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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到底有幾個市長,一個接力了800多年,另一個才剛設立18年

最近兩年常常能聽到媒體上傳來消息,倫敦市長又要來訪了等等。我分明記得很多年前一個英國外教斬釘截鐵地說過,倫敦根本沒有市長。當時就覺得很錯愕,一個城市怎麼可能沒有市長呢?一定是英國佬喝高了。2016年聽說倫敦選了一個巴基斯坦裔的人薩迪克·瀚(Sadiq Khan)當了市長。當時這件事還作為英國被穆斯林化的鐵證。今年年初又聽說倫敦市長來參加一個關於「一帶一路」金融的中英合作項目。可是跑過去一看卻是個一點不摻假的倫敦本地佬。TNND倫敦到底有幾個市長啊?

2016年上任的巴基斯坦裔市長Sadiq Khan

要回答的這個問題就得探究一下,你問得是倫敦市的市長,還是倫敦城的市長?大倫敦市長的英文叫Mayor of London,而倫敦城的市長正式官方英文叫,Lord Mayor of London。一字只差。現在為了防止和倫敦市長混淆通常稱為,Lord Mayor of City of London,但並非正式稱呼。

倫敦城和倫敦市

首先我們要區分一下倫敦市和倫敦城的概念。倫敦市的英文名叫Greater London。它一共有33個行政單位組成,其中包括32個自治市(Borough)和一個級別比較特殊的行政區域,那就是City of London,倫敦城。這倫敦城的行政級別相當於英格蘭一級地方行政單位——郡,而且也有一個市長。

中間最小的那個紅點就是City of London

倫敦市的市長Mayor of London這個職位只有短短18年的歷史。2000年以前倫敦市的確沒有市長,只有一個聯合委員會處理各個自治市共同事宜諸如,交通,房屋建設,公共設施建設等等問題。所以當年那個英國外教說倫敦沒有市長是對的,沒有喝醉。現在倫敦市的市長是2016年選舉上台的Sadiq Khan。就這那個巴基斯坦裔的前律師出身的政客。這個市長的職位4年選舉一次。前市長是現在的英國外交部長,和特朗普有得一拼的怪傑,鮑瑞斯(Boris Johnson)。

上一任倫敦市長Boris Johnson,以有特色的髮型著名

所謂倫敦城,City ofLondon,就是指最早的建於古羅馬征服時代的倫敦老城。也就是我們今天通常說的倫敦金融城這塊區域。這個地界一共就一平方英里。所以倫敦城也叫「Mile Square」,現在因其在金融上地位也成為「金融城」。這個金融城在法律上有相當的自治性,是英格蘭一級行政單位,也就是相當於郡的地位。因此和其他倫敦32個自治市加起來的行政級別是一樣的。這個倫敦城有相當高和獨立的地位,司法上也是半自治的。舉個例子,倫敦城有自己的獨立警察局,倫敦城警察局(City of London Police station),而其他32個自治市加起來只有一個倫敦都市警察局(LondonMetropolitan Police Station)。而倫敦城的市長Lord Mayor of London可就來頭大了,而且歷史悠久,已經有800多年歷史了。

倫敦人買下了倫敦城

這事情還是和英格蘭第一位國王威廉一世有關。公元1066年威廉一世入侵英格蘭,在黑斯廷斯打敗了最後一任盎格魯·撒克遜國王哈羅德二世後,一路燒殺劫掠進逼當時英格蘭最富裕的城市——倫敦。在倫敦城外的泰晤士河邊倫敦市民進行了一次有效的防禦使得威廉一世只能繞道進攻其他地區。當剩餘的英格蘭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宣布投降後之後,倫敦的商人們聯合起來用一大筆贖金向威廉一世贖買了倫敦城。威廉一世接受了,因此就沒有佔領倫敦城,而是在城外的泰晤士河邊用木樁為自己建了一座城堡,作為自己的行宮。這就是今天的倫敦塔。然後沿著泰晤士河岸開始建造自己的行政辦公區域威斯敏斯特宮(Westminster Palace)以及後來的其他政府行政設施。這一地區後來被稱為威斯敏斯特自治市。

