生的,是否情節輕微到可以繼續為人師表呢?
據當地警方調查,李某奕在慶陽六中高三(二)班上學期間,因突發胃病,被輔導老師羅某某安排在公寓樓D棟109宿舍卧床休息。當晚21時許,班主任吳某厚進入109宿舍詢問李某奕病情時,親吻其額頭、臉部、嘴部等部位。
網上有更多細節。新聞中警方的認定情節主要是這些。
我們看看法律。
我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毫無疑問,吳的這種行為,夠得上《教師法》所說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了,但技術上說,2017年把他「由技術7級降為技術8級,並調離崗位」,而沒有取消教師資格,似乎是教育部門的量裁權範圍內的事。
吳的有些同行,就沒這麼「幸運」了。
2013年,美國曼哈頓大劇院實驗高中26歲女教師朱莉?沃寧被解僱,原因是她同18歲的學生埃里克?阿爾季擁吻;
2018年,陝西洛南某中學物理老師賈某,誤將在租住屋內親吻女學生的視頻公開發布,被解僱並撤銷教師資格。
與「擁吻」、「沒有反抗的親吻」相比,吳某厚利用學生生病期間進行的猥褻,更具有強迫性,是對人身權利的直接侵犯,這樣的人還留在教師隊伍,當地教育部門受到「護短」、「縱容」的指責,也就不足為怪了。
教師是一份高尚的職業,也是一份道德風險極高的職業。國家法紀、校風校紀再三強調,「禽獸教師」仍屢屢作惡、難以禁絕,令教師隊伍蒙羞,這已經充分說明,僅僅靠一次次下發文件、一次次警示教育,並不足以保護學生不受侵犯。
問題的關鍵,是全社會要對師生的權益當回事。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並不是道德理想,而是現代文明社會起碼的安全需求。這個需求,有明確的法律予以回應,剩下的,就要看法律是不是得到了執行、權益是不是受到了保護。
只有依法對那些「拿別人孩子不當人」、「拿別人命不當命」的惡行進行必要而足量的懲處,道德風險才不會變成道德悲劇,社會的正常秩序才不會崩塌。
一個年輕的生命的代價,已經重到讓一個消防員無法呼吸,也必然會讓人們承受其壓,鬱悶於心。唯一的答案與出口,就是取得對法治的共識。只有罪罰相當,法治昌明,潛在的惡念才會收斂於無。
15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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