公元1067年,征服者威廉又授予倫敦市民許可狀,確認倫敦城市民享有的自由權利和特權。這個特許權被後世所有英王承認。比如公元1215年簽訂的《大憲章》規定「倫敦市具有及享有其古已有之的自由權」。直到今天,原則上如果當今女王要經過倫敦城也必須要倫敦城市長大人(Lord Mayor of London)同意。

我知道,這在東方世界是非常不能理解的。作為一個征服者,兵臨城下,最多是接受你們投降,饒爾等不死。你們的錢財和「花姑娘」,包括你們狗命都是本王的,要拿就拿,哪來贖買一說,還不讓我進城?這個其實是英國傳統,或者說是「海盜傳統」。在上篇文章《英國為什麼還有王室》中我們就說過,英國王室的祖先征服者威廉所代表的諾曼底貴族是北歐海盜的子孫。海盜其實是一種生意,就是用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利益。因此對於不設防的村莊和城鎮海盜會突然襲擊,大肆劫掠,甚至擄掠人口作為奴隸販賣。說到底就是掙「快錢」。但是你讓海盜圍城攻城就增加了海盜們的成本和風險。所以如果一座城市願意花贖金進行贖買,只要海盜們覺得價格合適,算一下投入產出比,還是寧願省點力氣拿贖金走人的。

一個例子就是公元885年來自丹麥的3萬男女海盜(是的,海盜里有不少女海盜,所以不要招惹英國女人)圍攻巴黎整整一年。當時的法王就是花了700磅重的黃金才贖買了巴黎。

AD885維京人沿內河而上圍攻巴黎

同樣的故事發生在了800多年後的廣州城下。1840年英國軍隊攻克廣州城外所有清軍的炮台和堡壘,兵臨廣州城下。然後當時欽差大臣弈山和英軍簽訂了《廣州合約》,賠600萬銀元,外省清軍撤離廣州60里外,外加賠當時燒鴉片的損失等等。當時弈山在那裡「死扛」並沒有告知皇帝這事,只說英夷撤了兵。我們歷史教材也沒有告訴我們,這根本就算不上什麼政府間的合約,而是當時廣州城裡久和洋人通商的「十三行」商人深知「夷俗」,按照「海盜傳統」集體湊出了600萬銀元向英軍贖買了廣州,才讓英軍撤了圍。不然,你見過勝利一方不佔領戰敗國地盤的事嗎?英軍因為拿了贖金就不能進廣州城了,退回了船上。結果閑不住,又跑出來在城外騷擾鄉民。結果惹怒了我們廣東地區驍勇善戰的鄉勇。這些沿海鄉民幾百年來歷經倭寇襲擊,流寇入侵,明末戰爭,三藩之亂,土客械鬥。一路上是趟著屍山血海過來的,不但敢打,而且善戰,熟悉地形。結果乘著大雨把英國人圍在三元里,要不是老鄉們給朝廷點面子沒準兒真就把英國佬圍殲了。

海盜是講信用的,這是為了以後自己的「生意」好做。海盜戴上王冠後更是要對臣民講信用。所以一千年來英國王室遵守了和倫敦城市民的合約,嚴格保持倫敦城的自由度。

倫敦城公司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

倫敦城的管理機構是一個叫Cityof London Corporation的機構負責。這個詞大致可以翻譯為「倫敦城公司」。這是一個法人組織,也是倫敦城市民的自治組織和一級地方政府。我知道,讓一個公司作為地方政府讓人難以理解。不過如果你參考一下當年的「東印度公司」管理印度殖民地的方式你就能大致明白這個傳統了。這個倫敦城公司在倫敦城範圍外也允許擁有土地和資產,並掌握了大量的商業企業和基金,以及一些公益組織。倫敦城公司包括倫敦市的市長、參事會(Court of Aldermen)、庶民會議(Court of Common Council)、和倫敦城的自由民和110個同業公會。由於倫敦城市民是由居民和商人組成,商人的同業公會中產生庶民會議的代表,而城裡居民按照一種居民區的建制——坊」(Ward)劃分選區 ,並各自選出「參事」組成參事會,再由他們共同選出市長。倫敦城裡一共有25個Ward,我們基本可以理解為居委的意思。

倫敦城很小,但有25個「居委」,110個行會

Lord Mayor of London(倫敦城市長大人)

第一任倫敦城市長出現在1189年,現任(Lord Mayor of London)Charles·Bowman到現在已經是第690屆倫敦城的市長。他以前是名普華永道的會計師,後來成了百貨業公會的代表。

現任Lord Mayor,Charles Bowman今年出席陸家嘴的一個金融相關會議,注意他胸口的勳章

Lord Mayor這個職位一年選舉一次,可以連任,也可以再任,但是通常只任一任。一般都是一個行業協會的代表來競選。之所以每屆只干一年我想是因為,同業公會的數量太多需要給所有行業代表機會來參與,同時這些行業代表都有自己的生意不能一直脫產。和倫敦市長最大的區別是,這個職位沒有工資。每年11月份第二周選出新一任的市長。屆時會在倫敦城內舉行遊行儀式。Lord Mayor既是倫敦城居民和商人行會選出來的代表市民利益的人也是英王任命的地方官員,被稱為榮譽郡守。按照傳統每任Lord Mayor會在任期前後都會被英王封爵士頭銜。

2016年11月12日第689屆Lord Mayor的任職典禮

歷史上的Lord Mayor大多出身於各個行會,一段時間裡綢緞行業公會代表居多,也有屠宰行業的,上一任Lord Mayor是玻璃製品行會的代表。這些人中最著名的要數一個水產行業出身的市長大人。這人就是,公元1381年再任的威廉·沃沃斯(Sir William Walworth)爵士。當時爆發了英國歷史上唯一一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史稱瓦特·泰勒起義。10萬農民起義軍隊包圍了倫敦,國王理查二世帶領人躲進了倫敦塔。在和瓦特·泰勒的談判中,因其對國王態度傲慢激怒了威廉·沃沃斯。他拍馬上前用劍刺殺了瓦特·泰勒。據說從此倫敦城的紋章上的盾牌左上角就多了一把紅色的寶劍。而農民軍一看首領一死也就作鳥獸散了。

City of London 的紋章,左上角的紅色之劍有所暗喻

拉丁文銘文為:上帝指引我等

15世紀的油畫《瓦特·泰勒》之死,左一即為威廉·沃沃斯

雖然倫敦城歷史上有110個同業公會,現在金融行業一家獨大。以至於倫敦城被稱為金融城,為英國創造了相當大創收。金融業成為了英國的支柱行業。因此,作為倫敦金融城的代表,Lord Mayor的工作職責已經傾向於儀式性的,更多地作為倫敦金融城的代表為金融企業的業務交流站台和背書。

現在「倫敦城公司」的宗旨有三:1、推廣倫敦市作為世界領先的國際金融和商務中心的地位;2、作為地方政府為市民提供服務;3、為倫敦、所有倫敦市民和國家提供一系列其它服務。所以我們經常能聽到Lord Mayor在世界奔波,並經常出現在中國的各大城市的金融業務中心,出席會議,參加典禮,拜訪政府官員洽談等等。當然他們也要出席與倫敦城歷史相關的事務。比如,100多年前有不少私立學校從倫敦城前往郊外,現在他們舉行儀式的時候都會邀請Lord Mayor參加來表示和倫敦城的關係。倫敦城公司下設有基金會來支持原來倫敦城所屬的教育機構和私立學校,比如,倫敦自由民私立中學(Freemen"s school of city of London)等等。

什麼事情只要一和英國佬沾上邊,就得開說,很久很久以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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